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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目最具卖点的压轴好戏。对于口技表演者而言,模仿一样事物的声响不难,难的是用声音准确细腻地传达情绪。第一轮不过是热身,信手拈来,第二轮也不过是小试牛刀,锋芒初露。第三轮才是真正的角逐场。

就在大家屏息凝神等待第三轮竞技开始之时,“叮”地一声,终于!

“黄瓜婚恋会,告别媒婆,实力脱单。一拍即合,当然找黄瓜。”

“什么垃圾玩意儿!居然还特么有广告!”立刻,一条广告惹来骂声连天。

不过好在节目新播,广告并不多,在一片怒骂声之中,第三轮竞技开始了。

故事是节目组专门请人写的,名字叫《仙君的霸道小狐妻》。这个名字可以说是非常名副其实了,剧情狗血又俗套,讲的是一个狐族遗孤跟天界仙君的爱情故事。

天界派兵剿灭狐族,这位仙君取了千年狐妖的内丹,在一堆狐狸的尸体中,瞧见一只瑟瑟发抖正在装死的小狐狸。仙君杀了那么多狐狸都没有唤醒的恻隐之心因为这只小狐狸轻而易举地泛滥了,因此他养了小狐狸。

仙君对小狐狸日久生情,不想却终究将这只小狐狸养成了白眼狼。仙君没想到当年狐族并未被完全剿灭,而小狐狸受了狐王的唆使,偷走了仙君当年取来的狐狸内丹,偷跑回了狐族。天界第二次谋划剿灭狐族,仙君担心小狐狸的安危,特意来救她。可是小狐狸不信他,不肯跟他走。

于是仙君就为了她,公然背叛天界。众所周知,叛徒通常都没什么好下场,这位仙君也不例外。

他简直是腹背受敌,天界要杀他,狐王又偷袭他,众望所归,他受了重伤,必死无疑。

于是就发生了下面这段矫揉造作的对话。

仙君:“小狐狸,跟我回去……”

小狐狸:“我不回去!你是个骗子!”

仙君:“……”

狐王:“呵呵,没想到吧,你也有这一天!”

仙君:“……你若是不肯跟我走,就自己走,走得越远越好。”

狐王:“你自身都难保了,还有心思管她?我们狐族的人,自然有狐族护着,用不着你来操心!”

仙君:“她是我养大的,这条命都是我的,我们之间的事,轮不着旁人插嘴。”

狐王:“你找死。”

小狐狸:“你想我怎样?大不了将命还给你!”

仙君:“好。我命你,不准丢了这条命,护着它,离开。”

小狐狸:“你……”

狐王:“装模作样!可笑至极!”

仙君周身护体的灵光渐渐淡去,狐王低低地笑,运妖力于指尖,小狐狸慌乱阻拦,被他一掌击开,他啐道:“鬼迷心窍!他是我们的仇人,千刀万剐,死不足惜。”

就在小狐狸犹豫的空当,狐王的致命一击打在仙君心口,仙君一口鲜血吐出。

……

角色是抽签决定的,主要有狐王、小狐狸、仙君这三个人物。白芥抽到的最保险,是仙君,这个角色非常重要,而且跟他气质极为相符,都是仙气飘飘的那一款。

卫潜根本不想回忆抽签时的场景,他得天独厚,受了份大礼小狐狸。冬凌同样不走运,偏偏拿到了狐王这个男性角色,只是她自信得很,自觉什么角色都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甚至还在看到兰嗣音的签时哈哈大笑,狠狠地嘲笑了他一番。

不过有句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小狐狸还是小奶狐时,因为害怕而呜呜咽咽的声音响起时,所有人的心都被揪住了。

简直叫人心尖儿发颤!太软糯了!

之后兰嗣音用女声还原出一个娇俏又霸道的小狐狸时,冬凌有一瞬间竟然因为他而忘词了。白芥倒是很镇定,波澜不惊地对戏,也是渐入佳境。

仙君受了那一击,已是回天无力,苟延残喘。

小狐狸不知所措,只能威胁他:“你敢死,我就把所有人都杀掉!你养的那条狗也杀掉!”兰嗣音说出这句话时,声音微微发颤,恐惧、胁迫、愤怒、惊异与那一抹化不开的哀伤纠缠,直直地刺进人心底里最柔软而毫无防备的地方。

仙君轻轻地笑,他哪里养了什么狗,倒是养了一只白眼小狐狸。

小狐狸:“不准笑,你死了它也得死!”

仙君这回想笑也无法,最后一丝灵光散去,他整个人也随着光芒飘散,狐王见状哈哈大笑。

小狐狸彻底崩溃,声音凛冽、残忍又决绝:“我要所有人为你陪葬!”

砰地一声巨响,千年狐妖的内丹爆炸,方圆十里,鸡犬不留,寸草不生,所有生物的哀嚎惨叫被卷入风里,久久地回荡在仙君身死之处。她到底是只白眼狼,到最后也没放下那灭族之仇,她的最后一句话轻飘飘的,甚至带着点愉悦:“我要你永不安息。”

第一期节目在不绝于耳的赞叹声中结束,然而最后的结果是要交给听众来评判的,《声授魂与》节目组特意开了投票的通道,最后谁的票数多,谁就被冠冕。

每个拥有狗头泥娃的听众都有投票权,只消在投票通道开启之时,对着狗头泥娃念出嘉宾的名字,即算是为其投了一票。

卫潜打了个哈欠,狗头泥娃恰好发出“请投票”的提示,而金蕊一声不吭,摆明了谁也不打算投。卫潜也不说什么,片刻后,听见泥娃报出最后的结果白芥以微弱的优势战胜兰嗣音,拔得头筹。

卫潜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到底是人走茶凉,而这一切到底都与他无关了。

反倒是金蕊勾着唇,手上轻轻一捏,在卫潜惊异的眼神中,那泥娃就在空中散作了粉末状。

(十四)春城旧闻:人傻心大!测试你的傻【哔】等级

卫潜一大清早就被人踢醒,转个身就撞到椅子脚,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一晚上都蜷在地上。

天光已大亮,在小摊子上吃了碗热乎乎的馄饨,卫潜整个人神清气爽,哼着歌儿踏上了路。

卫潜在进神曲以前,其实是春城人士,那个时候他没钱到处闲逛,除了家里那四四方方的一块旮旯,哪儿也没去过,甚至连春城最短的一条街,他都没机会走到头。

这回想着要出春城,他竟然有些村里人进城的奇妙感觉。

卫潜偷偷瞄了一眼金蕊,暗戳戳地想,小变态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而且是从雾城那个鬼地方来的,他再不济,也不至于连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都搞不定吧?

因此卫潜摆出一副地主的架势,泰然自若地走在前面,金蕊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集市上有卖各种小玩意,星沉的画集、冬凌的铃兰串、月浑子的新书、白芥的见面会门票等等。然而最抢手的,是纸雁飞笺,其次便是传音螺。

巧了,这些都跟兰嗣音有关系。

各个摊子上的纸雁飞笺都被抢售一空,起初是一群人在刷“兰嗣音,我们等你的解释”,接着就是一群被打动的老粉丝开始刷“十年嗣音,不离不弃”,自然更多的是一群黑粉嚷着“兰嗣音滚出神曲”、“人渣不要脸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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