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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时常会忘了软弱二字要如何拼写,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忧愁,旁人的安慰都是空口白话,张口就说,不值钱得很,所以才显得此刻更为难得。

像顾衣说的,于笠初活得太明白,而太明白的人,时刻保持体面,不容易钻牛角尖,但情绪波动也相应缺乏张力,换个词说,就是冷漠,然而此刻面对言晏的示弱,他却做不到无动于衷。

仿佛噗的一声,他心间的那朵玫瑰,突然脱离星球飞向了高空,而原地,只留下了一瓣殷红的玫瑰花。

第13章

日子一晃就到了四月末,n市的春秋季短,白天太阳晒着身子发烫,早晚却又有些感凉,这天周六下午六点半,言晏急匆匆进了小区,七拐八拐地在楼群中绕了几圈后,才闪身到了自家楼下,还没走进单元门,正遇上于笠初下了楼来倒垃圾。

那人今天不用上班,出来身上穿了件打底白t,外头披了件中长薄开衫,脚上踩着双人字拖,头发没有打理,只随意得抓出些偏分,凌乱中倒带着些文艺气,下巴上新冒的青茬还没有剃,居家感十足,言晏只差伸头看看他后头有没有跟着一只猫了。

于笠初有时候着实活得有些糙,言晏不止一次这样想,但神奇的是,这人的糙中又透着种致和高级感。

比如他虽然一身文艺颓废的叔样,背却是挺直的,虽然没剃胡子,却并不邋遢,天生一张盐颜,除了下巴外都干净清爽,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熨过的,不带一个褶,远远还飘着皂香,言晏不闻都知道一定是舒肤佳味的,那人脚上虽然趿着双人字拖,但和整身的搭配又诡异地契合,搭上他那一头蓬松的微卷毛,眼光老辣的造型er都配不出这一身浑然天成的气质。

于笠初一手提着垃圾一手插着口袋,一下看见言晏有些惊讶,但很快反应了过来:“回来了?怎么看起来着急忙慌的,后头有人追你怎么的。”

言晏听完便真的转头看了眼身后,接着提过于笠初手上的垃圾一个反手扔进了垃圾桶,不作停留地径直拉着他闪身进了单元楼。

像是终于觉得安全了,言晏这才松了手放松下来,接着叠起手捻着手指犹疑道:“我总觉得后头有人跟着我。”

于笠初趿拉着人字拖抬手按了电梯:“看清人了?”

言晏摇摇头:“没有,只是感觉。”

“……”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家门,厨房的电饭煲亮着保温的橙灯,于笠初径直去阳台了条干净毛巾,走到浴室外头又停住:“我下午饿得早,就自己下了碗面,晚饭就准备了你一人的,自己把菜热热吧。”说完就进了浴室关了门开始洗澡。

吃完饭后言晏也进房冲了个澡,出来见于笠初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那人拿着遥控器无目的地换着台,翻了一圈见没什么好看的便又放了下来,画面最终定在了中央某台,画面中的主持人满怀激情地开口:“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来宾,大家晚上好!”

言晏从果盆里挑了个苹果啃起来,连连点头道:“你好你好。”

于笠初转头瞥了他一眼:“您对着电视捧什么哏啊。”

言晏自动忽略了于笠初话里的揶揄,又咬了口苹果道:“莫佞今天问我们明天校庆打算怎么去。”

“他不是工作忙没空去么?”

“他说可能可以半途中去一趟,还想回来蹭我的车,我和他说我不打算开车去,这种日子学校外交通一定紧张,到时候还没地方停,反正下楼就是地铁站,坐三站就到了,怎么样,坐地铁去吧?”

于笠初窝在沙发里,听完点点头:“行。”

言晏拿着苹果坐进了另外半边的沙发里:“听莫佞说医学院毕业生好多都要回去,嘱咐我俩务必穿得正式点,别混在学生群里装嫩。”言晏说完搔搔头,“我西装八百年没穿过了,别给皱了,睡前还得拿出来熨熨。”

于笠初嫌弃地往旁边躲了躲:“你别挠了,刚洗的澡,一会儿头皮屑又给你搔下来。”说完指了指自己手边那本巨厚的mri鉴别诊断学,“喏,局部皱直接拿我的书压就行了,我大学宿舍限电不好用挂烫机都拿这压衬衫,特好使,压一晚上效果立竿见影,压得可平。”

言晏听得直笑:“你自己留着吧。”

于笠初看了他一眼,满脸都是孺子不可教的嫌弃,接着起身背着挥了挥手就回了房间。

言晏挪了个位置,就着于笠初刚才坐的那块沙发重新坐了下去,他抬了胳膊架在沙发背上,身体自然舒展,眼睛并没有看电视,却也没起身去关,而是就着电视里铿锵的背景音继续啃着那苹果。

他最近和于笠初的相处又比最初合租时更亲近了一些,目前的状态说是房东和租客,倒更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交流也不再拘束于问好和日常对话,偶尔也会口无遮拦地互相吹牛拌嘴跑火车。

互相都有意敞开心扉,感情没道理不升温。

只一件事,言晏始终觉得有些气不顺。

他觉得自己就像块名为言晏的病毒,被于笠初那大脑的杀毒程序删了个干净,连个标点符号都没留下。

他当初满心想玩一手相见恨晚的重逢戏码,结果愣是被于笠初整出了“被陌生男人搭讪该怎么办在线等”的喜剧效果,言晏回头想想,自己当时的举动在第三方视角里看着得是有多戏啊,想到这里,他仰头一声长叹地捂住脸,老父亲般的悲从中来什么倒霉孩子。

太阳夕落晨升,日历很快翻到了二十六号,于笠初这天坚持睡到了自然醒,不过因着生物钟作祟,还是踩着九点就醒了,却难得没什么起床气。

他洗漱完就回了房间换衣服,衣架上是他昨天从一堆反季衣服里翻出来的西装,这套西装还是他大学时候买的,笼统没穿过几次,当时买的时候却是花了心思的,虽然料子是最传统的黑色翻不出花样,却胜在剪裁和细节装饰,不合身的地方都改过,也算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一套了。

于笠初换好衣服瞅了瞅手上的领带,没怎么思考就扔在了一边,接着推开门准备出去吃早饭,人还没走到厨房,正遇上言晏从卧室出来,那人今天穿了一款很低调的花呢西装,烟灰色,版型挺括,有微微肩垫,腰设计,裤子贴合腿部线条,并不显得拖沓,领间的灰条领带系得端正,鼻梁上还架了副金属眼镜。

一副十足的斯文败类样。

“您这是要去相亲啊?”

言晏听罢露出个促狭的笑,悠哉哉地提步走向厨房,还不忘朝于笠初吹了声口哨:“彼此彼此,于医生不系领带也这么好看。”

于笠初要是个女的,估计得少活十年。

可谁让他是个男的,他觉得言晏脑子有泡。

两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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