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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厨房,唉,尸横遍野,不堪入目,他懒得尸,泡了咖啡和榛果巧克力,把後者递给少年。「先喝着,垫垫胃。」

「嗯。」杜言陌接过了,先小心翼翼嗅了一下,喝了第一口,安掬乐见他亮了眸,再喝第二口、第三口……直到喝完。

他反应真是坦然直接的可爱,安掬乐哈哈笑,回杯子,问:「你喜欢?」

杜言陌点点头。「很香。」

行,下次再问问办公室谁要团购。

安掬乐想了想,他们「认识」超过半年,少年身上何处敏感、喜欢何种做法,他一清二楚,但生活上,除了晓得他喜欢跑步,父亲早逝,有一妹妹,其馀一无所知。

最先觉得那不太干自己的事,无须多问,现在……

「喏,喝喝看?」他把手里咖啡给少年,对方乖乖喝了,眉头几不可察地微蹙,仅喝一口,便没再动。

安掬乐接回来,就着他刚入口位置,嘴贴着喝完,舔了舔唇。「你不喜欢。」

杜言陌没答,盯着他发亮的嘴唇,心底有股强烈震动。他吻了上去,把安掬乐嘴唇堵了,亲了一会才道:「刚才有点苦,这个就很甜。」

靠。

安掬乐脸红了。

好像每回和少年接触,都能把他离家出走分手已久的羞耻跟下限叫回来团圆,安掬乐问他:「有没喜欢吃的东西?」

杜言陌一愣。

安掬乐瞟他一眼。「我给你做。」

相比被人特殊关照的喜悦,杜言陌首先流露的表情是震惊,安掬乐翻白眼,敲他脑袋。「你表情太失礼了。」

安掬乐也懂自己全身上下和下厨二字看不出丁点关连,但实际上,他会做,且做得很好,所谓人有专才,三大欲望:吃、睡、性,除了第二个差些,厨艺跟性爱上,他皆是一点就通。

杜言陌诧异过後,馀下的是受宠若惊。「随便,我不挑食。」

「嘿,我讨厌随便这道菜。」安掬乐不依,打定主意,就是想做他爱吃的。「就算是佛跳墙我也能给你弄出来。」

杜言陌忖了很久,他看着安掬乐,对方挺坚持,他想就讲几个简单菜名,不花力气的就好,可不知怎地,话到嘴边,竟成了:「糖醋排骨。」

安掬乐睁眸,杜言陌一见,就知不好。「我随口讲讲……」他确实喜欢,尤其母亲早年擅长,可他心知这道菜难做,手续繁杂,而继父不爱甜甜咸咸的口味,父亲去世後,他便没再吃过了。

他的口味、喜好,一直是家里最不重要的那个。

他并不觉如何,只是长久以来,习惯了漠视自己的需求、偏好,如今被人这般执拗问起,连他自己都很茫然。

他怕安掬乐麻烦,有点儿没底,不禁加重了抱紧他的力道,於是没看见那人眸底一闪而逝的温情,安掬乐揉了揉他头──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麽做,手里刺刺软软的感触,像拂过一片青草地,心头一片舒爽。

「我晚上给你做。」安掬乐说。

杜言陌一怔。

「明天我应该能早点下班,我们一块买菜,你顺道看看有啥喜欢的,一并做了。」安掬乐笑。「你口味偏甜,下次做个京酱肉丝,如何?」

杜言陌不晓得京酱肉丝是何菜,但这人对他的好,确实是明白感知了,简直蜜一般,渗进百骸,连骨头缝里都是甜的。他看着眼前人晶亮眸目,安掬乐问他喜欢什麽,他觉得自己喜欢、很喜欢……

「你喜欢的那人,是什麽样子?」安掬乐问。

「……嗯?」

安掬乐挥挥手。「不想提就算了。」

他笑得很包容,这事他从来没问过,杜言陌也没再提及,但此刻安掬乐是真的很好奇。嫉妒?那倒没有,跟一个青春少年的初恋吃醋?他菊花爷还没落魄到那种地步。

否则他真要瞧不起自己了。

安掬乐淡然苦笑。

杜言陌怔忡了很久,喜欢的人?是,他有一个喜欢的人,第一次察觉自己异於常人的性向;第一次察觉有些事不是说了不能说了忍、不要打扰,就能挨过去。他很痛苦,体内像关了一只猛兽,不知何时发作肆虐,毁了一切。

直到遇见这人,成了自己最好的拴,却在不知不觉间,淹溺在他赋予自己的舒悦底下,终致迷恋,甚至比第一次动心,还要来得更深、更浓、更猛烈。

更加排山倒海。

於是又一次……他刚领悟自己喜欢上另一个人,但对方同样不把他当回事。

他深呼吸,平复心绪,手轻轻抚上安掬乐脸畔,拇指按住他上扬嘴角,说:「有个酒窝,淡淡的,笑起来……很漂亮。」

那个人和这个人,共通处,都有个酒窝。

所以当初,一见这人笑,就觉心头有一块,被妥贴地安抚了。

杜言陌睫毛略垂,眼神很柔,像颗坚硬糖球,化了之後溢出糖蜜,甜得人喉咙发紧。安掬乐心念一动,此情此景,彷佛被讲的人是自己。

可他知道不是。

安掬乐闭眼,咽下喉头那股过甜而产生的,浓厚的疼。「不告白?」

杜言陌摇摇头。「不。」任何会破坏现况的事,他不敢,也不会做。

绝望一次,已经够伤。

安掬乐好奇。「为什麽?」

「你说过,天性问题,只要我没办法改变我天生的条件,他就不可能回应我。在我理解到这一点的同时,便觉得……没关系了,不需要纠结,现在这样,就挺好。」不是他不好,更不是那人不好,只是不适合,这麽简单的道理,他始终没想通。

直到这人告诉了他。

谁都没权力去扭曲、改变一个人的本质,除非那人自愿,就像眼前这人,对待自己已经很好、很温柔,就算是把自己当成宠物那般,杜言陌也觉得好,他不想被同情、不想被怜悯,但这个人的话……他会努力,非常努力,成为他想看到的任何样子。

不能再像先前那样,自私自利,只懂追求安慰了。

「能偶尔跟他传传简讯、见见面,我就很幸福了。」杜言陌说罢一笑,亲吻安掬乐的额头。「谢谢你,菊花先生。」

真心的,谢谢。

杜言陌笑得淡,却很诚,安掬乐没料自己当初不过随口一讲,没带责任的,竟会派上这般用场。

「嗳,别谢……」他心虚啊!果真饭能乱吃话不能乱讲,杜言陌看得很破,破得他……心疼,这年纪的孩子,合该冲动,就像他当年,赖着缠着要人家多看一眼,完全不顾前後。那个人谁啊?安掬乐脑里浮现gv情节,要不乾脆给下药绑住再给杜言陌嘿嘿嘿嘿……

安掬乐此人,一旦把你划分为自己人,那简直无原则没下限,万幸生不出孩子,否则能宠得没法没天了。当然仅是想想,有些事能干有些事不能干,他不会不清楚。

安掬乐问:「倘若对方能弯,你想不想和他交往?」

杜言陌:「他不会把我当回事。」

「哦?」

杜言陌垂头。「他……年纪比我大,大很多。」

原来如此。安掬乐心疼,安慰道:「没关系,你还小,等长大了,会遇见更合适的人。」

杜言陌沉默了很久,终於应了一声:「嗯。」

安掬乐虽晓得他有分寸,但仍怕他冲动了,尤其若被自己煽动,那他百年後在阎王跟前,真是百口莫辩,虐身虐心。

「真正喜欢对方,就不能做对方不喜欢的事,懂吗?」他不禁强调,难得正色。毁掉一切,绝望到底,不再受制的感觉,或许畅快,然而最终什麽也不会留下,脚底视界,一览过去,苍茫一片,仅剩荒芜。

他死过一回,终获新生,祈求少年千万不要变成那个样子。

杜言陌没答,仅是看着他。这个人,有棕色的发、浅色的眼、皙白的肤、软润的唇,一切的一切,漂亮极了,他其实多想把他揉进怀里,捏进手里,藏进心里,旁人最好瞧都不能瞧,可光是想像这人露出厌烦自己的表情,他就觉得……眼前是一片无止无尽的黑暗。

而他今晚,才刚历经。

杜言陌颔首。「嗯,我懂。」

他懂。

一直都懂。

我绝对不会造成你任何困扰,所以……请让我留在你身边。

38.娘子,快跟牛魔王出来看上帝

乔可南和安掬乐认识当时,刚和苏沛交往一年。

喔,苏沛是他前男友,是个小零,反正不重要。

最初他和安掬乐并无深交,纯粹在bbs的gay板用各自的id在几篇文章里相互推文,在其他板看到了,会知道是同一挂的好gay友,这种程度。

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安掬乐是属於道不同互不为谋的人种,他崇尚一生一世一双人,安掬乐则一生一世一堆人,差一个字,差很多,安掬乐乱来,全板皆知,甚至连乔可南都曾过他半真半假的一夜情邀约。

不过,人生就是这麽难讲。

安掬乐成了他最好朋友──起先是在几个严肃的社会议题上,他们理念相同,乔可南念法,难习惯引经据典,安掬乐就把它白话了……从人类语言变成猴子语言,帮助众生看懂。

两个分明没讲好,却像搭了双簧,这命运的恰恰,似乎隐隐注定要把他们牵扯在一起。

总之因缘际会,开启了来往。安掬乐这人看似疯癫,毫无三观,但又有他独特的想法或论调,及一些微妙的坚持,乔可南猜,或许跟他左手腕的伤有关。

安掬乐左腕上有一道疤痕,尽管已经愈合,依然能从伤迹模样看出,当年究竟是怎样一个翻皮入骨的惨状。

他是真心要死,才下的狠手。

乔可南从没问过他这方面的事,有回两人出去喝茶,安掬乐见他瞟了眼自己的伤口,便勾唇一笑:「我跟你缩我跟你缩我跟你缩喔~」

乔可南翻白眼,捂耳。「你不要缩你不要缩你不要缩~」

两个老在那儿比幼稚、无聊,不过乔可南是认真的。「拜托,我没兴趣听人揭疮疤,工作上接触得够多了。」他是律师,小律师,遇的case泰半都是邻里纷争婆婆妈妈恩怨情仇,对八卦二字,早腻透了。「你要真想讲,讲完会舒坦,那就讲,但我估计你不会,所以别讲了。」

安掬乐愣了很久……愣到水杯里冰块融化,喀啷一声,他笑笑。「死相,人家除了身体,其馀全被你摸透了~~」

乔可南哼哼,装深沉:「总该有个像我这样的男人,这样的摸透你。」

「噗哈~」安掬乐拍桌,啊哈哈哈,笑翻了。「哪儿看来的台词?」

乔可南:「你上回塞给我的bl小说。」

安掬乐回想,大悟:「喔,攻君是偏执狂那部。」

「唉,唧唧歪歪的,看了烦,真想替他们拉直,直接捅了。反正不是一巴掌,就是一辈子。」

……

两人照旧嘻嘻哈哈,再没提及此事。

不过在圈里混,他不八卦,不代表别人不卦,乔可南连自己的故事都听过三种不同版本,从abc到甲乙丙都有,安掬乐这个嘴巴没上链的,流传出来的情节自然更加繁复离奇。

有人说他以前被黑道头子包养,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结果头子把他送给猥琐的仇家,仇家哼哼,sm大开,把人折腾得剩一口气,索性自杀了。

还有啥?喜欢上自己好友,兴冲冲告白了,对方约他在体育用品室,以为有回应,不料一进去,里面一堆人,轮着把他上了……心如死灰,活着无望,索性一刀,一了百了。

嗯,这挺像他看过的bl漫画剧情,还是安掬乐塞给他看的。

总之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无人关心真相──他们只求嘴巴上的调剂,需要藉由讲述别人的是非,抬高自己的地位,被关注、聆听,而不去深思自己的人生、作为,或许更加千疮百孔。

最少,安掬乐活得真,他要什麽、不要什麽,清清楚楚。

他给安掬乐试过拉对象,乔可南承认自己观念老,总希望对方能遇个人,安分过日子。菊花给他面子,配合几次,後来索性坦白讲了:「小乔啊,你能介绍的对象,哪个我自己摸不到?我要真想,就轮不到你在这边扮沈春华,主持〈我爱红娘〉了。」

他手一摊。「何况甲之砒霜,乙之熊掌,子非鱼安之鱼乐?」

乔可南摸摸鼻子,想想也对,反省了一番。自己认定的幸福方式,对别人来讲,或然是一种束缚。

偏偏安掬乐这人太缠又太乱,讲白就是缺人陪,年初那三劈未遂事件,着实令乔可南心有馀悸,睡前手机还不敢转静音,生怕错过求救电话……

一路防备到年底,莫名风平浪静、风和日丽,乔可南被害妄想了一阵,当真见无风无浪,又听某花再三强调要修真,便歇了心,孰料……

修真?修你妈的真,修童贞才对!!!!!

「亲爱的,怎麽了?」见乔可南从厨房倒水回来,坐回电脑前,原先表情轻轻松松的,转而惊惧如遇鬼,陆之把手里的六法全书搁一边,不解。

「……」乔可南张着嘴,哑声乱指,指着自己,又指电脑,再指陆之,临末憋出一句:「娘子,快跟牛魔王出来……看上帝!」

陆之为他前头的称唤挑了挑眉,但没异议,下床上前,电脑上一个skype视窗,里头洋洋洒洒,文情并茂,陆之按着恋人搁在滑鼠上的手,把视窗条往上拉,逐步下看,这一看,连他这曾经玩咖,都有点儿惊。

「未满十六……」

乔可南犹在那儿心惊。「这怎办啊!」

陆之耸肩。「现在满了?那好,不犯法,前会那事,对方没说『不要』吧?说了就成立强制性交了,总之没留下把柄便成。另,多注意一下少年家里情形,满二十前,尽量别让对方父母发现,否则有诱拐嫌疑,很麻烦。」

他口气浅淡,一副在给人谘询,乔可南嘴巴张大又合起。「可是……未成年……」

陆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情我愿,谁管得着?」他骨子里倒是颇支持那朵啥花去跟谁扯扯,总归别来扯他家这位就行。「我第一次干人,也差不多这年纪。」

「……」得了,搞半天陆之才是安掬乐真正心灵伴侣,乔可南一时半会看不开的事,他老人家倒是一副有何所谓。

陆之拍了拍恋人肩膀。「我看那啥花,挺认真的,反观少年那年纪,谁知过久会如何,这事谁亏谁赚,倒难讲,令他欢喜做、甘愿受便行,真出了事,我捞他,别担心了。」讲完,他退开,回到床铺上,悠哉翻书。

陆大律师一段话,轻轻巧巧,倒也保证安掬乐在法律面上,安然无恙,出不了大岔。问题是,撇除法律呢?

乔可南还在呆,安掬乐则在那儿玩真心话大冒险:「我猜他估计还在楼下等,都几点了,到底是多缺爱,非搭着我这块破木,偏偏被他搭着搭着,我也觉得自己成希罕物了,朽木成桧木,我不过求个快乐人生,多的就不必了……」

真不必吗?

乔可南反覆观看好友传来字句,上头写他如何不知情勾搭上十五岁少年,又在知情之後,如何演变至此。身为一个还算有常识的成年人,乔可南屁股没毛都知该劝好友当断则断,可告诫言语几回溢出指尖,敲打成句,乔可南却次次删除,茫茫无语。

或许,面对感情,谁都无话好讲。

如人饮水。他想,个中滋味,安掬乐比他懂,因为懂了,才和他skype告解,等他一顿痛骂,等别人指责他:不能、不能、不能。

但究竟有何不能?

至多一个年龄差距,可少年终会成年,现在这年纪,也不算毫无判断能力。

何况要乔可南来讲,能藉先前的事要胁大人的,绝对不是啥好荏。

他心一下子偏到菊花那儿去,琢磨了会恋人方才讲的话,瞥向床边,陆之正巧抬眸,回望他。这一眼交递诸多讯息,乔可南忽然懂了好友此刻怎般心情,当初安掬乐也劝他及早离开陆之,他没听,最终跌得半死,乔可南却从无悔。

不悔自己走过那遭,并非只因成果甜美丰硕,而是过程令他真切感受:自己活着。

能爱,谁不想爱?

於是千言万语,最终归为一句:「欢喜做,甘愿受。」

他真是把自己三十年来的价值、伦理观,全为好友抛下了,不料那混蛋还传来一句:「我一直都欢喜的做,甘愿当受啊~」

乔可南哭笑不得。「你知道,我不是那意思。」

菊花黑:「死了呢?」

乔可南见了这句,一时怔忡,骤然察觉,好友表面看似无谓,但实际上,感情早下去了,下得多且重,而水已滚,捞不出来,只能慢慢煮烂。

跟一个十六岁少年,谁敢谈一生一世?少年允,家长不允;即便家长允了,十三岁的差距,中途能遇的坎,太多太多,即使通通熬过,岁月残酷,终归不允。

怎样都不得同归。

不死也注定半残。

乔可南叹口气,笃定回了句:「我给你尸、送终。」没讲的是:你残了,我照顾你一辈子。

……

安掬乐那端显示离线,乔可南关上电脑,爬上床铺。

恋人的温度随即攀上,抚了抚他肩膀,乔可南这才知觉自己刚刚吓得泛冷,他抬首,与眼前的人接了一个万分怜蜜的吻。

亲着亲着,乔可南忽然问他:「倘若我们差十三岁,你还会对我下手?」

「咳。」陆之呛着,他长了乔可南八岁,不多不少,能足够庇荫对方。他忖了忖,实际道:「如果差到十三岁,你进事务所时,我应该就不在了。」他最初的人生规划里,三十五岁左右要彻底投入政治,乔可南却偏偏在那个时间点上,出现了。

继而,撼动了他。

乔可南屈指一算,对喔!那样的年龄差,他们应该连遇见都不曾。

他挠挠头,遇见即缘分,好缘孽缘,得当事人讲了算,他们两个局外人,确实是不必太烦扰了。

帮着、护着就是。

他又亲了下陆之,想那漂泊一生的上海女子张爱玲曾讲:於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於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

是啊,没有别的话可说。

在对的时间,能够相互成为对方对的人……乔可南衷心感谢。

39.无瑕的美丽

切洋葱。

剁剁剁、剁剁剁的声音在菜板上起起落落,安掬乐带着纪梵希的雷朋墨镜,把洋葱一半切到细碎,一半切成丁,放进调理器,再把先前用奶油炒过,冷藏保存的熟洋葱,一块搁进。

他又把超市买来的牛绞肉跟猪脚肉放进去,凭藉记忆撒盐、太白粉,大把黑胡椒、乾罗勒,一颗蛋黄,面包粉跟牛奶相拌成糊状,通通扔入,交给贵夫人,嗡啊~地转。

安掬乐摘下墨镜,瞥向客厅,只见杜言陌高大身躯,弯在茶几前──做回家功课。

他每回看见这幕,都觉很猎奇,不知该按惊悚或温馨。他「交往」的人是国中生,暑假过了,升国三了,正面临大考压力,他在做数学,因式分解,先前他看过少年笔记,十分细,每一道步骤都不马虎。他说:「漏一个我就不会了。」

少年不是读书料,可胜在认真、心细,从不含糊。

安掬乐不否认自己爱极他这点,连一个十六岁孩子都这样,自己身为大人,似乎更该好好加油……他呵呵笑,摘下墨镜,停止调理机,里头材料拌得差不多,他戴上塑胶手套,将肉末捏形,平底锅里融化受热的奶油溢出浓浓香气,放下去,滋滋一响,十分诱人。

他给平底锅盖上盖子,趁煎熟空档,切蔬菜。

於是一大一小,各自忙活,不亦乐乎,安掬乐把事做完,净手擦乾,走到客厅,见杜言陌乖乖把题本做完,鼓励一笑:「今天做汉堡肉跟蔬菜喔~」

「……嗯。」

杜言陌没特意表现,可安掬乐知道他喜欢──少年口味很可爱,偏甜,前会炖了猪脚,忘记放糖,他虽说好吃,但反应平淡,安掬乐死命追问,他才吐露:「我喜欢……再甜一点。」

「行。」安掬乐不嗜甜,从此却习惯将菜做甜,少年喜欢的,他也能喜欢。

他走回厨房,把汉堡肉翻面,继续煎。

煎得差不多,他拿碗,把蕃茄酱、糖、酱油通通混在一起,他做菜很随感觉,从不用量杓,酸甜苦辣,全是经验累积,直到起锅,他关火,趁锅子馀温犹炽,倒进酱料,提锅炒了炒,最後放进蕃茄丁,淋在汉堡排上。

一下子,酸酸甜甜,香气四溢。

「叮」。烤炉一响,蔬菜同时好,杜言陌把茶几拾完,进来帮忙,安掬乐示意他把菜拿过去。

他家里没餐桌,以往一个人,不是在茶几上解决,就是在电脑桌前,如今偶尔多一人,茶几倒嫌小了,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点的,或者……乾脆添了餐桌吧,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每次都令他弯着身体做功课,也不好。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这儿那儿调整一下,毕竟房子本身不大,若不,换间套房……

「……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眨了眨眼,见杜言陌一脸迷惑看着他,才知自己思考过度,东西吃到一半,搁筷子上,便停了。「喏。」

他把那花椰菜搁到杜言陌嘴前,对方一愣,张嘴吃了。

杜言陌无奈。「不喜欢就不要放啊……」

安掬乐讨厌花椰菜,或说他讨厌大部分绿色蔬菜,但做菜却坚持要用。「少了绿,菜色会不平衡,不好看。」

杜言陌拿他的漂亮论没辄,总归都会帮忙消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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