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终于可以种辣椒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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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华赶紧扭着水蛇腰跟了上去,“大嫂,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也采点草药野菜的贴补点家用。”

程夏赶紧摆手,“不用不用,你不是一直瞧不上这几文钱吗,你还是在家好好刺绣吧。”

程夏也是想不明白,采个药草还有五文钱,刺绣好几天才有三四文钱,不懂杨丽华怎么就瞧不上,可能是不愿意干力气活,觉得丢脸吧。

“大嫂,五文钱也是钱啊,我以前不懂事,以后啊,我就跟着大嫂了,大嫂去哪我就去哪。”杨丽华说着亲昵的挽着程夏的胳膊就要出门。

“哎等等,”程夏挑眉微笑的看着杨丽华,“这日头可是越来越高了,到时候把你晒黑了,你出嫁的时候还好看吗,就这几文钱的事,等我采了回头送给你就好了。”

杨丽华很是挣扎的考虑了下,到底没跟着去。

程夏喜滋滋的出了门,一路顺畅的到了山上,仔细瞧准了左右无人,赶紧跳进玫瑰花丛中。三两步跑到湖边,拿开厚厚的杂草,就看到那袋辣椒种子安然无恙的躺在自己挖的坑中。

幸好是塑料的袋子装着,否则前天的那场大雨就将辣椒种子冲烂了。

导师说,这是农科院新研究出来的高质量的辣椒种子,也不知道这高质量是高到哪里,辣椒种子的袋子上写着免浸泡免施肥,可能这就是优势吧。

程夏坐在湖边的地上仔细想着辣椒种子怎么种,据说辣椒是喜高温、多湿的气候条件,正好福建也符合。至于需要地势平坦,不能在低洼的地方种植,那更简单,一会干脆把辣椒种在湖边就好了。

她虽然没有在地上栽培过辣椒,可是他们家的阳台上种了好几株,她亲眼见过她老妈种植盆栽辣椒的,所以可能大概也许应该差不了多少吧。

说干就干,程夏将身上的罗裙束紧了些,啰啰嗦嗦的干活都不利索。她先在湖边转了两圈选了个最平坦开阔的位置,这里光照也比较足,然后将地上的杂草都清理了干净,再拿小锄头将这一大块的土地松了松土,继而压实,如此几次,使土壤更方便利用。

将土壤处理好的时候,程夏瞧着日头已经到了正中了,怕引起怀疑,也怕现在抽了筋的杨丽华上山来找她,程夏决定先采点草药回家一趟,顺便吃个饭等下午再来。

杨丽华一看程夏回来,体贴的迎了过来将她背上的背篓接了过去,亲自将野菜挑拣出来,然后剩下的草药就摊在院子里晒着。

程夏越看杨丽华越觉得她古怪,但还没有确切的证据,程夏决定静观其变,看杨丽华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吃了午饭简单休息了片刻,程夏趁杨丽华午睡又带着锄头和背篓,顺便带了个水桶去了后山。

再次翻进玫瑰花丛,看着自己整理出来的这片土地,程夏估摸了下,也不知道这是几分地还是多大,感觉跟她爸妈在北京买的房子差不多大,有四五十平。

反正在程夏看来也不小了,她已经能预感到以后照料这些辣椒能把她累死了。

如果种植顺利的话。程夏在心里默默的加了一句。

按理说,播种辣椒种子之前,这种子是需要在清水中浸泡八个小时左右的,只有这样种子才能更好的发芽,但是程夏看着上面写着免浸泡,那也就是说这一步就可以省略了。

程夏不知道大面积种植辣椒需要怎么做,就记住她老妈都是每个容器里洒几粒辣椒种子,然后浇水,让辣椒种子自然的融入到土壤的缝隙里。

程夏决定照着这个步骤来,手里的辣椒种子是沉甸甸的一袋,但是程夏不敢都用了,万一都不发芽,她不就亏了。

程夏播撒了大半的辣椒种子,留了一小部分依旧放在袋子里,埋到原来的坑里用杂草盖住,想着如果这次不行,她就等到秋天再种植一次。

万事总得给自己留个退路。

种子撒好了,程夏开始用水桶一点点的提水小心的洒在土壤里,怕突然浇太多把种子淹死。等从湖里提了十几桶水,终于将所有的土壤都浇灌了两遍,程夏觉得自己的腰都断了。

程夏穿越前喜欢看所谓的种田文,觉得人家种地发家致富怎么怎么好,可是真等到自己亲身实践,程夏才发现,一般人真的干不了这个活,累都累死了。

她现在才有这几分的地就要死要活的,村里人动辄十几亩几十亩的,偏偏看起来还轻轻松松的,真是厉害。

既然带了水桶,程夏干脆在湖里捞了两条鱼带回家吃,总得适当的改善下伙食。

最后仔细查看了一遍辣椒地,觉得没有遗漏的地方,程夏才心满意足的出了玫瑰花丛。

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被玫瑰花扎了一下手指,瞬间有鲜红的血珠流出,程夏将手指放在口中吮吸了片刻,突然看着开满花的玫瑰花丛发呆起来。

她几次进出玫瑰花丛,竟然忽视了玫瑰这一重要的赚钱手段。

玫瑰并不稀罕,也不像辣椒和菠萝那般是明朝后期才传入中国,玫瑰自古有之,但是古代人并不喜欢玫瑰,而现代社会里,玫瑰花又仿佛成了西方爱情的代表,导致很多人以为玫瑰花是从西方传入的,其实这就大错特错了。

2000多年前的汉朝就已经有了关于玫瑰的记载,汉代《西京杂记》中有写:东游苑中有,自生玫瑰树。

唐代诗人温庭筠的诗中有写“玫瑰拂地红”,宋代的杨万里更是写出了“非关月秀姓名词,不与蔷薇谱牒通”的话,说明在宋朝时,人们已经将玫瑰与月季、蔷薇分辨了开来。

玫瑰既然这么早就出现,为何在古代一直不受到重视呢?程夏曾经还真的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不怪她多想,你像“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桃花;像“宁可枝头抱香死,和程吹落北风中”的菊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荷花;以及“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梅花,更有那“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的国花牡丹,广为世人称颂,并有数不尽的千古名句流传于世。

而玫瑰,吟哦的人寥寥无几,使得玫瑰花在古代的诗词歌赋中鲜见其身影。

后来程夏了解一番才发现,玫瑰之所以一直被人忽视,一来是因为与玫瑰相似的花太多。

比如同种类的月季、蔷薇、棣棠,以及荼蘼、木香,都是蔷薇科的植株,它们的相似之处太多,使得彼此都有了可能的替代性。尤其在古代蔷薇已经广为人知,使得玫瑰就没有那么突出的地位。而且古代的玫瑰并没有现代人看到的那么精致漂亮,古代的玫瑰多为单瓣玫瑰,看起来很是单薄普通。现代人多见的玫瑰是经过西方改良之后的品种,古代可是没有的。

二来,因为玫瑰有刺。玫瑰茎上有刺,因而在古代的文献记载中一直被称为“豪者”“刺客”,这种称呼都带了无法言说的讽刺意味,古人的偏爱性显而易见。

三者,因为玫瑰有个特别不好听的名字,叫“离娘草”,玫瑰每插新枝而老木易枯,若是将新枝插到别处,则新枝老木都能茂盛的生长,所以给它起了这么个名字。既然寓意不好,又有谁能多关注玫瑰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古代人最爱的就是一些高大挺拔的乔木,表示自己刚正不阿,或者是颜色素雅的花朵,展现自己低调有内涵,而玫瑰呢,哪一点都不占。玫瑰是低矮的灌木,且花香浓郁,为此玫瑰还另有一个名字叫徘徊花,因为它的芳香浓郁不绝。

这样集齐各种‘缺点’于一身的玫瑰,怎么能在古代大放光彩呢。所以陶渊明独爱菊,周敦颐独爱莲,武则天独爱牡丹,却没有一个人偏爱玫瑰。反倒是现代,玫瑰因为其独特的芳香和寓意,而被示为爱情的代表,可是扬眉吐气了一番。

说到玫瑰,如果泡澡的时候能撒点玫瑰花瓣,那真的好闻的不要不要的。

而且玫瑰入菜那也是一级棒,程夏至今还对老爸做过的那道玫瑰冰稀饭难以忘怀。不只是好吃,更是好看,色泽鲜艳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

其他的比如酥炸嫩荷芽卷玫瑰、玫瑰绿豆糕、玫瑰酸鱼汤等等,都是好吃的不得了。

程夏脑袋灵光一闪,突然想到,玫瑰酱可是好东西啊,而且直到清朝才有人制作出了玫瑰酱,她又占据了有利的条件。

左右辣椒能成熟都已经是七八月份的事情了,在此之前总不能光凭借冬瓜蜜饯来赚钱,冬瓜蜜饯只能对着商记药铺推广,渠道太窄,赚的也太少,三个月赚足五十两银子是不可能的。

但是玫瑰酱就不同了,这可是好东西,不说美容养颜以及药用价值了,就说玫瑰酱做出来后芳香馥郁,虽然文人雅客不喜这个味道,但是那些养在深闺的大家小姐喜欢啊,用了玫瑰酱浑身香喷喷的谁不爱,说不定还能凭借这味道更得夫君的喜爱呢。

程夏一边考虑玫瑰酱制作的可能性,一边快速的采了一背篓的药草野菜回家。

回了杨家,正看到陈氏和已经从娘家回来的林琇忙着做什么,程夏凑近一看,不禁大喜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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