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灯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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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改良灯泡

那次谈话之后的第二天,林灯收到了一封信。

信封上面用龙飞凤舞的字体写了四个字——“吾爱林灯”, 是林灯再熟悉不过的字体。

林灯看着面前一本正经的男人, 忍不住好笑地说:“凯哥, 我们现在天天都能见面, 你有什么话当面和我说就是了, 写信做什么啊?”

萧凯笑笑, 难得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你看看就知道了。”

林灯好奇地拆开信封, 却见萧凯突然背过了身:“我有事先走了。”

林灯一头雾水地看着他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那封信。

让她没想到的是, 萧凯信中的第一句话,就是和她道歉:“对不起, 我亲爱的人。”

林灯:???

萧凯为什么要给她道歉?

难道他背着她,做什么坏事了?

“我本以为自己将整颗心都付与了你,已是足够爱你。却没想到每多与你相处一天, 我便发现自己比从前更加爱你一分。我方知道,我对你的爱,原是无穷无尽的。”

林灯:“……”

好嘛,原来是情书,还是极其肉麻的那种。

要是让闻说先生的那些铁杆粉丝看到这封信, 一定会酸倒了牙吧……

谁能想到,千年铁树一旦开了花, 竟然会是这样的呢。

虽然有点让人不好意思,不过林灯看完之后,还是觉得心里头美滋滋的。

她得把这封信好好珍藏起来, 说不定还能流传到后世呢。

就在给林灯送情书的同一天,萧凯又以闻说的笔名,发表了一篇真的流传到后世了的《变态社会下的现实主义》。

文章举了一个真实的例子:在京汉铁路大罢工中,某军阀的手下一边用刀砍一名工人分会委员长,一面逼他下令复工。

那名工人代表不肯答应,竟被效仿古代的凌迟之法,一刀一刀活活砍死,并且斩首示众,牺牲时年仅二十九岁。

他不是学生,可是如果青年学生都不关心国家大事,那么等他们从学校里毕业出来之后,等待他们的就可能是这样的命运。

闻说在文中赞同了姚启安说的,大学应该专注于学术,专心搞科研,促进科学进步。

可那是在和平年代,在政治清明的时候。

在变态的社会制度下和**的统治之下,伪政府代表的根本就不是民意。那么在这个时候,守护国家正义的责任,是必然要落到青年学生的头上的。

闻说的这篇文章,得到了许多人、甚至是新文化运动发起者之一的江先生的认同。

“当年我等创办《青年月报》之时,本想不谈论政治,只专注于普及教育与文化。可我们虽不想谈论政治,政治却逼我们不得不谈它。”

姚启安的成名作基本上都是在《青年月报》上发表的,现在就连创建《青年月报》的江先生都这么说,姚启安实在很难再还击。

《光明报》的创始人夏先生也公开表示:“以唤起民智救国,早已成为时人之共识。在此等氛围之下,全无区分教育与政治之法。学术可以救国,救国即为政治。既如此,读书人便根本无法置身于‘政治’之外。”2

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

在这么多“业界大佬”亲自下场之后,闻说这一派的理论几乎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除了几个姚启安的支持者还在小报上发表一些文章、坚持自己的观点之外,就连姚启安本人都已经不再公开提及此事了。

这倒不是他认了怂,而是姚启安坚信,有理不在声高,人多未必代表的就是真理。

他相信自己所坚持的没有错,这样便足够了。

不管怎么说,这一场持续了好几个月的论战,总算暂时告一段落。

林灯这边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她的研制出来的灯泡,终于达到了她想要的效果!

在此之前,我国灯泡的研制进度非常缓慢,直到两年前才有人制造出第一个国产白炽灯泡,灯泡寿命还不长,很难与进口灯泡相竞争。

林灯研制出的这款灯泡,却是双螺旋充气钨丝灯泡,成本低,省电,使用寿命还长。

林灯为了知己知彼,曾经拆分研究过市面上所有的电灯泡。她发现造成灯泡寿命不长的主要原因,就是灯丝的升华。

灯丝如果升华得较快,钨丝就会变细,最终烧断。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以惰性气体代替真空,减缓钨丝的升华速度。3

先前耗费林灯他们最长时间的,一个是往灯泡里充氮、氩或者氪气,且保证不漏气,另一个就是以双螺旋灯丝替代单螺旋,缩减灯丝的长度,从而为机械化加工提供可能。

在解决了这两个技术难题之后,林灯他们研制出的这款白炽灯,寿命可以达到八、九百个小时,已经非常接近现代的水平了!

经过反复的测试、确保了灯泡的安全性后,林灯决定将这款灯泡批量生产,正式上市。

这个时候,林灯的星火电子科技公司,已经是法租界一家规模不小的企业了。

她在法租界寸土寸金的地方租了一栋类似萧凯编辑部的两层小楼,公司分为市场部、财务部、售后服务部等等,看起来已然有模有样。

公司即将扩大业务范围,进军灯泡业,这件事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年轻的老板不想提高灯泡的价格,反而要降低。

林灯向来是主张大家在会议上畅所欲言的,所以在听说林灯想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灯泡时,就有人不解地说:“林总,我们的产品质量明明比市面上的更好,为何您还想要降价销售呢?”

现在市面上的国产灯泡,一个差不多卖6元钱,进口灯泡则能卖到8元一个。

林灯他们研制出的这款灯泡,质量甚至比进口的还要好,怎么着也能卖到8元钱才对。

可林灯竟然想卖4元,让好多人都大吃一惊。

公司里的人不理解,完全在林灯的意料之中。

这些年来,不管是发明有声电影设备,还是改良灯泡,林灯都是以“夜雨寒灯”这个身份进行的。并且她和实验室里的人都签署了保密协议,不让他们对外透露自己的身份。

因此公司的人只知林灯是公司的管理者,却不知晓她就是那个帮了他们公司大忙的“夜雨寒灯”。

就算有人因为两人名字里的那个“灯”字这么大胆地猜测过,可一来没有证据,二来……林灯看起来实在太年轻了,就没有人继续往这方面多想。

“你们往后翻一下杨淮刚才发给你们的产品成本核算报表就会发现,‘夜雨寒灯’团队研制出的这款灯泡,成本非常之低。如果大批量生产的话,成本就只有几毛钱而已。卖4元钱一个,薄利多销,我们也还是赚的。”

刚才提问那人惊讶地说:“这……这成本竟然这么低?!夜雨寒灯实在是太厉害了!老板,您这科研经费可真是没白支出!”

这两年林灯没少往实验室那边投钱,公司早已有人在私底下议论纷纷,这些林灯都知道,不过装傻而已。

现在他们的研究出了成果,将为公司带来数倍的收益,那些人总算是可以闭嘴了。

粗粗算一算就知道,上海有二百多万人,不能说每家每户都安电灯,但有钱人家多安几个,小康之家再安几个,他们公司一年卖几万个灯泡出去,想来不成问题。

先不算运营公司所需要的成本,光是这销售灯泡的毛利润,就已经有十几万元。

更何况,他们公司早已通过有声电影设备打响了名声,把灯泡卖到外地、甚至国外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所有人都突然间兴奋起来,仿佛看到了白花花的奖金在朝他们招手。

……

散会之后,唯一知道林灯真实身份的杨淮跟了上来,叫住她说:“灯姐。”

“嗯?”林灯心情很好,微笑地看向他。

杨淮是林灯在研制有声电影设备时,孟鹤渊配给她的第一个助手。因为两人合作非常愉快,所以在成立公司之后,林灯就把他给挖了过来,继续做她的副手。

“其实,你压低产品价格,不光是为了薄利多销吧。”杨淮低声道:“你是想促进电灯在国内的普及,对吗?”

林灯笑笑,发出死亡式直男发言:“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林灯并不觉得自己像杨淮说的那么无私,那么伟大。

她只是觉得,在自己有钱赚的同时,还能让更多的人用上电灯,不是很好吗?

至于同行会不会恨她的问题……这年头的价格竞争非常普遍,不存在什么扰乱市场秩序的说法。

有本事,他们就降低自家产品的制造成本。若是没有本事,从她这里进货去卖就是了。

反正现在市面上大多的电灯公司都是洋人开的,华人只是做经理而已。

要是能干倒几家洋货,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开完会之后,林灯回到办公室拿了包,正想下班,却在公司门口看到了一个令她十分意外的身影。

“萧泗?”林灯是真的被他吓了一跳。

自从她和萧凯一起跟萧泗把话说开之后,林灯好像已经有一年左右的时间没有见过他了。

这时候猝不及防地见到他,林灯不禁有一种非常不真实的感觉。

她有些不自然地问:“你,你怎么在这里?”

萧泗看着她,似不经意地打量了一下。

在学校的时候,林灯总是规规矩矩地穿着学生装,已是清丽脱俗。现在她毕业了,走入了社会,脚踩高跟鞋,身上穿着一件樱粉色的绣花旗袍,披着一条白色的编织披肩,头发烫了微微的卷,看起来明艳动人,似乎比从前更有魅力了。

他不敢多看,只肃声道:“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什么事?”林灯问完,才意识到站在大门口谈话好像不大妥当,于是补充了一句:“要不要进去谈?”

“不用了,就几句话的事,我和你说完了就走。”

萧泗用了那么长的时间,才叫心口上的伤勉强结了疤,他怕自己和林灯相处得久了,又会产生不该有的念头,所以不敢久留。

林灯也没有坚持:“好,你说。”

“你是不是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叫林淑贤的?”萧泗看了看左右,压低声音道:“前些日子她突然找到我,说要感谢我不嫌弃你离过婚的事……我完全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后来我越想越不对劲,你是不是还没有和你家里人明说你和我哥的事?”

见林灯点头,萧泗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果然,她应该是把我误认成是你的男朋友了。”

“哈?”林灯忍不住脱口而出:“她有病吧?”

“我也觉得你这个妹妹有问题。如果她真的是为了你好,怎么会跑来和我说这些?”

其实萧泗今天来,就是想要提醒林灯的。

话说完了,他就应该走了。

可是那么久那么久不见……萧泗真是迈不动步子,就这么离开。

一年过去,萧泗好像成长了不少,可是在林灯面前,他依旧是个少年。

他的心事,林灯不难看穿,但并未戳破:“萧泗,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正准备去找你哥,你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一提起萧凯,萧泗心里还是有些别扭,“那个……你的事情,我哥知道吗?”

“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林灯补充道:“从见我第一面起,他就知道。他甚至还认识我的前夫。”

“这样吗……”

萧泗说不清楚自己心里现在是什么感觉。

平心而论,如果他之前就知道林灯离过婚的事情,他还会追求她吗?

他可能会有些慌乱,但不大可能会退缩吧。

萧泗觉得,林淑贤根本就不懂男人。或者说,她不懂爱情。

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她的什么条件都是次要的。他只会因为她的经历而更加心疼她、佩服她,却不会因此对她有半分嫌弃。

只是可惜,他的堂兄比他早了一步……林灯身边的那个位置,终究是轮不到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老规矩,哪怕撒花留爪也不要让这章评论空着啊~~很打击加更积极性的,么么哒

、2、3:改编自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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