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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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放足

谈聪健早就准备好了,听萧凯这么一说, 他立马便从手提箱里拿了几份他来之前精心挑选出来的报纸。

“嘿嘿, 本来我不想一上来就谈公事的, 这可是你主动要求的哦……”

萧凯听了, 笑着看了好友一眼, 没有多说什么, 而是接过报纸翻看了起来。

“怎么样?”几分钟之后, 谭聪健略显忐忑地问道。

“还不错,和你之前寄给我的那几份报纸相比, 排版清晰、整洁了许多,稿件的质量也有进步。”

“呼——”听萧凯这么说, 谭聪健明显松了口气的样子,“听你这么说,我心里就有谱多了。怎么样, 考虑一下,要不要接受我们报的采访?”

萧凯年纪虽轻,但他写作已经有好几年了。他属于天赋型作家,十六岁时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便在上海文坛引起了的轰动。如今他的笔名更是在整个上海、甚至全国都赫赫有名。

不过,萧凯为人非常低调, 生活中知道他就是闻说的人并不多,谭聪健就是其中之一。

前几年萧凯在国外, 没人能采访的到他,如今他回来了,而且还是提前完成学业归国, 所以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并不多……谭聪健想着自己若是能拔得头筹的话,一定能引发不小的轰动,甚至把《杭城日报》卖到外地去都不一定。

只可惜交情归交情,提起采访的事情,萧凯还是摇了摇头:“你们家的报纸比较生活化,与我的风格不大一致,还是算了吧。”

谭聪健听了,不由露出失望的神色来。

“不过我回国之后有些感悟,倒是可以写一些和你的报纸风格类似的文章投给你。”

“那感情好啊!”谭聪健原本也没能指望着萧凯能答应他做专访的事情,毕竟现在“闻说”先生的名气太大了,自家这个小小的《杭城日报》,的确还没有那个专访这位大作家的资格。

萧凯能答应给他写文章,那已经是很给面子的事情了。

谭聪健笑容满面地说:“那我可就等着您的大作了!稿费好商量,好商量,我一定不会亏待自家兄弟的。”

“少来。”萧凯家境优越,稿酬又很高,并不在乎好友的这点钱。给多给少,甚至不给,萧凯都是无所谓的。

两人说话的功夫,服务员端来了前菜。萧凯便顺手准备将报纸整理了一下,准备还给谭聪健。

谁知就在这时,他发现报纸的夹缝中有一则显眼的广告。

萧凯没有发问,不过谭聪健发现他的目光顿了一下之后,便好奇地看了过来。只看了一眼,谭聪健便拍手笑道:“对了凯哥,差点忘了告诉你这件趣事——姚启安那厮娶了个旧式女子的事情,你还不知道吧?”

萧凯“嗯”了一声道:“以前是听说他在老家有一位未婚妻,不想已经成婚了。”

谭聪健好笑地说:“这倒没什么,有趣的是,他这新媳妇林氏才进门没几天,就来我们报社说要登广告,找先生教她认字,你说奇不奇怪了?这姚启安自己是个大学里的国文老师,妻子却是个文盲。自个儿的妻子他自己不教不说,还不帮着找先生,竟要林氏自己花钱出来登广告……姚启安不是一直在鼓吹他的那套‘女子教育理论’吗?我觉得要是咱们要是把这件事情抖露出来,姚启安的脸就没地方搁了!”

萧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不过很快便舒展开来,一边擦手一边道:“还是不要了吧。这文章若是登出去了,姚启安是会丢脸好一阵子,可他的妻子难免会受到牵连。这样的旧式女子肯出来读书已然不易,咱们还是不要给人家添麻烦了。”

谭聪健原本就是说说而已,见萧凯不感兴趣,便没在姚启安夫妇的话题上多做纠缠:“你倒是个怜香惜玉之人。我觉得要是我以前不认识你的话,肯定不相信你就是闻说。”

萧凯饶有兴趣地看着他:“嗯?这话怎么说。”

“这还用说嘛,你在报纸上不带脏字地骂人的时候,犀利得跟什么似的,谁能看得出你现实生活中这么温和啊。”谭聪健摇摇头道:“要不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了,我都想象不到你能写出那样的文章来。”

萧凯摇头笑道:“我怎么觉着你是在拐着弯儿地骂我呢?”

“哪敢哪敢。”谭聪健举起酒杯笑道:“听说你马上就要去震旦大学任教了?萧老师,萧教授,我先敬您一杯。”

萧凯亦举起玻璃杯,与谭聪健的轻轻一碰。

西餐厅昏黄的灯光之下,画面短暂地定格,优雅矜贵的少年仿佛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幅贵族肖像画。

……

此时的林灯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经传入了大文豪闻说的耳中。

准确地说,是她的姓氏。像林淑婉这样的旧式女子,闺名是不会轻易流传出去的。

这天中午吃过饭,林灯没有急着和林灼一起去忙布庄的事,而是先带着她去了一趟西式医院。

刚听说林灯打算带自己去医院的时候,林灼还不解地问她:“大姐姐,你生病了?”

林灯摇摇头道:“我是要带你去看医生的。”

林灼一头雾水地说:“我?我没有生病啊?”

“你不是想放脚吗?都裹了那么多年了,肯定裹出毛病来了,得让医生看看才行。”

林灼听了,便没有表示反对。

她的脚的确是很疼,就算是已经偷偷地放掉好一段时间了,路走多了还是会很酸痛。

到了医院,看诊的大夫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看起来温和儒雅。

林灯怕林灼不好意思,就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她本是不想去看妹妹畸形的脚的,怕自己忍不住心疼。可在看诊的时候,林灼没忍住疼,叫了两声,林灯便下意识地朝她疼痛的根源看了一眼。只这一眼,就让林灯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震撼——缠足实在是太可怕了!

林灼的脚趾几乎都是弯向脚心的,尤其是最小的那两根脚趾,都以极其不正常地姿态蜷缩在脚底,甚至粘连在一起,已经完全变形了。

踩着自己的脚指头走路……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啊?

林灯只是想想,都觉得自己脚指头疼,连头皮都跟着发麻。

“你一定不能再穿不合脚的鞋子了。正好大小的鞋子也不要穿,要穿略大一些的。”帮林灼检查完双脚之后,医生这样嘱咐她说。

林灼点点头,神色晦暗不明。

回家的路上,林灯见妹妹情绪不高的样子,便安慰她说:“灼儿,别灰心,医生不是说你中间的那根脚趾恢复得不错吗?只要坚持下去,都会好起来的。”

“姐,我不是在担心这个,我是在为自己,为娘感到难过……”

林灯柔声问: “娘怎么了?”

林灼自嘲地笑道:“咱娘是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若是被她知道了一个男人瞧了我的脚,还‘摸来摸去’的,她非得逼我嫁给人家医生不可。”

说起方氏,林灯昨天才跟方氏辩了一通,她如何不知道方氏让人头疼的地方?

可方氏是林灼的亲生母亲,这是无从改变的事实。林灯只能摸摸妹妹的头,宽慰道:“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想走的路。在婚姻大事上不用全听娘的,还要你自己拿主意才好,别像我这样……”

林灼本还沉浸在自己的伤感之中,听林灯这么说,她突然来了精神,一脸好奇地问道:“姐,你不喜欢大姐夫吗?看你出嫁前那期待的样子,我还以为你很喜欢大姐夫呢。”

林灯撇撇嘴道:“都多少年没见过了,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反正嫁过去之后的那几天,我们相处得不怎么样。”

“喔……难怪呢。”林灼本以为姚启安婚后抛下姐姐一个人走了,姐姐会很伤心才对,谁知林灯却跟个没事儿人一样。

先前林灼怕触碰到姐姐的伤心事,没敢提这茬,现在她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那姐姐,你还打算去上海,和大姐夫团聚吗?”

“上海我是准备去的,不过不是和他团聚,而是去上学、找工作。”

离婚两个字就在嘴边,可林灯想了想,她成婚的时间还是太短,还没有一个足以令她“心碎”的理由可以说出离婚二字,便没有贸然提起:“现在娘答应锦绣布庄的分红给你一份了,等攒够了钱,你愿不愿意和姐姐一起去上海读书?”

“我当然愿意了!”林灼喜滋滋地说:“我一直都想去上海看看呢!大姐姐,这话我也就跟你说,我早就不想在家里呆了……但是让我一个人出来吧,我还有些害怕。要是能有你作伴的话,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看林灼喜笑颜开的样子,仿佛已经忘记了裹脚所带来的疼痛和悲伤,林灯也不禁跟着她笑了起来。

民国成立初期,政府就颁布了缠足的禁令,可缠足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

禁锢住她们这些女子的,究竟是那又长又臭的裹脚布,还是人心呢?

想来应该还是后者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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