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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有关于未来的考虑里都没有出现过这种竞争非常激烈的大公司,因为我基本上只能处理好没多少利益纠葛的人际关系。而且我也很了解自己,我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温吞,说得不好听是懒怠,更没有太强的进取心。

对个人的生活来说这种性格其实很好,我心态平稳,不容易大喜大悲,又很好满足;可对一个公司,尤其是对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公司来说,这种易于满足无疑是和不思进取挂等号的。

郑哲要是真的招我进来,我会觉得他脑子进了水。

而且那么做也完全不符合郑哲的性格。他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绝对不会做有损自身利益的事。

但我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地,做出他“绝对”不会做什么的论断?

这间面积广阔的办公室里塞满了我无处安放的怪异思绪。我看着郑哲,郑哲也看着我;我没有说话,郑哲也就不再开口;我十分平静,但郑哲却有些紧张。

他面上还带着从容不迫的笑意,交叉的十指却骨节发白,在手背上按出浅浅的凹窝。

我盯着他,浮想联翩,任由脑子里所有古怪而又荒诞的念头翻来滚去。其实在一开始我就隐约预料到了什么,可直到现在,那个莫名闪现的直觉才终于占据了我的心神。

他做的事都很奇怪,他在我面前总是太卑微,把自己摆得很低。

他喜欢我。

或许他深爱我。

他已经极力克制。可这一点不难看出。

这非常、非常不正常,而且非常、非常奇怪这种程度的迷恋简直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年,被分泌旺盛的激素所控,而完全忘却了自我。

已经过去了三年,但这种迷恋没有丝毫减弱,几乎到了偏执病态的地步。

我是说,他的表现老让我有种错觉,就好像我们曾经在一起太久,经历了太多,又最终错过。

他一定有什么秘密。我猜。

一个很大的秘密,甚至这个秘密有可能波澜壮阔,以至于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第16章

郑哲说要我做他们的形象代言人,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提议有些搞笑,先不说我是不是科班出身,更不用说我上不上镜,最关键的是,就新生公司这种市场营销都懒得做的大爷样,忽然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形象代言人……傻瓜都知道是关系户了好吗。

走这个关系我其实也没什么心理障碍,毕竟如果我不同意,那么新生公司基本上应该是不会有“代言人”了,也说不上和谁抢了资源。主要我非常不喜欢处于风口浪尖,受人指指点点,因而娱乐圈是我唯恐避之不及的圈子。

在这前提下,要我做一个形象代言人?找这个麻烦?

拒绝。

郑哲对我的拒绝也不是很吃惊的样子。当然,他还是含着笑假模假样地感叹了几句“非常遗憾,我们很看好你”之类的话,我一概无视了,就盯着他,看他还想作什么妖。

如果你从我的话里读出了期待……好吧,不是你的错觉。

我还真有些期待。

而郑哲,不负期待地,温声问我:“来了也是来了,三年不见,不如参观一下我的办公室?”

噫。

还参观。

不用参观我都知道是个什么画风。

不就是那什么……嘿嘿嘿的画风吗。

我有点想走了,但是我又有点想留下。三年没见了都,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想念他嘿嘿嘿啪啪啪的画风,当然啦,顺理成章的,也有点想念嘿嘿嘿啪啪啪。

不过我有点发憷。真的。他这波涛汹涌的爱吧来得有点蹊跷,我有点害怕,这人你说,要是个病娇啥的,要是个蛇病啥的,要是个……反正就那种对人身安全有害的,啥玩意儿,那可怎么办。

我一没吭声,郑哲也不着急,就这么坐那老板椅上笑,笑得只露一点点牙齿,嘴唇水润润的,我瞅着都觉得他是不是涂了什么唇膏。

到底我还是同意了,特别正经,特别客气地说:“麻烦您了。”

他领着我先绕着面试的地方走了两圈,和我说了一通这是什么沙发用的什么材料,说了这是什么盆栽有什么好的寓意,特别从从容容,就溜溜达达地把我弄进了里间,进门前还笑着用下颔点了点门口的挂钩,说:“屋子里温度高,要是觉得热,外套可以放这儿。”

还脱外套?脱了才好嘿嘿嘿是吗?我是不是傻?

参观个办公室最多也就二十来分钟,脱了外套,指不定就要再加半把个小时那可不成,家里还有那么多游戏等我去宠幸,而一旦和郑哲搅合到一起,别的都不说,至少时间会变少。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和郑哲好像也就是连熟悉一点的炮友都说不上的关系。就这么直接认为我们会在一起,好像又太狂妄了点?

我还是把大衣脱下来挂到了门口,跟着郑哲进去了。

好像也没什么诱惑。完全没有干柴烈火一点就燃的激情,内间的陈设也没有特别色欲的点。

就是一个普通的休息室,比外面更舒服一些的又宽又长的沙发,比外面居家柔和一些的桌椅,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着一些五花八门的书籍,多是武侠、悬疑小说、科普文,还有一些历史书和古文,看上去都是他常看的书。

有点……古怪。

参观书架这种行为实在太涉及隐私了。就像在偷窥另一个大脑。这不是我的本意,实际上,就我个人的意愿来说,我是不太情愿和郑哲扯上关系的。

也不是距离过于遥远,地位差距过大这些原因。这是原因,但绝对不是主要的原因,不是我对他敬而远之的真正理由。我不想和郑哲扯上关系,主要是因为他让我感到违和。

自始至终都是这样,他给我的极其微妙的违和感一直挥之不去,越是接触就越是强烈。在那栋破旧的老式公寓,我觉得他应该住豪宅开名车;可当我在一个国际性的公司里面见他之后,又觉得……我不知道,但豪宅名车和他也不相称。

“在想什么?”郑哲的声音从我身侧响起。

我想也没想,顺口说:“在想你最喜欢哪本。”

郑哲就笑:“你找不到的。我最喜欢的书不在书架上。”

“这么宝贵?”我有些惊奇,忍不住想问是什么书,但话到临头又强行咽了下去。

讨论这样的话题对我们来说好像太温暖和谙熟了。

可不讨论好像也没什么事做。

我们俩当然,主要是我傻乎乎地在书架前面站了有五六分钟,还是我率先撑不下去,投降一般扭过头,正对上郑哲投向我的目光。

他不知看了我多久。白炽灯下,那双静默的瞳孔里反光透亮。

像两滴星星,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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