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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带笑,微有些冰凉的手指捏着庄临的下巴轻轻一晃,单膝着地,身子也慢慢地滑坐在地上。

他仰头对庄临笑得天真又烂漫,眼睛一眨,唇角一勾,笑道:“你要是想拒绝的话,就推开我哦……”

艾朗这话说得好听,把人拐带上床也显得更体面。

作者有话要说:1.拉灯内容如下:被cs了两次的艾朗依然深信庄临只是被拐带上床的乖小孩。

2.床后,就开始来刷感情线了

3.文案第一句话的最后三个字,可以了解一下[]

第17章

艾朗对庄临的硬件设备很满意,两人在床上的契合程度也很高,疼过,爽过,这一波也不亏。

事后,艾朗忍着便秘拉到虚脱的异样感,趴在床上,心满意足地看着坐在床边整理一床狼藉的庄临。从浴室出来之后,庄临不仅不敢和他有任何肢体接触,连目光触及他的脚指头都在闪躲,就像破戒之人的内心必定要先经历一番自我崩溃又自我重建的天人交战。

庄临轻抿着唇,目光尽量避开艾朗的身子,即便如此,他还是在艾朗的目光注视下,悄悄的羞红了脸。

艾朗忽然出声:“诶~庄临哥哥。”

庄临有些恍惚,对这个戏谑十足的称呼也听得麻木了:“嗯……嗯?”

艾朗勾着唇角,又忍不住逗他:“哥哥帮我看看,是不是刚才被……得狠了,现在都合不上啦。”

“……”

艾朗伸出修长白皙的大长腿去蹭庄临的大腿,直把这乖小孩逼得俊脸红得滴血,拿起不知何时摘放在床尾的手表,假意低头戴手表,就是不敢看艾朗一眼。

好在这时,外卖送到的电话打断艾朗的调戏,庄临像是被召回心神,连忙出去接手机。

现在已经七点半了,庄临拿到外卖想叫艾朗出来吃饭,走到卧室门口正犹豫着进不进,就听到浴室间传来“沙沙”水声。

庄临这才卸下负担,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卧室,他走进去把弄脏了的床单扒下来,拿到卧室外面的小阳台,丢进洗衣机里面机洗。

外面的大雨噼里啪啦下个不停,豆大的雨点砸在围栏上,绽放出一朵朵水花儿,溅到阳台上。庄临关上阳台的玻璃门,站在卧室里,这才有空左右打量。

刚才在卧室里也没来得及细看,艾朗的房间拾得很干净,离床一米远的地方靠墙并排立着一个两米多高的书架和一个等高的衣柜,令人瞩目的是书架和衣橱的顶上,还用几根支撑杆连着天花板给固定住了。

庄临看到艾朗整洁的电脑桌面,视线被摆饰在台灯下的木偶人所吸引,只见那个木偶人的两腿中间插着两根棒棒糖,而那两根棒棒糖又被一根金色扎线捆绑在一起。

庄临微微弯起唇角,目光一扫,又在桌角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一张拍立得照片,照片被桌上的一本时尚杂志压住了大半个边角,露出来的局部刚好是庄临本人的脸。

庄临抽出那张照片,略微诧异。

那张照片拍摄于社团参加素拓那天晚上,背景是海边的烧烤聚会,上面是庄临和艾朗,还有两个演艺部的女生。照片色调发黄,庄临的拇指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照片上面的折痕,对半折叠过的折痕拦腰横截,将照片上的四个人明确切割成两组。他对着折痕轻轻一折,四人群照就变成艾朗和庄临的两人合照。

庄临垂着眼眸,又将照片重新压在杂志下面。

等到艾朗冲了个澡,换上睡袍,一身清爽地走出客厅的时候,就见庄临已经把一片狼藉的大床拾整齐,床单也洗好了,正放进烘干机里杀菌烘干。

庄临看到他洗好澡出来,便停下手里的活儿,问道:“学长,外卖已经到了,要把饭热一下吗?外面雨大,刚送过来就已经有点凉了。”

艾朗走过去在桌边坐下,摸了一下盒子底部感受到余温,对庄临笑笑,说:“没事儿,这样才跟上次一样。”

艾朗点的是两份烧鸭饭,还是庄临上一次冒着大雨给他送到教学楼的那一家。

庄临让艾朗先吃饭,他去冲了个澡,洗完澡出来时却见艾朗的饭只动了几口,显然是想等他出来再一起吃。庄临在艾朗桌对面坐下,拆出外卖附赠的一次性筷子和勺子,右手拿勺,舀了一勺饭送进嘴里。

艾朗叼着筷子,笑眯眯地看着庄临,看见庄临用右手拿勺子就歪着头问道:“咦,你难道不是左撇子吗?”

闻言,庄临动作一滞,疑惑地抬起头看艾朗:“嗯?”

艾朗原以为庄临这一声带着疑问语气的“嗯”,是在奇怪艾朗为何会误以为他是左撇子,然而却听庄临说:“我左右手都可以使用餐具,学长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的?”

艾朗微一挑眉,其实若按两人当前屈指可数的交集来看,之前社团组织去参加素拓时,午餐吃的是寿司卷,晚餐吃的是烧烤,艾朗倒是没有关注庄临是惯用左手还是右手吃饭,但是……

艾朗托着下巴,应道:“我之前在朋友的店里看到你用左手拿叉吃意面,而且……”

艾朗话音一顿,伸出手,指尖暧昧地沿着庄临的右手手臂一路滑到手腕处被手表卡住,他的唇角随即一挑,说:“而且,你更喜欢把手表戴在右手手腕,我猜的对不对?”

艾朗把手回,撩了人又若无其事地咬了一口饭,心情愉快地在桌底下晃着脚,表情期待地等着庄临确认答案。

庄临对他的回答有些诧异。

这份诧异倒不是装出来的清吧那次,庄临是故意在公共场合用左手拿叉吃面的,从艾朗拿着清单出现在他的面前之前,庄临中间只吃了两口意面,这仅仅只是想试探艾朗对他的上心程度。

至于右手戴表,这确确实实已经成为了他的个人习惯,庄临倒也没想到艾朗会注意到这点。

由此可见,艾朗对他的上心程度也比他想象的还要高。

这是好事。

庄临垂着眼眸,轻声解释:“因为在正式场合用左手使用餐具可能不太礼貌,所以我经常都是用右手。”

艾朗不以为然:“这有啥不礼貌的,你觉得哪边顺手就用哪边呗。我小时候还学过别人用左手写字和吃饭呢,觉得特别酷,可惜我没学会。”

庄临微笑着说:“在我小的时候,家里人为了纠正我的习惯,把我手背都打青了,吃饭和写字就必须用右手,其他事情才随着我自己高兴。”

艾朗皱了皱眉,有点心疼:“我越来越后悔十岁的时候没能认识你了,不仅想亲亲你的嘴角,还想给你揉揉小手。”

庄临忍俊不禁,他倒是没把这段往事放在心上。

餐桌上的气氛刚好,就听艾朗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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