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2(1 / 1)

加入书签

中,沉了五六具尸体,都快泡烂了。

来认尸的有白发苍苍的耄耋老人,有正值佳期的新妇,还有懵懂的幼童。大人们俱都以泪洗面,肝肠寸断,唯有那孩童不知事,兀自把玩着手上的草编蚱蜢,嘴里还嘟囔着,“爹爹,起来给我编虫虫!”

孩童天真的话语更加触动了大人们的心,周围的衙差都忍不住将头扭转过去,不再看面前这副场景。

诚王一直没走,还有两个水匪没抓住他心里担心,这些人穷凶恶极,只到这里两月,便已犯下这么多起案子,若是他不留在这里施压,恐怕县令懒待,到时候又不知他们会犯下什么事。

由于城中禁令下的确实快,所以乌老大和赵老二确实还没出城去。亏得那丁四是个忠心不二的,即使大刑加身,也没把这二人的长相供出来。要是换了三寸钉那个人,估计他们现在已经去官府大牢做伴了。

但这不代表他们就能逃出生天,因为衙差一直在他们原来租住的地方打探,差不多也把他们的长相拼凑出来,在城里城外张贴了很多画像,还到处宣告他们犯下的案子,提示百姓们千万不要一时心软害人害己。

这两人就有如过街老鼠一样,走到哪里心慌到哪里,最后他们实在是过不下去了,藏在了倒夜香的恭桶里,被人用推车推出了城。

幸亏倒夜香的一直都是两人结伴的,如果是一个人,绝对会被杀了。但从夜香里突然蹦出了两个人也叫他们惊慌不已了,联想到近日传的沸沸扬扬的水匪,他们把手一撒,大叫着往城里跑去,待官兵们前来,那两人已经消失无踪了。

水匪逃出城的消息立刻长了脚似的往外飞传,城外有钱点的老爷们人人自危,不是举家搬进城里避难,就是花钱找人保护。

老百姓们自发的组了巡逻队,一到晚上,便举着火把在村子里走来走去,以水匪突袭。

章树他们的水头村也不例外,而且章家和李家只会更严密。章树上次一听说他们是水匪就明白了,估计是因为他破坏了他们的好事,一直怀恨在心吧。

这段时间,他把家里的狗留了两条在家,一条在前院,一条在后院,其余三条都贡献给村里的巡逻队了,毕竟狗比人更警醒。

乌老大他们确实就躲藏在水头村附近的山里,他们对待三番四次破坏他们计划的章树恨之入骨。特别是乌老大,这次丁四被抓,对他而言是很大的损失,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听话的狗了,这赵老二面目平平,心里却奸滑着,乌老大对他是有点提防的。

……

现在时值四月,以往田里的农活只有拔草抓虫,现在安阳县附近的发现村落都开始挖春薯了。

诚王赵宁晋现在还在这里,他自请出来巡视,为的就是脱离皇宫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所以自然是越晚回去越好。

听说这附近有个挺大的粉条作坊,他便起了兴致,想去看一看。粉条他也吃过,去年北方的皇商上供的贡品,其中就有粉条,吃起来爽滑弹口,味道倒是挺不错的,就是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出来的。

县令知道他要去水头村看粉条作坊,自然不会不应,他点了二十多个人,让他们陪着诚王一起去。

诚王挥挥手,让他们回去,先不提他身边有两个高手,就说暗中护卫他的,也不下十人,何故要这么多人陪他一起去呢?

县令诚惶诚恐,生怕他出什么事,但是又没办法。确实,人家身边的两位爷出一个人就抵得过他这二十多个衙差了。他只能弓着身子送这位爷出门。

诚王十分接地气,说坐马车挡住光了,硬是要坐牛车。牛车一路摇摇晃晃来到水头村,诚王躺在稻草堆上,翘着个二郎腿,叼着根稻草,一副无拘无束的样子。

“王爷,前头有人来了。”一个骑着马的侍卫过来了,在诚王耳边轻轻说道。

诚王一个翻身坐起来,嘴里的稻草也扯了出来,一副大儒讲道的样子,端的是风清朗月,让偶尔路过的百姓们看了只觉自惭形秽。同样都是牛车,别人坐和自己坐还真不一样。

骑马跟在后面的一个侍卫隐晦的翻了个白眼,他们王爷毕生为名声所累,连王妃都不知道他的真面目,也就只有他们这些人知道了。

水头村也不是特别远,坐了两个多时辰的牛车,在诚王的老腰差点因为装逼而坐断之时,终于到了。

“去,给爷打听一下,那开作坊的人在哪?”诚王摇了一下手中的扇子,眼睛打量着这座小村庄。

侍卫去了一下子就回来了,“爷,打听到了,顺着小路往下走,前面有座青石大院,就是那开作坊的人家。”

他向村民打听的时候,那村民一脸高兴,八成是以为他们是来买粉条的了。

诚王走在前面,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那座青石大院。院门关着,但隐隐有人声传出来,看来大部分的应该在后院。

他走上前去,用扇柄敲了敲门,“咚咚咚”的响声一下子就让里面的人竖起了耳朵。

院子里只有章千金一个人、一条狗和两只小羊,章千金有模有样的把手中的最后一根青草塞到羊的嘴巴里,然后拍了拍自己的小手,还学着章奶奶的样子在自己的小围裙上抹了一把。

他站起身,走到门前,狗狗一直在他身前,提防着可能出现的问题。

章千金踩在门边的板凳上,把门栓拉开了,露出一张圆乎乎的小脸,探头问道,“找谁呀?”

诚王在门外等了一会,忽听门吱呀一声开了,首先蹿出来一条黑狗,虎视眈眈地看着他,然后是一张可爱的小脸,梳着包包头,软软的嗓音问他找谁呀?

“敢问小哥儿,你家可是做粉条生意的?”

诚王笑眯眯地问道,看上去就像一个诱哄孩子的怪伯伯。

“是的呀!”章千金不愧是抓周抓到算盘的娃娃,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阿爸和爹爹每次坐在一起说粉条的时候他都也坐在旁边。

诚王还想问,门里传来一个声音,“千金,是谁来了呀?”

“太奶!”章千金把头转回去,兴奋地叫道,“伯伯哦!买粉条哟!”

买粉条,有钱,存起来!

章千金是个不爱花钱的小孩,家里的长辈有时候会给他铜板,他看见别的小孩去买什么叮叮糖,买什么糖片,买小风车什么的,从来都不凑上去。

他有一个大竹筒,是他外公帮他拖回家的,然后舅舅自己学了雕刻,帮他雕了一只小猪上去,虽然有点丑,但是他还是很喜欢。

爹爹在上面用刀开了一个小口子,可以放一枚铜钱进去,他最喜欢的就是抱着竹筒摇一摇,听一听里面发出的唰唰声。

诚王挑了一下眉毛,还挺会拉生意,一般人听了怎么也得买上一两斤回去。

当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