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鬟刺破手指,将血染在了床上的白绸上,昨晚这一切才躺到了李耀的身边,这一夜赵怡宁不敢睡死,生怕李耀突然醒过来要对她做点什么,第二天青着眼窝出现在人前,也加深了大家的认知。

圆房这件事便安然度过去了。

赵怡宁是四天后见到郑之南的,她为李耀炖了汤,知道李耀在书房时,亲自为他送过去。

郑之南就是这个时候出现自赵怡宁的跟前。

看到郑之南的时候,饶是赵怡宁见多了各色人,也不得不说一句,这侍实在好看,俊美中带着一丝清雅,垂眸时又能感觉到一丝柔媚,不仔细看,其实根本发现不了那丝柔媚,将两种气质揉搓的如此和谐,赵怡宁第一次见到,然后便忍不住可惜一句,这般颜色的人,竟然是个太监。

接着便想到,王爷这断袖果然不是装的,连侍都如此标致艳丽,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王爷,难怪成婚这几日,日日与府中食客弹琴论文,饮茶做对,陛下分派的任务,应付着干完了就算,一点都不积极。

半月后,赵怡宁将自己在晋王府的所见所闻,关于李耀的生活点滴,习惯和性格都写成信寄给了中间人。

这信自然递到了太子手里。

赵怡宁极长袖善舞,自从李耀依照约定将后院的权利交给了她后,她便开始了作为贵妇的日常交际,王府也定期举办茶会,从前安静的王府自从有了王妃后很少再有安静的时候。

赵怡宁与各府的夫人结交,尤其是东宫的太子妃,只要是太子妃的茶会她不管身体是不是不舒服也一定要去,而自己举办宴会也会邀请太子妃过来,妯娌关系与日俱增,赵怡宁去东宫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赵怡宁只管经营自己和善的王妃形象,说不管男宠的事儿,就真的随李耀去了,只是跟李耀说不许他去楚楼,得传扬出去,两人的名声都有损,喜欢就抬到府里来,得被陛下知道,说咱们晋王府的不是,各种循循善诱。

赵怡宁嫁过来这几个月,让郑之南是佩服的五体投地,难怪这样的女人能和太子勾搭上,每一步都掌握的刚刚好,若是他没有见过她的真面目,说不定也会被这样有勇有谋识大体的王妃给复,甚至还要撮合李耀和她好好过日子。

郑之南在王府大半年,李耀有天忽然问郑之南想不想去街市上逛逛。

郑之南自进宫后第一次出宫就是从皇宫到王府,这期间他从未出过宫,更没有逛过街,像这样难得的机会,郑之南再稳重的性子也忍不住心内雀跃,眼睛亮亮的看着李耀说:“可以去街市吗?”语气有些不确定。

李耀穿着便服,玉冠束发,英气勃发,含笑点头。

郑之南走到李耀跟前,抓着他的胳膊再次求证道:“真的可以出去?”

“当然,不过你穿成这样可不行。”然后挥手示意旁边的侍从初唐去拿衣服。

初唐笑着抱着早就准备好的衣服递给郑之南说,“快些换上。”

郑之南穿着小厮服,戴着帽子,面如傅粉,在王府里住这大半年,郑之南不仅长个子,脸上也长了一些肉,看起来没有从前那么单薄,穿好衣服站在李耀面前,颇为亮眼,准确的说是夺目。

李耀看了他一会儿后,顿了顿,让初唐拿了一样东西过来,给郑之南脸上粘了个长着毛的金钱痣才算完事儿。

出了王府后,李耀先带着郑之南在东街逛了逛,随后带着他去了一家颇为热闹富丽的酒楼内。

到酒楼后上二楼的雅间,郑之南手里拿着李耀给他买的吃的玩的,整个人兴奋的脸上泛着红晕,推开门却看到雅间里已经坐了一个人,那人郑之南没见过,下意识弯下腰,不敢去看,怕是李耀的贵客,唐突了对方。

李耀看郑之南颇为拘谨的样子,让初唐关上门守在门口,他拉着郑之南坐到了男人旁边。

让郑之南坐下后,李耀对郑之南说:“这位是萧掌柜,萧逸云,之南,跟萧掌柜问好。”

郑之南依言,恭敬地起身给萧逸云行礼。

萧逸云看起来三十多,成熟英挺,目光如炬,让郑之南不敢直视,问好后郑之南便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一动不动。

萧逸云看着郑之南垂着眼眸的侧脸,腮帮酸涩,拳头紧握,久久后才慢慢松开,发红的眼眶也恢复了正常。

他端起茶杯对郑之南说:“之南小兄弟看着十分面善,像是我的一位故人。”

郑之南听对方语气和煦,有些拘谨的状态慢慢放松了下来,抬眸看向萧逸云,腼腆的笑了笑,没有搭话,不是他故意不搭,而是不知道怎么搭,毕竟他早就没有家人了。

对于郑之南的羞赧,萧逸云并没有介意,他性格十分爽朗也很健谈,听说是经常出海的商人,能言善道,没过一会儿,就用惊险的海上故事和郑之南熟络起来。

“你说你十几岁就跟着家人出海了?”

“是的。”

“不害怕吗?”

“刚出海的时候也怕,特别是遇上风浪,吓尿过,被大哥嘲笑了好多天。”

听到这话,郑之南笑出了声,因为脑海里仿佛有了一个画面般,很是逗趣。

“那后来呢?你什么时候敢独自率着队伍出海的?”

“二十二岁时,那是我第一次带着商队出海。”说到这句,萧逸云的语气颇为怅然,像是有什么未尽之言,拿着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第290章

郑之南看着萧逸云,猜测是不是那一次商队损失惨重,所以才会有这般神情,不好再问,怕触及更深的回忆。

吃完这顿午饭后,李耀领着郑之南和萧逸云告别,临别前萧逸云送了一份见面礼给郑之南,是一块暖玉,刻着两条胖胖的鱼儿,尾巴甩在浪花上,十分童趣可爱,像是给小孩子戴的。

萧逸云说:“这块玉佩偶然所得,并不十分贵重,希望之南小兄弟不要嫌弃。”

萧逸云毕竟是李耀的客人,不管或不,郑之南都应该看李耀的神情行事,作为奴才,他没有拒绝的权利也没有接受的权利。但郑之南的这个神情落在萧逸云的眼里,便让他的心更痛上几分。

郑之南是郑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得宠爱的那一个,是义父义母的老来子,是疼到骨子里的心肝,三岁之前从未下过地,他不仅得宠爱,本身就是极聪明的孩子,四岁将《千字文》倒背如流,五岁读完《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千家诗》,戏文中常常称呼一个人如玉一般,萧逸云活着这么大岁数,从未见过谁当得起这“如玉”二字,只有这个小弟,粉雕玉琢,聪明伶俐,金尊玉贵,宛若观音娘娘座下仙童,郑家从上至下无一不喜,无一不爱,因为大哥性格沉稳内敛,二哥喜欢结交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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