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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的人,但这样一设定,人物便会越发丰满,性格则更可爱一些,也更加的吸引人。

林宵用毛巾去擦他的脸,凑近他说:“好了好了,怎么还委屈上了,只是吃颗药而已。”就那一颗!

郑之南只是哭,不说话,脸蛋仍旧潮红,药效还没有那么快生效,他仍旧是难受的。

林宵守着郑之南道天亮,他不哭了,身体也没那么烫后才躺下。

林宵倒是快累死了,他很少熬夜了,工作再忙,也不会熬一个通宵,毕竟不是热血冲动的少年人,可以神抖擞的连着熬夜,成年人熬夜多了,猝死很寻常。

郑之南吃了药没那么早醒,林宵累了一个晚上,也没起来。

林瑜不好敲门,怕两人尴尬,就由着他们睡。

心里则想着,肯定是昨晚忙活了一晚上,这下才酣眠到大中午都不起来。

没吃早饭,林瑜没说什么,但到了中饭时间还没起来,林瑜也坐不住了,轻咳着敲了敲门,茫然坐起来抓着头发的林宵听到姐姐说:“林宵啊,早饭没吃,中饭也不吃了?你不吃别不让南南也跟着你不吃啊,人家正长身体呢。”昨晚上介绍的时候,林宵临时给郑之南起了个名字,郑之南,南南。

林宵听完这才知道,竟然已经中午了,郑之南听到动静也身子懒懒的撑着胳膊揉着额头坐起来,他脸上已经没有昨夜那么红,就是嘴巴有些干,想来是缺水。

林宵看到郑之南没有往日丰润的唇,这才想起来,昨晚上这家伙发烧了。

想到这里直接伸手去摸郑之南的额头,弄得郑之南一愣,转动眼珠往林宵那边瞅。

林宵说:“不烧了,你知不知道你昨晚上发烧了?忙活了我一晚上。”林宵说着从床上下来,打着哈欠拿着水杯去开门。

边走边说:“你洗漱,我去给你倒杯温水,你这几天多喝点水,估计是这段时间天气阴冷干燥,你又贪嘴,昨晚上吹了风,这才积了火。

林瑜听弟弟的话才知道昨天晚上郑之南发烧了,关心地问他现在怎么也了。

林宵摆摆手说:“年轻人,用不着去医院,我昨晚上找了退烧药给他吃,现在已经退烧了,这几天让他多喝点水就行了。”

林瑜听这话也没说什么,的确年轻小伙子,没必要头疼脑热都往医院跑,她儿子发烧,她都不给吃药的,猛灌水,多灌几杯发发汗,基本上就好了,如果还不好,再去医院也不迟。

郑之南洗漱完换好衣服出去,林宵刚好端着水走进来,看到他,让他把水全部喝了,还用命令的语气说今天必须喝够八杯水。

“不,这周都必须每天喝够八杯水,不然就别想出门了。”林宵上次带郑之南出去买东西,看到他见许多东西都很新鲜,想必是记忆太久远,有些记不清,所以看什么都细细打量,连女性用品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看半天,跟个刚进城的二愣子似的。

林瑜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听到林宵这么说,帮郑之南教训他道:“关心南南就关心南南,语气那么凶干什么?”说着走过去拉着郑之南去入座,告诉他,“你可别被他给唬住了,也就是欺负你年轻,不用太怕他。”

“谢谢姐姐。”

“别客气,你先吃,咱们不用等他。”

郑之南端着碗,露出个腼腆的笑容,这个笑容是林宵来的时候教他的,让他就这么对林瑜和林瑜的老公还有儿子这么小,反正不让多嘴。

吃了中午饭,林宵领着郑之南回家。

因为这两天没什么事儿,林宵想着也得让郑之南有个念头,乖乖喝水是不是。

“你这几天都多多的喝水,等你好全了,我带你去看电影,看电影还记得吗?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吗?不是对着平板看,是去电影院看。”

郑之南如实道:“有些印象。”

“嗯,那你这几天就好好喝水,不然就买很苦的药为你。”

郑之南下意识道:“我不怕吃药的。”

林宵听到这话,嗤笑出声,觉得郑之南只是在故作坚强,没准这会儿已经小心脏砰砰砰的狂跳,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这家伙有多畏惧吃药。

“行行行,你不怕吃药,但还是要多喝水。”

第274章

虽然林宵有时候说话凶了点,可能是对他还留存着“小偷”的印象,导致了这么一个后遗症,但郑之南能感觉到林宵的柔软和温柔,虽然这份柔软被凶巴巴的外表所掩盖,但从他发烧,而林宵不眠不休到很晚才躺下就知道。

其实郑之南并不知道林宵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他是推断的。

因为林宵是个生活极其有规律的人,就算是放假也不怎么睡懒觉,早上七点准时醒来。

但是那天中午他看到和他一样睡到中午12点的林宵,加上他嘟嘟囔囔的嘱咐,还有林瑜的话,想出来了一个大概。

不是昨夜累极了,是不可能睡到那么晚才起来。

郑之南认识他这么久,林宵唯一起来晚的那一次,也才睡到10点,而那天,他足睡到了12点多才被叫醒,仿佛没人叫他,他还可以再继续睡一会儿。

这份照顾,郑之南记在心里。

他本就对林宵有一份好感,这份好感并不关情爱,只是单纯的觉得林宵是个不错的人,很正,正气的同时多了一抹圆滑,却并不油腻。

有句话叫成熟而不世故,大概就是形容现在的林宵给他的感觉。

郑之南自在深林里破壳出生,有记忆以来,他渴望的情感,是鸟父母没办法给予的,他们也没办法真正的交流,成年后,鸟父母与他分开,他独自生活。

在没有接触俗世时,也觉得自己的生活虽然有些寂寥,却并不觉得太过孤独,寂寥只是有时候会产生的情绪。

但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是渴望情感的。

当被人照顾,温柔对待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地方就被温暖的东西包裹住了。

这种感觉很舒服,郑之南甚至傻傻的觉得,要是再生一次病就好了,就能又一次感觉到被细心的照顾,有人在耳边温柔的低语。

那是群居动物的人类都无法摒弃的渴望。

就算他现在是一只本来无忧无虑的鸟,也无法摆脱灵魂深处,想要得到一份感情的心。

郑之南在渴望感情。

他作为一只鸟,从未对任何一只鸟有过想要共度此生的念头,他对着他的族群,就像是个看客。

然而当他变成人,融入到人类的世界,才觉得事事都舒服自在,这就是他想要的感觉。

他喜欢这样与人类生活在一起。

虽然还有许多事情不明白,但他在学习中。

当林瑜亲切地打电话给他,仍将他误认为是弟弟的男友时,郑之南第一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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