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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的里面暖暖的炕上,郑之南和凌崇的面前多了一张小长桌,桌子上放着纸笔,虽然纸不是什么好纸,但练字刚刚好。

凌崇说:“练字不需要太好的纸。”

“我明白。”郑之南不是那种胡搅蛮缠分不清状况非要什么都用最好的人。

现在是在农村,是农家子,不是古代大少爷,有纸就不错了,还分好坏。

铺好东西后,凌崇坐到了郑之南的右手边,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笔,怎么写这些笔画。

郑之南的毛笔字其实写得很好,正因为会,所以更清楚如何装傻,仿佛真的从零开始。

不过当郑之南看到凌崇那一手字后,就不敢说自己的字写得好。

凌崇的字才叫好,铁画银钩落笔如云烟,怎么看怎么让郑之南喜欢。

喜欢这手字。

郑之南要认真写,也不过是个端正飘逸,没有凌崇这么苍劲有力。

从这些细枝末节观察可见,凌崇的身份绝对不一般,这后面的事情肯定还有的笔墨要写,但现在他只需要装傻就行了。

越来越觉得这么神秘的人物,像自己的攻略对象。

想到这里,郑之南抬头冲旁边的凌崇笑了笑。

他可不会忘了还有攻略的任务要做。

凌崇看到郑之南笑,不由也勾起了嘴角,不过因为胡子太多,弧度不太明显。

他问郑之南说:“笑什么?”

郑之南捧凌崇说:“我觉得你好厉害啊,会打猎还识字,而且如果不是当初你从我父亲那里下了我,现在我没准已经死了都未可知。”简单点说,潜台词就是遇到你真好,你特别棒,我真喜欢你。

凌崇分不清郑之南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毕竟这家伙的另一张面孔可还没有展露出来,一直像个胆小又顺从的小兔子,眼神看你的时候乖乖的,是个没脾气的人。

若是没见过另一张面孔的郑之南,凌崇大概真的会以为这个家伙是现在的样子。

凌崇现在每天最期待的就是看郑之南要什么时候在他面前撕下小兔子的面孔,露出小狐狸的神情。

这边凌崇和郑之南岁月静好,另一边郑娘子则苦不堪言。

自从开春后,大家就渐渐开始要准备农活的事情,郑北也不复从前的清闲,每天都要去地里看庄稼,还要去买苗,选苗,忙得很。

家里的家务基本上都落在了郑娘子的手里,剁草放羊,喂鸡喂猪,还要担水浇草地,本来之前家里没养猪,但是过年之前卖了两头羊,又买了两个小猪仔和小羊羔,比之前更忙了。

自从嫁人就没做过重活的郑娘子越发的心浮气躁,特别是过完年凌崇也没有意思意思过来看望他们。

被村子里许多人看在眼里,背后笑话他们干了缺德事,儿子现在笼络住了男人,男人自然向着自己的“媳妇”。

好似凌崇不来,都是郑之南指示的。

郑娘子的怨气就更大了。

郑北对郑之南的男人凌崇过年不看他们,也颇有微词,但凌崇凶神恶煞不好惹,不来他也没计较,顶多心里嘀咕嘀咕。

还有一点就是,虽然没了郑之南帮助,干农活比之前累了一点,但郑北正当壮年,还是干的动的。

郑娘子就不一样了,越来越累,看到手都糙了,心里怨念横生。

不过一想到儿子马上就要进学了,心情又好了些许。

郑北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让他来也不是就要考个功名来,就多认识点字,以后去镇上找个活计也比干苦力轻松。

所以两口子千叮咛万嘱咐,不许郑裕在学堂上不乖,听先生的话云云。

郑裕虽然过了年,长大了一岁,也长高了些许,可毕竟才十二三岁,比小时候还能玩,之前把郑之南推到了山下,把家里的事儿搞砸了,打的他老实了一阵,但现在郑之南也已经去了别人家生活,听说还醒过来了,他就慢慢的松懈下来。

头两天去学堂还算老实,可是见到村里那些小伙伴,又记吃不记打,在课堂上说小话,不认真听讲不说,还捉弄同学,先生气的直接把这事儿捅到了族长跟前,想走人。

让郑北弄的老没脸面,学没上几天,花了他们不少力,给儿子添了不少识字用的东西,最后还被退了学。

这次不仅郑北生气,对儿子寄予厚望,还跟不少人炫耀的郑娘子也是脾气上来,两人把郑裕狠狠地打了一顿,关在家里一个多月才把人放出来。

上学是2月份的事情,退学是3月初的事情。

这事儿闹腾完,郑之南的腿终于好了,拆了板子,开始在院子里慢慢行走。

第235章

郑之南不仅腿好了,他还长高了不少,因为从郑家带来的一些衣服穿上都短了,加上在凌崇这里吃得饱穿得暖,再也不是那个瘦削的家伙了,高挺有型,肤色红润,单看脸怎么看都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公子,就算穿的粗布棉衣,可穿在人家身上就是比旁人要好看几分,这大概就是主角的闪光加成吧,总要与普通人不同一些。

郑之南最后半个月的时候,没拆板子也在慢慢的走动锻炼,所以拆完板子后,只休息了一个星期就蹦跳自如了。

然后凌崇就带着郑之南去了集市,给他买了好几套成衣,把之前的打了好多处补丁的衣服都扔了,甚至还提前让布店做几套轻薄一些的夏装,当然是要做大一点,得等到夏天穿上的时候又短了。

说实话,虽然凌崇对他很好,他也很欣赏这个人,可这钱不是自己挣的,怎么花都觉得不得劲。

虽然在一起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都算是夫夫财产,可心里总会觉得占了便宜似的,腰板挺不直,说话心里虚。

如果自己也能挣钱,那花起“共同财产”来就没啥问题,毕竟花了他的,也可以给他钱花,给他买买买,不是只有一方在买买买,这样才舒服嘛。

可能是自从跟了凌崇,吃的太好了,之前长得比较慢,这段时间则飞速往上窜,之前只到凌崇下巴,现在都快到凌崇的耳朵了,已经有了少年介于青年之间的身姿与眉眼,举手抬足之间仿若清风一般明朗,让人觉得那哪儿都看着舒服自在。

两人买好东西,拎着大包小包坐在凌崇的牛车上,这牛车是顾大夫家的,借来用用。

回到村里后,还牛车时,还给顾家夫妇和顾易夫妇带了礼物。

两人肩并肩回家的路上,郑之南拎着东西跟凌崇说:“你到时候教我打猎吧,我也想去山里打猎。”

凌崇蹙起眉头摇摇头说:“深山内太危险,你在家就好。”

郑之南看凌崇神情坚决,就知道自己再继续提下去,他也不会答应,就没有继续坚持。

既然不答应一起打猎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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