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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眼睛。

自己的雌性被人偷看,不生气,反倒很骄傲,我的雌性,就是这么美丽,这么好看,而且这个美丽的雌性还是我的。

郑之南当过明星,体验过被疯狂的追逐,甚至成千上百的人围堵,也站在过朋友的演唱会上唱歌给几万人听。

这么点人的驻足对于他来说,根本没啥感觉,也完全不在意,继续自顾自的看自己的玩自己的。

郑之南可是打定主意下次三个月后的集市也要来,所以借着让他来见世面,各种殷勤嘴甜,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一样的往身上砸。

“真是越来越喜欢大人了,好想和你有个孩子哦。”孩子是他的软肋,郑之南知道,也懂得利用。

“大人真是对我太好了,谢谢你给我买的东西!”

“真想快点和大人有一个宝宝,一定要长得像大人这么英挺帅气。”

被现代社会洗礼过,还体验过了那么多世界,甜言蜜语信手捏来,自然的就像是在喝水一样。

从没听过这类话的被郑之南说的一愣一愣的,等回过神来自然是非常受用的,一路上都揽着郑之南的腰,恨不得立即找个地方来一发,速度造个孩子出来。

之前对于孩子的问题,他的雌性都比较抗拒,他想过了,大概是流浪太久,所以怕保护不了孩子,但现在在自己身边,被自己感化,也想要孩子了。

还有就是被自己给彻彻底底的征服了。

爱上了自己。

无法自拔的那种,光从他的眼睛里就能看出来,他深深地爱上了他。

郑之南不是那种会直接说自己要干嘛的人,他是根据攻略对象的性格来做出一些调整。

比如说这个人呢,也就是在孩子的事情上比较疯狂,没有那么理智,所以他就以孩子为切入点,让他对他放低警戒心。

他可是听说了,几天后,会是这次孩子出门历练的导师。

其他部落都是随便放孩子出去历练,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但只有青龙部落是每次有孩子们到了时间要去历练,就会安排一到两名导师陪伴在侧,亲自指导,毕竟每一个孩子的降临都是他们千求万盼得来的,这要是放出去,出个事儿,心得痛死。

所以每次有孩子到了历练的时间,族里必定会派富有经验的族人带领他们。

而就是这次孩子们的导师,指导半年,孩子们适应野外生活后,剩下半年才是给孩子们自由发挥的,然后他就会回到部落。

半年啊!

他这个时候不软化他,他走的时候告诉部落里其他人,他不能去集市,岂不是惨兮兮?

所以他要在走之前,让他应下,下次可以和其他兽人一起去参加集市!

盘算着这一点的郑之南,特别的主动,比之前乖顺多了,从他的话里,仿佛俩人下一秒孩子就能出生了似的,说的本来心灰意冷的又一次燃起了斗志。

当郑之南和离开集市,与其他族人一起回部落的时候。

一直注意这郑之南的一伙人也在往回走。

他们训练有素,跟在为首的人的后面。

为首人不是别人,正是千里迢迢过来参加集市的白虎部落的首领诃。

他的下属幻垂眸落后诃一步说:“为什么找到他了,却不带他回部落?”语气里有不解。

诃眉目坚毅,蕴藏着生人勿近的气场,只是走路就能看出来他浑身的戾气有多重,令人生畏。

他声音沉沉地说:“不是时候,你还不知道他身边的雄性是青龙部落的吧?明着抢,无异于跟青龙部落宣战。”

幻立即明白了,他知道,但从未见过,属于长老级别的存在,和他对峙起来,可不是单单与他个人对峙。

这事儿比较棘手。

但那个雌性他势在必得。

“属下明白了。”

诃嗯了一声说:“三个月后,再来一次。”

关于诃,郑之南还一无所知。

他和回到部落后,还在给他灌迷魂汤,床上也难得主动了一次。

然后完事就开始吹枕头风。

“集市好好玩啊,下次我可以再去吗?”郑之南语气可怜巴巴的,如果他的性格是爱撒娇爱哭的,那么可能给人习以为常的感觉,可是他平时不这样,忽然这么可怜兮兮的求他,一般人哪里受得了。

但还是理智的,本来想一口拒绝,因为他马上就要带着族里已经成年的孩子们去历练,这也代表了三个月后的第二次集市,他无法陪在郑之南的身边。

他陪在郑之南身边,可以无惧郑之南的美貌随便给人看,但不在身边,哪里放心的下。

郑之南看不说话,就又加了一把火。

“那里好热闹啊,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热闹,那么多东西的地方,大家都好友善,好羡慕啊……”一脸的向往。

郑之南很少对什么东西感兴趣,这是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神情。

忍了忍,最终还是没忍住说:“可以给你去,只是不能一个人乱跑,而且……你还要把自己涂成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样子我才准你去。”

“没问题!”傻孩子,我是主角,不论我多丑,该走的剧情一个都不会落下。

就好比和你第一次相遇,那么丑的我都被你发现了不一样,别人也能发现啊。

所以郑之南没有任何担忧,很爽快的答应了。

对于郑之南配合的态度,很满意,越发觉得是这个雌性终于被自己征服了。

和部落里这一拨8个成年的孩子们开始了为期半年的历练。

走之前把郑之南安排的妥妥当当,千叮咛万嘱咐,还吩咐仆从要看着那天去集市的郑之南变了模样再带他去,不然就不行。

“六个月很快的,等你从集市回来,到下一个集市,我就又能陪你一起了。”

“好啊,期待!”郑之南表演眼睛晶晶亮,一脸的崇拜和喜欢。

三天后离开。

三个月后,郑之南把自己涂上色,变得黑黄黑黄的和部落里的其他兽人们一起前往集市。

和上次没有什么区别,人流如织,市场上的物品依旧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他们这次也带来了东西过来换。

青龙部落的药品最为紧俏,基本上刚去就能售空,所以卖了东西后,大家就会去买自己想买的东西。

郑之南没什么想买的,别人去买东西的时候,他借口去方便,然后去了相反的方向。

虽然如此,的仆从还是亦步亦趋的跟在郑之南的身边,非常尽责。

但本着来消遣游玩的一群人又怎么比得上别人有备而来。

郑之南虽然是借口去方便,只是想方便完了单独逛逛,一群人怎么发展剧情,碍事儿还给别人添麻烦,所以他的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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