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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猫只是被打到,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今天却很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他估算了一下大概,笼子分了三层,每层有三个格子,格子里都有一只或者两只猫,本来其中一个是空的,但是老头把他新抓到的猫塞进去就凑够了12只。

本来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况,等老头走到院子里,打开院子的灯,郑之南看清楚院子里的东西后,瞳孔猛地一缩。

饶是他再见多识广也被这院子里的猫肉和猫皮震惊了。

院子的绳子上挂着两只已经被扒了皮的猫,头和四只爪子都不见了,几张猫皮被他钉在墙上,已经干掉,其中一张的毛色非常漂亮,就算已经干硬,可毛色还是在灯光下令人移不开眼,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是流浪猫,这毛色,这尾巴的蓬松度,像极了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家猫,而且还是品种很好的那种。

郑之南忽然觉得无形中有一股令人欲吐的血腥气冲他扑来,让他险些就弄出响动惊动了老头。

还好他跳到了更高的地方,没有让抬起头的老头看到树顶上的他。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等待。

现在是夏天,这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睡觉必定是要开着窗户的,不然就算开了风扇也是又闷又热。

当老头在院子里搭出来的案板上拿了一些食物进屋后,郑之南才从树顶跳下来了一点,跳下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他拿着东西去干什么。

老头在喂这些猫吃东西。

还没个格子里都添了水。

大概是他身上的属于猫的血腥气让这些猫都十分畏惧,在老头靠过去的时候都纷纷缩到了角落里,细弱的喵呜声透露出它们的恐惧和不安。

等老头去了里面的房间后,这些猫才走到食物旁吃东西。

郑之南看到花花在喝水,它的一条前爪似乎有些问题,走路一瘸一拐的。

老头喂完了猫后,走到院子里把那两个早就处理干净的猫肉放到案板上剁成块,分成两份放在小铁盆里腌制,腌制好后用保鲜膜包裹其中一份放到放盐下面放着的小冰箱,小冰箱看着很破旧,但应该还能制冷,拾好这一份后,另一份放到了烧开的铁锅里翻炒。

香味混合着血腥味再次来到了郑之南的鼻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一只猫咪,更能感同身受,所以也更加难受。

他原本是想等老头睡着后就行动,但为了猫咪们走的更顺利一点,他决定等到第二天这个人去上班后再行动。

反正这个时候不让他发现,等到猫咪们走了再和他搏斗也是可以的。

反正剧情任务达到了就行。

是夜,郑之南一直缩在树顶上,自从去了庄谨的身边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外面生活。

因此这一夜尤其难熬,不是身体,而是心。

他作为一只猫,已经习惯了他的怀抱,这会儿没卧在他身边,老实说,挺不适应的。

白天那会没空想庄谨,郑之南闭上眼睛四肢蹲立在一起挨着树枝的时候便开始想那个腿脚不便的孩子。

是的,孩子,庄谨虽然已经22了,可是在经历了许多世界的郑之南眼里,他还是个大男孩。

明明是个大男孩,可一举一动都透着沉稳,轻易不表露出真正的想法。

听海叔说庄弘兰的那个私生子,庄谨的表弟今天下午回来了,他还没见到他。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角色。

反派?

没有见到人之前,郑之南无从得知庄谌的为人。

何况有些角色,比他还会演戏,看着是正派可不一定就是正派。

胡思乱想的郑之南就这么缩在树上睡着了。

老头早上六点就爬了起来,把昨天晚上腌制过的猫肉拿出来炒了炒,吃了早饭,又装了一份饭把剩下的菜打包带上,脚步匆匆的拎着便当离开了住处。

看到老头离开,郑之南支起了身体。

何辉关上门就朝地铁口的方向走。

从他家到地铁口要走十分钟的路,然后再坐三十分钟的地铁才能到他上班的小区。

好不容易走到了地铁里,正准备过安检的时候,同时老李头给他打了个电话。

“何辉啊,我想跟你换个班,我今天帮你值白班,今天晚上你过来帮我值个晚班吧,我晚上要回老家一趟,已经请了明天的假,不想耽搁,晚上我就不值班了,赶晚班车回去。”

何辉在大家面前是个老好人,这样突然要换班的事儿,搁别人身上可能觉得有些为难,毕竟根本没适应的过程就忽然要替晚班了,但何辉没有生气,他从安检的队伍里撤出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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