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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赭番外:《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虞燃念书的时候没有零花钱,看见周围的女同学戴的漂亮头花,手上的亮晶晶的荧光手镯,耳朵上的碎钻,奶白色干净的球鞋……嘴上不说,心里很羡慕。

全班,全年级,全学校,她是最素净的女学生,连面霜都是小市里十八元的那种透明瓶子的。

直到季赭送了她一管d开头的口红,她惊喜得不行,小心翼翼地藏在自己抽屉里,趁着周末不上课的时间,小心翼翼地打开,小心翼翼地对着镜子涂上。

季赭就倚在门口,微笑地看她,评价:“你怎么涂得和一个红屁股猴子似的?”

虞燃转过头来,抿了抿唇,似信非信:“真的和猴子屁股?”

季赭走过来,抽出一张纸巾,沾了点水擦干净她的唇,再帮她重新涂了一层,轻轻柔柔的一层,不浓不淡,等好了,她转头照镜子,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确涂得太红了。

“哥,我这样好看吗?”她“厚颜”地反问。

季赭抬起她的下巴,很认真地看了看她,然后肯:“很好看,你皮肤白,涂一点就够了,看起来很自然。”

虞燃开心极了,只要季赭说没问题那就是没问题。

后来,季赭6续给她淘来了睫毛膏,耳坠,项链,指甲油,亮晶晶的荧光手镯……越来越多,虞燃塞满了一个抽屉。

于是,最开心,最令人期待的就是周五,因为每到周五,季赭都会给她淘来小宝贝。

虽然是很便宜,质量也不好的东西,但足够让虞燃开心很久。

等到周末的时候,虞燃就打开抽屉,用这些小玩意将自己装饰好,坐在季赭自行车后座,让他带着出去玩。

那会季赭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选择了读技术职业高中,课业比较轻松,有比较多的时间陪虞燃玩,而虞燃也喜欢粘着他,他们出去都是她做主的,她要去哪里玩,吃鸡肉米线还是火腿肉夹馍,跳舞还是唱歌,图书馆还是河边……她一句话,他就骑车载着她去。

“哥,你说在重点高中读书,人会越念越傻,头会越掉越多,最后变成秃子,不如读职高潇洒自在,这些都是心里话?”坐在后头的虞燃,一边吹风,一边晃着腿,问前头的季赭。

季赭的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他脑袋好使,逻辑能力强,尤其是理科,解题那叫一个行云流水,从没有难得到他的,他选择读职高的时候,初中的班主任还特地到家里找父母谈了谈,意思是,季赭这样的成绩,不考重点高中太可惜了,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放弃长远的打算。

话虽如此,但家里负担真的很重,出生没多久的小弟弟,母亲工厂的倒闭,虞燃的大学梦……真的供不起两个孩子都念大学,因此季赭选择了读职高。

季赭在前头骑车,闻言后说:“对,我真的不喜欢念书。”

“但是你成绩那么好,那么有成就感,怎么句不喜欢呢?”

“考试考得好就是成就感了?”他失笑,“小笨蛋,成就感不是这么简单的。”

“那是什么?”

“是赚钱,可以买很多东西。”尤其是给你买很多东西。

虞燃似懂非懂,思绪正空茫的时候,车子往下坡走,一个失重,她“啊”的一下,赶紧伸手抱住季赭,季赭大声笑了,让她坐稳一点。

他们吃了鸡肉米线,在河边玩了很久,然后齐齐躺在干燥的草坪上,对着暖烘烘的阳光,随便说着什么,虞燃说着说着就犯困,闭上眼睛,说“哥,我好困,打个盹。”

季赭拿下自己嘴巴里的狗尾巴草,用毛茸茸的那头扫了扫虞燃的脸颊,虞燃笑着躲:“别捉弄我,我真的好困……睡一会先。”

她睡着后,季赭就眼睛都不离开她脸颊半点地看她。

然后贴过去,很温柔地亲了亲她的额头,再宠溺地看她。

听着她轻微的鼾声,看着她微微张开的唇,长长的睫毛窸窸窣窣地排在一起……他就躺在她边上,想着,就这样一辈子……是不是挺美的?

*

那会有个男生不依不饶地追求虞燃,还跟踪她回家,虞燃怕的不行,结果是季赭出面赶走了那个男生,赶走后还特地叮嘱虞燃不许在学校里穿短裙,不许在学校里偷偷戴耳坠,天气再热也不要脱到只剩下里头的无袖t恤,不许对别人笑得甜,不能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异性……

“怎么这么多规矩?”虞燃嘟囔。

“因为你如果不小心翼翼,容易招惹烂桃花。”他拍了拍她的脑袋,“你们这个年龄的男生很容易情,要是盯上你了,在背地里对你使坏,你该怎么办?”

他总说这个年龄的男生这不好,那不好,居心叵测,用心不良,花心好色,没责任感……

“你也没比他们大多少吧。”虞燃反诘。

“那些毛都没长齐的小猴子怎么和我比?”他说,“你听我的没错,别一时头昏脑热地恋爱,你们周围那些男生心态都不成熟,对你好也是有企图的,玩过就算的那种,到时候你吃亏都没地去说。”

于是,他将她护得很紧,有空就来学校门口接她回家,还对她周围出现的男生虎视眈眈。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虞燃有个皮肤很好,长相英俊,眉目却充斥“凶神恶煞”四字,类似守门神功效的大哥。

“吴小苑和周军也在谈恋爱,周军对她可好了,才不是你口中说的那样。”虞燃拿学校的一对情侣反驳季赭的“这个年龄的男生皆禽兽,爱情皆是耍流氓”的观念。

季赭只是轻笑,笑得风轻云淡,没说话。

“看你高深莫测的样子……好像你很懂情爱一样,那你说,爱情是什么?”

“爱情就是,”他声音顿了顿,敷衍道,“你以后就会明白了。”

她一脸困惑。

“至少对方。”他伸手很温柔地拢了拢她的头,“得对你负责任,让你过得很幸福。”

“比哥哥你对我还要好?”她笑。

“这个,差不多吧。”他有些含糊其辞。

她撅了撅嘴巴,欲从草坪上起身,却现左脚小腿麻了,欲哭无泪。

幸好有他背着她走到远处的自行车边,抱她坐在后座,再跳上车,风一样地朝前。

“哥,我们去傅叔叔的小店买金币去!”她雀跃地喊。

当时很流行那种铜制的金币,圆圆的一块,握在掌心有种温厚,敦实的感觉,她很喜欢,买来放下枕头下,无聊的时候拿出来放在嘴里啃一啃,觉得“有钱的感觉真不赖”。

他每次都会嘲笑她是小笨蛋。

嘲笑归嘲笑,他也跟着喜欢上了那种金币,这种“粗鄙”的收藏,对“金钱”的渴望,成为他们之间的小秘密。

*

念完职高,季赭就在汽车修理厂工作了,一周五天的工作时间,等到周末,他还去工地铲沙,涂水泥,搬砖头。

每个月取了工资,都立刻带着虞燃出去玩,玩到口袋里只剩下没几张,两人面面相觑,他无奈地笑:“好了,这些都存着,我们等下个月再出来玩。”

她点了点头。

他宠溺地捏捏她的脸:“下个月很快就到了,哥哥下个月赚得比这个月还多,到时候可以吃更好,玩更好的。”

她又笑得灿烂。

他的手停留在她脸上,不经意地摩挲了一下,那细腻的触觉让他迷恋。

“哥,你怎么了?”虞燃反问。

最近,季赭总是盯着她看,一看就是好久,眼神怪异,还喜欢用她的毛巾洗脸,吃她吃了一半的饼干,也不怕她的口水脏。

“没什么。”他淡淡道,“自己的妹妹,看看不行么?”

虞燃有些小尴尬,她正在育的时候,生理和心理生了不小的变化,对待季赭一些“亲密”的眼神和接触,总觉得不太自在,她暗示过,季赭没理会。

她觉得应该是自己多想了。

直到有一天的傍晚,两人面对面坐在圆桌前,一个写作业,一个看工具书。

夏天,房子里蚊子很多,虞燃的腿被咬了好多个包,季赭拿来风油精帮她擦。

他拉起她的腿搁在自己的大腿上,指腹抹了凉凉的液体,擦她腿上的蚊块,一块又一块,直到她大腿内侧的一块,她有些排斥,伸手挡住他,他笑了笑,非要继续效劳,她赶紧撤回自己的腿,却被他狠狠扣住,他一手拉住她的脚踝,一手往她大腿内侧探……眼神陌生,炽热地令她害怕。

电光火石间,她意识到这是什么眼神,喝斥了一声,伸手推开他,他猝不及防,被她推得掉下椅子。

“哥……”她见他被推倒,立刻去扶他。

手碰到他的手时,被他迅疾,有力地一拉,她“啊”的一下,整个人落在他宽厚,热乎乎的怀里,贴得他非常近,他的眼眸骤然变得黝黑,深刻。

随即,他疯狂地在她脖颈,肩膀上连亲了好几下,她叫出来,挣扎不停,他抱住她,耐心地哄:“燃燃,别动,让我亲一下,就亲一下好不好?我保证,就一下,轻轻的。”

“不好!你放开我!”她劈头盖脸打他,他舍不得还手,怕伤着她,结果鼻梁处被她划了一道口子。

她拿药箱,帮他止血的时候还气呼呼地掉眼泪:“你以后再疯,我还动手打你!”

“没下次了,我保证。”他信誓旦旦,看着她红肿的眼睛,叹气,“我就是逗你玩玩,没别的意思。好了,原谅哥,哥以后不吓你了。”

信誓旦旦,却屡教不改。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n次后,虞燃对他彻底地排斥和抗拒了。

他近身不得,又不得要领,每次讨好都碰一鼻子的灰,见她的态度一日比一日冷漠,不知所措之余,心里的火一点点冒出来。

又一次领工资回来,他给她买了一堆的零食,还有漂亮的夹,唇膏和面膜,急着拿去一样样地讨好她,她却眼神带着警惕,小心翼翼接过,放在一边,轻声说了句谢谢。

他说带她出去玩,她拒绝,说下午要复习功课,他说好,那你看书,我帮你去买栗子酥。

等买来热腾腾的栗子酥,见她不在家,等了好一会,看见窗外,她和一男两女正开心地聊天,显然是刚才一起去哪里玩,现在回来了。

他突然就火了,原来她就是躲着他,他已经被她列入了黑名单,她不允许他接近。

她再也不和小时候一样缠着他,粘着他,撒娇地喊哥哥,带我去兜风,他就和个英雄似的,载着她飞驰在河道边。

这个事实让他觉得不爽之外,还有些恐惧。

待她回屋,他起身,站在门口,原本英挺的眉眼处浮现一层戾气,随即弯了弯嘴角,笑容有些嘲讽:“你躲着我是么?”

她本能地摇头。

他上前一步:“你怕我?”

她后退,还是摇头。

“过来。”他怒喝,“不许再退后!”

她一愣,转身就逃,他人高马大,长臂长腿,几步就追上去,拉住她,利落地扛上肩膀,带回屋内。

她恐惧地喊,喊声令他心烦意乱,匆匆丢她在床上,正想着说什么,她已经一脚踢过来踹在他小腹,他闷痛,本能地俯身,她趁机要逃,他眼眸浮现薄怒,伸手扯住她的衣服,把她拽回来,整个人扑上去,按压住她,凶狠地逼视她:“你竟然躲我,没良心的小混蛋!我对你的好都忘记了?!对别人都笑嘻嘻的,凭什么只对我摆脸色?!我是你的谁,你都忘记了?!”他说着低头,重重的吞没了她的唇,和她激烈到抵死地吻了起来。

……

血气方刚的年龄,不懂情爱的年龄,自尊心骄傲得一塌糊涂的年龄,季赭的爱情体现在“不可抑制的占有欲”上,一次一次的“错误表达”,一次次的“伤害”,让两人渐行渐远。

他觉得算了,该放弃了,既然她那么讨厌他。

他彻底融入了那个不好的圈子,和一些不好的人称兄道弟,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也不去了,不务正业,开始另辟蹊径地找钱途。

他剃了光头,在头皮和胸膛上纹身,牵了一条恶犬,在村里耀武扬威,成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象,他看见他们那么怕他,莫名有了满足感,笑得猖狂。

直到她看他的眼神彻底变成冷漠,他收敛了笑容,背过身,牵着狗走了,连家也不回了。

不久后,他去了n市,凭借自己的本事和手段成了n市东区的老大,掌管两个地下钱庄,金钱源源不断滚来,他看着自己账户的零越来越多,沉默了许久,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托哥们的女友在n市最大的shopping ma11买了一堆女人喜欢的名品,他连夜开车回h市,差点和迎面的货车相撞,险些丧命,这么玩命一样的赶回去,只为了将这些好东西送给她。

他记得她以前很喜欢看明星杂志,研究女明星的穿着打扮,包包鞋子,他知道她嘴上不说,心里是喜欢这些东西的。

他加快车,用最快的时间赶回h市,到她的大学城,打电话喊她下来,然后她下来了,看到满车的礼物,不为所动,只是冰冷地问,你哪里来的钱。

一句话戳中了他的痛处。

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拿起一个袋子,随手拆开包装,将里面的黑白相间的小包递给她,笑着说:“这个比你给我看的那本杂志上的包漂亮吧?”

她接过,然后朝他扔过去,红着眼睛说:“我不要你这样的礼物,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已经变坏了,你赚的钱都是黑钱!”

“好,以后我不见你,你也不见我,我不会管你了。”他丢下这句话后上了车,飞驰回去。

既然已经不是个好人,就彻底变成坏人,他是这么想的。

却始终做不到。

那么多年,他一直是季老大,却没有碰过毒也没有碰过色,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拥有很多类型的女人,妖艳,性感,清纯,可爱……他都没有碰过。

谁都不是她,谁都不能给他那个冲动,他对她们没有感觉。

脾气越来越坏,人越来越孤独,养了两条狗,三只猫,没事的时候喜欢待在自己的屋子里喝啤酒,哼歌,偶尔出去看看月亮。

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她生日那天,又一次赶回去,买了她爱吃的热腾腾的栗子酥。

打电话给她,她不肯接,短信给她,她没有回。

他站在她的宿舍楼下,等了一个晚上,天亮了,他将栗子酥丢进不远处的垃圾筒,转身上了车,慢慢开车走了。

她不要他了,她长大了,不是以前跟在他屁股后头的小虞燃了,那会的小虞燃整日粘着他,对他撒娇,说哥哥,我们去吃栗子酥好不好?

怪只能怪他当年对她的“伤害”。

八年,他活得很难受,直到听到她结婚的消息,心里竟然有些释然了,她终于要嫁人,成家了。

他抽了一个晚上的烟,抱着狗睡在沙上,直到天亮都睡不着,耳边听着那很傻很俗的歌。

“还有私心,仍能令你为我牵挂余生,伟大到自卑也是人。”

脑子里竟然反复浮现荒谬的念头:为什么嫁的人不是他?他哪里比不上别人,他可以对她比这个世界上所有男人都好,他甚至舍得不她受一点委屈,连生病时喂她喝的药汤都怕她嫌苦,喝完后都贴心地喂她一颗甜甜的糖,他很早就在她身边了,他本有那么多机会。

如果当初多一点耐心,不选择这条道路,堂堂正正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结果会不会不一样?至少不会像现在一样,连她哥哥都做不成了。

他摸了摸怀里的狗,轻轻笑了出来。

回h市后,他接管了这里的地下钱庄,依旧老本行。

却不似以前那般顺风顺水,无意间得罪了陈局长的侄子,陈局长一封匿名信,中纪委,证监会有了行动,一夜变天,他面临牢狱之灾。

他不想进监狱,选择跑路,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将是非,正义看得多么重要的人,以他这些年积累的人脉,财富,完全可以让他顺利逃到东南亚,隐居在那里过度余生。

余生,就那样过也不错。

临走前还是选择见她一面,坦承自己当年做错了。

她会不会来,他不知道,她也许会带警察一起来,毕竟逃犯的妹妹和庄非予的太太,这两个身份,哪个重要,傻子都清楚。

他堵了一把,心想如果输了,他就认输,随她处置。

但是她哭了,这是他没想到的,她没有义正言辞地教训他,指责他的错误,劝导他重新做人,她没有刻意站在光明处,和阴暗里的他成为对立面。

她安静和他告别,他上了车,最后看了她一眼。

车子掉了头,开往私人码头,他心里很平静,意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她了。

那还有什么意义?

这八年已经是个深刻的教训了,他拥有财富,权利,兄弟的追随,女性的爱慕,什么他都有了,但是他还是过得不开心。

最开心的还是和她一起的岁月,热热闹闹的,相依为命的,一起围着圆桌子写作业,载着她骑车去兜风,一起吃鸡肉米线,给她买栗子酥,那热腾腾的栗子酥,他买五个,都舍不得吃一个……那么美好的时光,每一秒都快活到骨子里去。

也许,这辈子,他还会有唯一一次机会,回到她的身边,代价很大,自尊,自由,甚至是死亡的威胁。

他拿出一根烟,再掏出打火机的时候,连带口袋里的小东西掉在了沙上。

他本能地扣下打火机,一簇蓝色的火焰升腾,照亮了狭小的车内环境,一道光折过他黝黑眼眸,那枚金币躺在沙的角落里,一动不动。

钱是脏的,带着异味的,但这枚金币干干净净,没有半点污渍。

是属于他和她的金币,在傅叔叔的小店买的。

他还记得她拿金币塞进嘴里,啃着的情景。

他拿过金币,摸了摸,触感依旧温厚,敦实。

反手扣在额头,竟然就这么笑出来,笑了很久,才缓缓收敛,安静地凝视这枚金币,轻声道:

“燃燃,你这个没良心的小混蛋。”

*

后记:季赭自,后因非法集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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