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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在右手边第二间。

打开门,屋子被拾得窗明几净,原木主题色,与装饰画成套的茶具、枕垫、被褥摆得整整齐齐。阳光从朝南的一扇落地窗照进来,抬头就望得见花枝、流云、飞雁飒踏。

床头柜上放着一张便签纸。

郑飞鸾弯腰拿起来,看到了一笔漂亮的字:

欢迎来到青果,谢谢您在落昙镇的客栈中选择了我们。我们招待过许多短期客人,但您是我们的第一位长期客人,希望接下来的这一年,青果能带给您家一样的温暖。如有需求,还请不吝告知。

落款处画了一幅简笔画,是只懒惰的胖猫,署名六百六。

是何岸的笔迹。

与旧杂志上的注解字迹一模一样。

郑飞鸾低头看着便签纸,把上面的话读了一遍又一遍,越读,眼神越软,最后几乎觉得每一个字都是何岸写给他的情书了,不自觉就笑了出来。

忽然间他想到什么,抬起头,环视了一圈屋子

蓝底白花的毛巾、灰色针织的拖鞋、从庭院里剪下的枝条插成的花……便签纸的存在,证明这些都是由何岸亲自打理的,连他晚上睡觉的床也被何岸的手抚摸过。

从前郑飞鸾极度在意标准化的客房流程,他相信同质、稳定、可重复的服务才能最高效地提升品质,可现在他觉得,唯有像这样独一无二的客房,才能把何岸为他做的事情凸显出来与别人不同,所以珍贵。

郑飞鸾打开卡夹,将便签纸小心地进了里层。

他坐在床畔,查了查天气预报。

暴风雪只过境一夜,明天早晨,渊江就会迎来一个艳阳天,这意味着他不可能在青果客栈久留。

他只有一天。

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第四十四章

在远离城市的小镇上,连时光都走得比平常慢文青的旅游札记上常这么写。

郑飞鸾觉得这简直一派胡言。

他中午入住,还想着等会儿有个漫长的下午,可以与何岸开心见诚地谈一谈,最好再拣些记忆中甜蜜的片段修补修补感情。一转眼暮色四合了,连句像样的话也没搭上,倒是和程修、戴逍都先后打过了招呼。

程修见到他,就跟逃课的学生半路撞见教导主任差不多,那一脸条件反射的丧气藏都藏不住他们之间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是解除了,可郑飞鸾长期树立下来的威严尚在。

程修硬着头皮问了声好,嘴角夸张地向两边咧到底,笑容生硬,脑门上仿佛用正楷题了一行:

烧香拜佛,求您快走。

戴逍则完全是另一个极端。

郑飞鸾遇见他的时候他刚从外面回来,捞着一辆自行车跨进门,整个人大概是被谁惹急了,浇了滚油似的一点即炸。听程修说郑飞鸾要住这儿,直接把车“哐当”往地上一撂:“搬走!”

郑飞鸾是什么地位的alpha?他三十年没被人当面驳过脸,听见戴逍这俩字,脸色当场就黑得不能看了。

“戴、戴逍啊,那啥……”

程修夹在两枚炸弹中间,试图先拆掉一枚相对容易的。

戴逍立刻赏了他一记冷眼。

程修拆弹失败,在心里狠狠骂了句“白痴”,脚底抹油,一溜烟儿逃离了战场。

然而,刚浓起来的火药味很快又散去了。郑飞鸾按下怒意,平和地向戴逍解释了来龙去脉,说渊江大雪封城,自己迫不得已才在这儿暂住一晚,并且只住一晚。戴逍这才勉强同意,但仍旧没给什么好脸色。

郑飞鸾低头笑了笑,半句话不多说,转身上楼去了。

alpha之间的关系向来过分敏感,类似雄狮,领地感极强,一旦互相犯扰就容易起冲突。郑飞鸾入侵了戴逍的地界,而戴逍入侵了郑飞鸾与何岸的感情,按理说,郑飞鸾应该是更愤怒的那一方,但无可奈何的,他心里很清楚,自己同样也是更需忍耐的那一方。

从前他凡事不甘落人下风,现在想一想何岸,竟也能破天荒地忍下敌意与挑衅了。

西楼片月,星斗挂檐。

入了夜,住客们陆续返回休息,一楼的客厅随之热闹起来,亮了灯,开了电视,隔一会儿就爆发出一阵欢笑声。郑飞鸾站在二楼走廊往下看,墙壁上五光十色变幻,大约是在播综艺节目。

何岸的房间漆黑一片,说明人不在里面,应该也在客厅。

该去叨扰吗?

还是干脆去隔河的酒吧买一场醉,睡到天明,就此作罢?

郑飞鸾的手搭在栏杆上,指尖无意识地轻轻敲打着。良久,他终于走下楼梯,穿过庭院中央那棵桂树投下的阴影,踏进了客厅。

他一进去,所有人都齐刷刷看了过来。

沙发上坐着六七张生面孔,年轻,朝气蓬勃,不用问就知道是上午那群追星的小姑娘。大多是beta,但见到他这个陌生alpha,还是不了露出了羞涩的神采。

何岸果然也在,只不过没坐沙发,而是以一个略显怪异的姿势待在角落里单膝跪地,双手抬起,朝门口的方向松松地展开,唇角噙着格外温柔的笑,像是正等着拥抱什么。

程修也以同样的姿势蹲在旁边,见郑飞鸾进来,胳膊肘尴尬地往回了。

这是……在干嘛?

郑飞鸾见多识广,却也不懂这动作的深义。他左右张望了几下,没找到答案,顺着何岸的视线一低头,突然就对上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

铃兰站在旁边,仰着小脑袋,正一脸惊诧地盯着他。

她真小啊,早春刚发芽的一根豆苗儿,嫩生生的,哪怕算上头顶的弯辫子,个头也才过了郑飞鸾的膝弯。可是现在,她瞧着就像快被吓哭了双臂牢牢抱着六百六的剑麻柱,嘴唇紧抿,眼角悬着一滴泪,眉毛皱得紧紧的。

郑飞鸾顿时就心疼了。

跟铃兰相比,他犹如一个夸张的庞然大物,刚才那重重的一脚踏进门,就好比哥斯拉降世。孩子站在门边一点儿防备也没有,可不得吓蒙了么?

“铃兰,爸爸刚才……”

郑飞鸾弯下腰,打算效仿那些慈爱的父亲,用尽量温柔的语气安慰女儿。谁知铃兰根本不给面子,见了洪水猛兽似的惊恐,陡然往后一避,头一扭,小短腿一迈,颠颠儿地跑走了。

她走得虽快,动作却很笨拙,胳膊与腿的摆动一点儿也不协调。别的孩子都是脚掌踩地,她不一样,踮着脚尖一个劲地往前冲,完全不像能刹住车的样子。重心也不知去了哪儿,小辫子一摇一晃,甩成了暴雨中的雨刮器。若不是脚下铺着一张厚软的地毯,就她这走路的模样,郑飞鸾那一颗心都要揪起来。

所幸何岸反应敏捷,及时迎上前,在她一头撞来的同时抱了个正着。

客厅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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