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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下午的时光很快消磨殆尽,安母上来叫大家吃晚饭,又顺道欣赏了一下一老一小的联手大作。和安容与一样,都不是懂画之人,能给出的评价也就是“画得太好了”而已。

作为一名专业厨师,做几道家常菜对安父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大事。他就地取材,做了满满一桌子菜,考虑到只有五个人,所以每一道菜的分量都比较少,这样就能多尝到几种味道。

“哼,也就做菜还凑合。”姥爷尝了几口菜,依旧没好气地小声说道。

“谢谢爸,您喜欢就多吃点。”安父笑道。

“小澈啊,你自己夹,千万别客气啊。”姥爷瞬间换了口气,看向言澈的眼里全是对孙儿辈的疼爱。

“好的,安叔的菜这么好吃,我哪儿能不多吃几口。”言澈答道。

开席没多久,安容与突然感觉腹痛难忍,只好放下筷子,先去厕所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十来分钟后,回到餐桌上的他,赫然发现桌上多了几瓶酒。

正是他走之后姥爷拿来的,有白酒、红酒,还有自家酿的杨梅酒。此时也不知道他们三个大男人喝了多少,言澈的表现倒是一切如常,只是脸上的绯红色藏不住了。

安容与心里一慌,见言澈还要喝,他一把走过去夺下了他的酒杯,说道:“哥,你不能再喝了。”

没等言澈回话,姥爷先说道:“我们用这么小的杯子喝了几杯而已,没事的。男人嘛,以后工作也不了喝酒的,就当是预习了。”

看了眼姥爷手中的杯子,是那种用来小酌白酒的袖珍杯。但桌上的这瓶陈年老窖,度数接近60,以言澈的酒量,别说好几杯了,估计抿一口都够呛。也不知道自己上厕所去的十几分钟,他是怎么喝下去这辣嗓子的酒的。

接下来言澈便亲自给他答疑解惑了。只见他恭敬地双手举起小酒杯,与姥爷的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接着一仰头就将那点酒灌了进去,紧接着便缩着脖子眯了眯眼睛,看着就像是一个第一次偷喝白酒的少年一样,加上脸颊的绯红,真是软嫩极了。

干完这杯,言澈冲着安容与说道:“我跟姥爷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听着他说话还算利索,安容与便知道他酒劲还没上来。但眼下也不能拖太久,若是让他在家人面前发了酒疯,以他的性子,等明日起床之后,保不准就再也不和自己联系了。

安容与第一次在家人面前气呼呼地说话,“姥爷,您别让哥喝酒了,他身体不好,喝了酒会胃疼的。”

除了言澈以外,其他三人脸色一变,姥爷皱着眉头说道:“小澈,你胃不好应该早点说,姥爷不是不讲理的人。”说着又去撤掉言澈的酒杯,“这酒也尝过了,咱们写字读诗的也不非得这美酒助兴,赏赏花观观月也挺好的。”

言澈点了点头,说道:“您说的对,烟酒穿肠过,愁苦欢愉不减不多。”

安容与没想到自己胡乱说的话这么管用,姥爷将那三瓶好酒全都了起来,一家人继续开开心心地吃饭。也不知道言澈是不是真的没醉,和姥爷聊得投机,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书法艺术捋了个清楚。

两人对话的语言文字也越发复古,换身衣服的话,简直就像是在演古装剧。其他三人听得倒也认真,权当是在接受文艺工作者的科普洗礼了。

言澈自然也清楚安容与一家都知道他家里的情况,不然也不可能硬要拉他一起来过年。所以在和姥爷聊天的过程中,也毫无隐瞒地透露了一些自己的事情。

据说言澈祖上世代习文,清朝时还出过一个知府。他的太爷爷也是从小练字画画,对颜体颇有研究,所以年轻时参与过不少颜真卿作品的修复工作。

可惜爷爷没有受到太爷爷的熏陶,以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介乡野村人”,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反以此为荣。言父是家中第二个儿子,因为是早产,所以生下来时便身体孱弱,导致爷爷一度将他想送给村里想要儿子又一直生不出来的人。

不过在言父百日宴上,家里人放了一堆东西让他抓,他偏偏从中抓了一只太爷爷的毛笔,于是太爷爷说什么也不肯将言父送人,拍着桌子说他自己来带。

之后在太爷爷的熏陶下,言父也成为了一个书法爱好者,同时研习国画。细心照顾了几年后,身体也好了起来。再加上天资聪颖,在读书时代成绩也一直是班上拔尖,后来还考上了上安师大的语文专业。

言澈也就顺理成章地在父亲的熏陶下从小练字,不过他选择了自己更喜欢的柳体而不是家里传承的颜体。

众人唏嘘不已,现如今愿意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的青少年越来越少,就连节日也爱过那西洋传来的。像这种时力又不能带来实际益的爱好,也不会是家长给孩子的首选特长。

安容与就这么守在言澈旁边,又熬过了半小时,所幸对方依然一副清醒的样子。饭菜也吃得差不多,他赶紧接过话头,表示要带言澈出去溜达溜达。

三位长辈叮嘱几句过后,安容与便匆匆给言澈披上大衣,拉着他出门了。

这附近已经是市郊,除了田就是树,远处偶尔有疾驰而过的轿车,带来一阵阵的呼啸声,夹杂着间或出现的鸣声,让从城市里过来的人感到恍若隔世。

周围并不是没有别的居民,只是都相隔甚远,平时也没有机会交流。放眼望去,视野内皆被树木隔绝,从进出车道旁的一条狭窄的土路拐了进去,穿过一片遮天蔽日的树林后,豁然开朗,前方是绵延的草地。

没有广场舞的傍晚,周围的一切都显得寂静安宁。花鸟虫兽俱静,除了冬日里的寒风倏倏刮过,吹起草动树摇。穿行在乡间步道的男人们,都不自觉地紧了紧衣襟。

言澈一切如常,只是脸上的粉红色诉说着他刚才确实喝酒了。

“哥,你刚才喝了几杯?”安容与有心研究一下言澈的酒量,开口问道。

“嗯……尝了一杯红酒,三杯杨梅酒,还有五杯白酒。”言澈若有所思,“杨梅酒比较好喝。”

瞧他记数这么清楚,难道还没醉?可是据说酒掺着喝更容易醉啊?

满脑子小心思的少年捏着下巴思考着,上次言澈从打嗝开始,就一定已经醉酒了,只是偶尔还能说出十分严谨的话。可那次毕竟是喝了好几瓶啤酒,从数量上来看,绝对比这回要多得多。

况且白酒度数极高,以他这样的酒量,按理说根本不可能撑得过五杯。看来不能光凭打嗝来分辨了。

“哥,你喜欢喝酒吗?”安容与再次试探道。

“喜欢……又不喜欢。”言澈目不斜视,“喝酒后能想到很多平时不敢想的事情。不过,看东西的时候总是有重影。”

“哥,那这条路……”安容与倒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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