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2(1 / 1)

加入书签

秀的男人就要配一块好表。总之什么歪理都摆了出来,就是不许他拒。

好说歹说了半小时,言澈总算是咬着牙下了。安母乘胜追击,又提了要给他加时薪的事儿,理由很充足高三的补课强度可不是高一高二能比的,所以必须加,加到两百一小时。

言澈也有点蒙圈了,这年头,竟然还有雇主哭着喊着要给打工仔加薪的呢?

没等他答应,安母半推半就地提醒道:“哎呀,耽误太多时间了,今天这两个小时都浪四分之一啦,你看那傻小子眼巴巴地等你呢。时薪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啊,我给你们倒果汁去。”语毕,不给对方任何接茬的机会,转身就去厨房捣鼓破壁机了。

在一旁目睹了全程的安容与递上自己那盒包装致的巧克力,说道:“哥,尝尝这个。”虽然两人到的礼物有天壤之别,但只要是给言澈的,他就无条件感到开心,还顺带着原谅了爹妈刚才一系列胳膊肘往外拐的行为。

进房间后,言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嗓子也有些哑。在书桌前站定后,才缓缓开口说道:“唉,叔叔阿姨对我这么好,我真是……何德何能。”

安容与闻言,将手中的巧克力盒随手放到桌上,然后走言澈身前,双手握住他的肩膀,郑重地说道:“哥,你是这世上除了我和我姥爷以外唯一值得我爸妈这样对待的人。”感到自己血气上涌,又补充道:“你真的很好。”

言澈表情复杂,从一开始的愧疚,演变成将信将疑,最后眉头舒展,恢复了与他那张脸绑定了的温柔笑容,用手弹了一下对面这已经比自己高出一截的傻小子,说道:“就算你把我夸上天,布置作业的时候我也不会手软的。”

安容与才从自己突然把住言澈的激动和亢奋中清醒,正愁着怎样撤掉手才比较自然,所幸对方一如既往地给了台阶。他顺势就将双手回,并行了一个不太标准的敬礼,说道:“报告首长,保证完成任务!”

虽然耽误了半小时,但是言澈毫不留情地顺延了下去。临走时,手里攥着那个典雅的表盒,纠结了一会儿,还是叹了口气走了。

之后在安父的连环攻势下,安容与将那几日言澈做的菜交代了个遍,言语间充满对其厨艺的赞美之情。安父这可不干了,你夸他可以,但不能当着本大厨的面把他夸上天吧。

于是,从第二天开始,安父就抱着大平板浏览时下流行的几个食谱app,开始每天变着法儿给儿子做新奇菜式,顿顿不重样。还特意去买了个保温盒,在做早饭时又做上一顿热乎乎的午饭,势必要将这胳膊肘长歪了的臭小子掰回来。

最可怕的是有一次竟然给他做了一个爱心便当,原本不用下课后去挤食堂还让他感到很快乐,但那天在周楷钦随时要流出口水的注视下掀开饭盒后,里面竟然躺着一坨爱心形的米饭,还用苋菜汁染成了粉色,差点没被让他背过气去。

之后不了又是被一顿阴阳怪气的狂轰滥炸,直到最后也没让周楷钦信了这是他亲爹做的,只能一脚将其踹回座位上去,求个耳根清净。

不过多亏了亲爹这般体贴,才能让他省下不少时间写作业,晚上补课时的表现自然更好。

这样的日子就像日历一般,一页一页,仿佛永远翻不到尽头。不知不觉中,下半年的最后一个小长假悄然来临。

在国庆节前一周,各大高校的校内选拔赛全部打完,小林他们的战队自然是当仁不让地勇夺上大dota2代表队资格,而赛制也新鲜出炉。

来自上安市内十大高校的十支参赛队伍分为甲、乙两组,国庆节第一天先进行小组赛,bo1积分制,即组内每两支队伍之间都会进行一场比赛,胜者计1分,败者计0分。

考虑到时间问题,同时会进行四场比赛,十支队伍总比赛场数为二十场,一共分为五轮。第一轮比赛于早上九点开始,每场比赛之间休息半小时。第二场比赛结束后为午餐时间,将由西瓜网咖旁边的川菜馆提供盒饭。

下午一点开始第三轮比赛,按照每场比赛分配两小时来看,不出任何意外的话,最晚五点就能进行最后一轮,之后的晚餐自理。期间所有饮料由憩茶拾光提供,选手可以提前告知喜好,也可以临时点单。

上大电竞社分在甲组,参加第一、二、三、五轮比赛。小组赛结束后,统计每支队伍的积分,每组前两名出线,参加第二天的比赛。若有同分情况,则根据胜负关系评判。若依然分不出排名,则再加赛一局。

第二天先进行的半决赛中,本组第一名与另一组第二名进行bo3淘汰赛,胜者晋级。总决赛依旧采用bo3赛制,胜两场者为冠军。

虽然分组上存在一些运气问题,但就总的赛制来看还算是公平合理。先是和组内另外四队全部过一次招,第二天的bo3赛制也基本上杜绝了运气的成分。

国庆节期间,作为一个高三备考生,假期只有三天。而言澈虽然有整整七天假期,但也没有要出去旅游的打算。于是两人约好一起去给小林、老季、老狗加油,而从未露过面的憨仔竟然也要赶过来观战。

因为憨仔还是未成年,老季不放心他一个人住酒店,于是不由分说就将他强行留宿了。毕竟老季自己住一间三室二厅装房也挺孤单的,所以他听说憨仔也想来看比赛时,直接就邀请对方来自己家住。

九月的最后一天,安容与、言澈、小林、老狗、老季一同前往上安火车站,迎接这位素未谋面的老朋友。

当大屏幕上显示憨仔乘坐的那班高铁靠站时,几人的兴奋与焦急更甚。过了十来分钟,老季终于接到了憨仔的电话:“鸡哥,你们在哪儿呢?”

一开始憨仔出于礼貌,一直叫老季“季哥”,后来说着说着就变成了“鸡哥”,大家也觉得挺逗,就都这么改了口。

老季捂着话筒口,大声答道:“我们在出站口,你顺着容儿那张脸,就能看到我们了!”

憨仔连说了几个好,听语气应该正在小跑着赶路,有点气喘吁吁的,最后又补充了一句:“我穿着黄色的短袖,拉着一个黑色的小箱子。”

又过了几分钟,涌出的人潮里终于钻出来个模样可爱的小子,身上正是一件淡黄色的t恤,右手拖着一个黑色行李箱,左手握着手机。他身形清瘦,脸上却有点稚气未脱的婴儿肥,看上去就让人很想捏一下。

老狗率先认出了他,直接兴奋地开始招手,一边喊道:“憨仔,这儿!这里!”

加大音量的话语,在拥挤的人流中瞬间就被冲散。余音传到远处憨仔那边时,就像是轻声呢喃一般。不过好歹是让他听见了,他的脚步越发轻快,左躲右闪地就从人群中穿了过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