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9(1 / 1)

加入书签

脸,冷冷道:“还不拖下去。”

“是!”

宫人宫女们纷纷被拖下去,徒留满地污泥血渍。皇上劫后余生,滚了一头的汗。顾朝松与顾朝歌一左一右扶起他,顾朝松拿了手帕给他擦拭。

美酒泼尽,盘碟皆碎。

臣子们互相搀扶,惊魂未定,有几个头一次瞧见这场景,直接吐了满地。后头赏月的嫔妃听说出了事,也派了人,远远观望着,欲上前又不敢。

皇帝又喘几口气,拍拍顾朝松的手,道:“好了,朕”

然而前方一个侍卫抬头,突然高声道:“快趴下!”

众人皆未反应,皇帝却本能一伏。风声擦着顾朝歌的脸,爆发出“嘭”的一声。一个重物砸到了顾朝歌,将他打得仰过去。

炙热的、滚烫的液体溅开,撒了顾朝歌满脸。腥气灌进鼻翼。一时间天旋地转,他重重摔在地上。

侍卫们飞速上前,控制住那个宫女她方才被皇帝拉来挡住刺杀,倒在了椅子后。没想她未死成,也不知暗地听了多久,如今竟爬起来,拿着酒杯给了一下。

那一下用尽了她所有力气,宫女发丝凌乱,面染鲜血,狰狞道:“狗皇帝”

“狗皇帝!”

顾朝歌晕头转向,他的眼前一片漆黑,头脑“嗡嗡”作响,唯独耳朵里还能听见声音“太子殿下!”

短暂的失明结束,他睁开眼,方发觉刚才击中自己的是顾朝松顾朝松先被打中,而后摔倒,砸到了顾朝歌。他此刻趴在顾朝歌怀里,鲜血染红了他的衣。他双眼大睁。那双温柔的,忧国忧民的眼,直勾勾地,不知看向哪里。

顾朝歌愣了。

程舟移开眼,不忍再看。

皇帝扑上来,撕心裂肺:“松儿!太医!太医!”

他伸手,想去捂顾朝松后脑的伤,鲜血却汹汹向外涌。顾朝歌茫然抬眼,望了望天,而后又一点点向下移终于他又移到顾朝松脸上。

他的胸口喘不上气,他的喉咙发不出声音。他的指无意识在地上抓了两把,伸手想碰,又不敢碰他。他鼻翼翕动,张了张嘴,却尝到了一口血味。他顿了顿,小声道:“皇兄?”

他没有回答。

“皇兄?”他一遍遍叫他:“皇兄、皇兄”

太医来了,太医将顾朝松抱起。另一个太医伸手,想扶顾朝歌。

“陛下!太子殿下他他已经”

顾朝歌翻身而起,双目通红,猛地扑向宫女。侍卫不敢拦他,眼睁睁看他双手掐住宫女脖颈。那宫女被掐得脸色发紫,也不反抗,哈哈大笑:“二殿下,原来是二殿下”

她大笑:“当年就是你讨来的嘶讨来的仙丹”

顾朝歌:“什么?”

宫女笑了,贴近他耳语道:“你不知道吧狗皇帝只给贵妃吃了一颗,另一颗被他拿来自己吃了他吃了还不够,他还想要贵妃那一颗他想要长生不老,他想要永远做皇帝”

“哈哈哈哈哈”宫女大笑道:“所以贵妃死了,他就放她的血,喂宫女宫人喝,喝了之后,再喝他们的血,循环往复,喝干了多少人,又动不动就凌迟你以为我们为什么要造反,消息走了风声,谁不想活下去?”

“报应啊!报应!”

顾朝歌猛地松开手。

他后退了两步,对侍卫道:“堵住她的嘴。”

他该知道的,他该听的。

但他不想知道,他也不想听。

他站在原地,茫然四顾。身后乱作一团。

乌云挡住月色,人间一片暗冷。

作者有话要说:

注:1.之前臣子的那些闲话其实说了皇帝经历过皇子内乱,所以不会允许两个儿子同时干政。而顾朝歌的心魔幻境中有这些,也是他知道自己只是受宠,但是没有实权。这个是参考扶苏和胡亥。

2.宫人叛乱参考了明世宗的“壬寅宫变”。

3.还参考了明光宗的一点野史喝血炼成的仙丹。

4.买官卖官参考的是东汉末年。

古代的皇帝迷信起来是真的可怕,大概这就是我特别喜欢古耽,但是对穿越回去一点兴趣都没有的原因吧qaq

日常嗦,日常比心~(1/1)

第33章第六章

顾朝歌又退两步。他看见宫女脖颈上点点猩红,怔怔低头,才发觉双手尽染鲜血。他侧过头,吐了出来。

幻境一变,地暗天昏。

再出现时,已是秋。顾朝歌站在高高的城墙上,俯视远方刑台。

凌迟要三日,腰斩只须一刻。血染了刑台,隔着那么远得距离,就像一方暗红的砖。

慕千山近前一步问:“还好么?”

顾朝歌明显瘦了,肩上骨头耸起,支撑着宽大的衣。衣袍上纹着四爪飞蟒。城墙风盛,飒然而动,将他一身袖袍扬起。

顾朝歌没有回答。他只遥遥看底下,道一句:“军饷发了?”

慕千山迟疑片刻,点头。

“我从没看过宫外是什么样。”顾朝歌垂眸,“原也就这样。”

城下是纵横交错的皇城,成片的官家住宅。纵使举国大丧,满目白布,也盖不住底下的富丽堂皇。高大石狮,紧闭朱门,门内一重又一重院,圈着错落假山,碧水池塘,鸟雀啾啾;门外蹲着仆役,翘着腿,有一阵没一阵地说话。

再远处是匆匆行人,隔着大远,只能瞧见他们佝偻的体态。一旁似乎站着孩子,许多许多孩子,高高矮矮,粗麻腰间一遮就算件衣裳,露着两条骨头似的腿。

他们挤着去看刑台,瞧不清神色,但伸长了脖子在看。刽子手一动,他们便一声惊呼。刽子手再一动,他们又一声惊呼。惊呼多了,于是只剩下呼,此起彼伏,像喝。

突然,一个孩子窜上刑台,手一扒直接拽下一个死囚的半截衣服。那死囚是腰斩,血流了满地。刽子手扭头要捉,孩子却脚底抹油,踩着血就跑了。留下一串瘦且猩红的足印。

刽子手懊恼一啐,众人悉悉索索笑。一旁监斩官喝斥:“继续!”

顾朝歌:“他们”

慕千山:“一贯如此。我听军里人说过,这叫捡血衣。南顾冬天不好熬,他们就捡死囚的衣裳,缝起来御寒。”

“这些人,多是准备行刑完,跟去乱葬岗,等他们扔尸体。”

“但捡血衣的人太多,死囚那点衣服不够分。于是就有人叫家里的小孩子,直接上刑台抢。”

“监斩官不管?”

“孩子灵活,个头小,人群一混根本逮不到。再说”慕千山摇头:“日子艰难,少一个娃娃,也少一口饭,不是么?”

顾朝歌一时缄默,听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