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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换位置。”

大金眯着眼睛打瞌睡,减少运动消耗养肉,洋洋地问:“干嘛?”

姜元:“我的直觉告诉我,找到客人了。”

大金:“你不是给他发了信息,到了肯定来找你。”大概是为了尽快瘦掉十斤拼命健身的缘故,段时间运动多了,现在大金能不动就不动,最好化身一棵树保持静止状态。

姜元已经拾东西站了起来,“我看他专注于玩手机呢,估计没有看见我给他发的短信,走啦,换个位置而已,不是的话也不要紧。”

小贾游戏玩的不行,副本下去没有多久就被怪物一爪子送回了复活点,懊恼地嘬着后槽牙他准备换上新的装备再接再厉。身边来了个人,小贾抬头看过去,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年轻人,目光清朗、天生笑唇,有两个很深的小酒窝,令人放下提防、心生好感的长相。

“你好,我可以和你换个位置吗?”姜元拿出票,给他看了自己的座位号,“你瞧,我的位置正好和你的同伴一起,换了座位你们更好地交流。”

小贾往姜元的座位号看过去,好心地提醒,“坐上人了。”

姜元:“……”

姜元:“没事,我和他说一声让他离开就好。怎么样,换不换?”

“小贾换吧,正好教你怎么操作。”小贾同伴头也不回地说着。

小贾本来就有些心动,同伴一劝立刻就化心动为行动,“麻烦你把人请走。”经过刚才霸占座位一事,他能客气地说“请”已经很有涵养了。

姜元点头,走回去和那人说了一声,那人不是胡搅蛮缠的,就是看座位上没有人所以才坐下。等座位空了,姜元朝着小贾招招手,“来了。”

两个人成功换了座位,姜元坐好之后就和身边的人套近乎,“王静泽?”

身边的人戴着耳机,专注于手机上的……扫雷?!

姜元瞄了好几眼才确定是扫雷,对此表示佩服,初中以后他就没有再玩过了,现在电脑里有没有装这款经典的游戏都不知道。又喊了一声,“王静泽。”

身边的人没有啥反应,姜元戳了他一下,这才抬起头看了一眼。姜元指指耳朵,王静泽拿下耳机,疑惑地看姜元。姜元笑着介绍:“你好,请问是王静泽吗?”

“对。”王静泽点点头,停顿了一下补充,“你好。”

王静泽三十岁上下的年纪,不善言辞,性子有些孤僻内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显得略微古怪。再古怪也怪不过他旁边靠窗坐着的那个,穿着白衣白裤,一双方口布鞋,衣服上的折痕明显,像是叠好了压在箱子底下好久才拿出来穿的新衣服,仔细看会发现衣服裤子的材质是粗麻的。男人脚上穿着的方口布鞋鞋头处订着小块的褐色麻布,看着很怪异。

这人还戴着一顶宽帽檐的鸭舌帽,帽檐投下的阴影几乎挡住了整张脸。

姜元回打量的视线说:“我是昆吾居来送货的。”

王静泽反应慢了半拍,不在状况地说:“哦哦,原来是来送货的。”说完了反应了过来,始终蒙在眼睛里的游离消失,王静泽像是按下了开关的机器人猛地表现出惊喜看着姜元,“你好你好,你什么时候上车的?”

姜元:“……呃,我在南洲市上车的,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上车后给你发过信息。”

“啊?”王静泽茫然地看着窗外,“南洲市过了?”

姜元:“对啊,早就过了,看看我给你发的信息。”

王静泽乖乖地点头,霸占着手机屏幕的游戏切掉,果然发现有一条信息提示,“对不起对不起,我开了静音,玩游戏的时候还关掉了其它通知,我还以为离南洲市还远……”再多的解释都是徒劳,他已经耽误了姜元的时间。放下手机站了起来,弯腰鞠躬,大声地说:“对不起!”

姜元发誓,这一刻他的脑袋是懵的,感觉周遭嘈杂的声音消失了一瞬间,估计周围的人看到这一幕和姜元一样懵。姜元立马把王静泽拽了下来,“不用谢,不用谢,你太夸张了,反正我坐这辆车一路送货,哈哈,你要是再稍微晚点儿回我也不要紧。”

王静泽不好意思地挠着头,“我脑子记不住事儿,把所有的事情都记在备忘录上到时间了提醒。今天坐车感觉太无聊了,就玩起了游戏,我设置了游戏打扰,这就……实在是对不起。”

“没什么没什么。”姜元心大,不会在意这些,除非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他不会生气的。从背包里把包裹拿出来,递到了王静泽面前,“给,你在昆吾居订购的货物,签个字,把快递单撕给我,这单生意就完成了。”

王静泽很容易被带走了关注点,接过了包裹就忘记了要道歉的事儿,“我盼了这个追魂铃很久了,我家一直保存着铃铛的小铜舌,今天它们终于在一起,追魂铃完整了。前段时间工作忙,一直没有关注昆吾居的网站,幸好没有被别人买走,不然我后悔都来不及。”

姜元挑了挑眉毛,“铜铃铛是你们家的遗失物?”

王静泽点点头,“是啊,先辈在一次赶尸中遇到了尸变,铃铛不幸在水边遗失,只有铜舌留了下来。那次尸变,我王家中坚力量损失大半,自此一蹶不振,到了我这代,王家赶尸就剩下两个人。有了铃铛之后,肯定可以重振我家当年的声名。”

姜元觉得够呛,以前交通不便、回归故里的意识又强,赶尸业发达,现在想要发展起来,无异于异想天开,不过梦想始终要有的,说不定实现呢。

王静泽拆开了包裹,铜铃铛不过半个巴掌大,有些年岁了,铃铛上布满了锈迹,模糊了上面神秘的符。王静泽珍而重之地摸着铃铛,仿佛透过了铃铛看到了祖辈们轰轰烈烈的一生,感叹地说:“竟然比我女朋友好摸。”

姜元:“……我跟你说,你这样是会失去女朋友的。”

王静泽说:“真的呀,你摸摸看。”

姜元狐疑地摸过去,铃铛是从昆吾居里出来的,他又不是没有摸过,总不能到了王静泽手里面就被激发了什么血脉吧。上手摸,果然还是肉眼看到的粗糙,“给你女朋友买化妆品吧,女孩子是要保养的。”

王静泽:“我女朋友很会保养的,她瞧不上我给的东西。”看姜元不信,王静泽给姜元看女朋友的照片,照片上是胡玫莉。“她是我的女神,梦中的姑娘。”

姜元=:“哦,她是很多人的梦中女神。”

王静泽坚定地说:“我肯定是最虔诚的一个。”他用的手机壳是磨砂的,看胡玫莉的时候就是在摸手机,肯定手感粗糙啊,难怪铃铛比手机好摸。

不说女朋友了,王静泽把自己原本用的铃铛拿出来,纹饰和追魂铃看着差不多,但是现代仿制品,承受不住法力,铃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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