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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得小生皮毛的小子都能杀了他,小生又何须力气同他过招,这是其三。”

长刀直逼面颊,传志不得已挥刀应对,暗暗将那股内力运行一个周天,委实舒服不少。一心不可二用,他潜心于内,手中刀势便生涩迟缓,好在身体已记住了这招来势,不至于太过慌张。

“小生平生所爱,唯刀与刀客。小传志,”常不逊一招击来,“你年纪轻轻,已是了不得的刀客,可惜与天下一流距离尚远,若加以雕琢,必前途无量。等你哪日武功修为配得上这柄梅花刀,我再来取你性命,岂不快哉?此乃其四。”

交手数次,传志斗志高涨,一面将那日佯装大夫时所悟的诱导之法使将出来,引得那股内力在体内流转自如,一面死死盯着他刀间破绽以待还击,朗声道:“那时候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常不逊哈哈大笑,“走马西来”使罢,忽换了招式,转腕削他左肩。传志左脚急退本欲避开,不想常不逊刀至中途方向一转,正对着他送上前去的右肩,匆忙间只得急转右身,呼吸霎时乱了。常不逊笑着在他颈后单指一点,又渡来一道内力,得意道:“差得远呢!”传志咬牙,双足急点,以那招“频倚阑杆”回他,常不逊不挡不避,反削他脖颈,逼他招躲闪,尖声道:“咱们以快打快,谁给你时机寻思怎样出招!今日要教你的,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刀法!”

两人越打越快,传志依他所言涤除杂念,全神贯注于体内气脉流转,手上转攻为守见招拆招,全凭身体自行躲闪。初始接连后退,脚下步伐慌乱,过得片刻便呈守成之势,打上半个时辰,遂可反击一二,不必刻意引导,那股内力已流转自如。打至兴起,霎时间少年所学一齐涌上心头,陈叔平所教“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解衣般礴”、“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之类的道理陡然间贯彻浑融,刀与杖似乎都成了四肢的一部分,进退攻守皆随心所欲,不再凝滞。

只是每逢有所体悟进得一步时,常不逊便有新的招式击来,角度愈发刁钻。传志打得辛苦,又乐在其中。如此一来,待将这套刀法全数学会,已近子时。

不想等他从那“走马西来”一路舞到“托身白刃”,问学得如何时,常不逊双手一摊:“小生也记不得了。”

“你!”

“教了你大半日,还拘泥于一招一式,真是笨得很梅花兄,摊上这么个主子,辛苦你了。”常不逊揽过传志肩膀,指甲在他颈间划了两划,一手轻抚他腰间刀柄,几乎半个人都挂在他身上。

传志疲力竭,并不回话。迎面冷风吹来,先前那股内力在身体中流转一个周天,听常不逊在耳畔聒噪,竟觉得温暖。

“一会儿把储兄叫起来,给咱们煮碗粥。”

“储忠义?筝儿把他气得不轻,这时候怎肯起来。”

“嘿嘿,王公子吩咐他将你好生伺候,莫说这时候想吃粥,就是想吃鱼翅鲍鱼,他也得给你弄去。”

传志失笑,望着前头斑驳树影,怅然道:“阿笙是好人,王公子是坏人,九叔本来是好人的,但他又给王公子做事……你们也给他做事,你们都是坏人,但你对我并不坏。不对,那天在酒楼里,你想要杀了我但总归没有,何况今天你又教了我很好的东西。”

常不逊哈哈一笑,回手去:“你只同好人做朋友?”

“我是好人,当然要同好人做朋友。”传志脱口而出,又有些疑惑,“但我今天同你打架,觉得很快活,要是这也算朋友,那我倒很想同你做朋友。”

常不逊笑道:“小传志,小生活得半生从没一个朋友。不过眼下,倒很愿意同你做几日朋友。只是你要记得,小生总有一日要杀了你,你这把刀,总要换个主人。”

传志讪讪一笑,很想说些什么,心头却是一团乱麻,连日遭受的事情比他过去十八年遇到的都要复杂可怕,他不知该如何说,只得噤了声。

一时只有风声。

忽然,传志耳朵一动:还有别的声音。

常不逊也听到了。

不待传志反应过来,饮血刀已出鞘。

黑暗中红光一闪,听得丁丁丁三声,三枚暗器被常不逊的血刀击落在地。两道身影倏然而至,一前一后将常不逊围了起来,一时间兵器声铿然作响。传志当即辨认出来:那两人一人使剑,一人使针,武功招式迥异,呼吸步法却相辅相成,配合无间。

传志大惊,正待出声阻止,听得一声娇喘,其中一道身影被刀风所伤朝后跌来。传志不及细思,纵步上前将人拦腰接下,高声道:“是郑家兄妹,伤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习武之道全是胡诌,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内力是什么东西,请不要在意,这段的大意就是:【捡到秘籍一本,武力值+5】

关于常不逊和传志是否要做朋友的问题,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这么写。按我的习惯,交朋友是需要很久的,这两人前一秒还是敌人,后一秒怎么就成朋友了呢?

但是再一想,传志是个善良温厚的愣头青,很容易记得别人对他的好;常不逊喜怒不定,有点神经病。两人大概很容易交朋友。

何况武侠的世界和现代的世界不同,那里的人们交朋友,肯定比现在容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我不是这样的人,但很想写这样的故事。

所以,这就是朋友啦。

最后,我在文里很努力地将人物的情感逻辑交待清楚,希望他们的每一个行为,都能被理解,有出处,但还是会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如果有读者觉得不对,还请告诉我,一起交流:)

☆、此生何处不相逢

常不逊与那人缠斗正酣,黑暗中谁也不敢率先手,听得越打越快,那人气息不稳,传志一将怀中人放下便欲上前制止,忽听一支长箭破空而来,冲那黑影当胸飞去。这一箭来势汹汹,传志不及细思抬手便抓,却终究慢了一步,那人已颓然摔倒在地。

眨眼间,周遭聚起七八人马,各持火把,将三人围了起来。

借着火光,传志才瞧清楚,地上躺倒那人确是郑清欢。他右胸中箭,满头汗水淋漓,身体正不住抽搐。另一人正是清宁,扑身跪倒在他身侧,两手死死按着他伤处,手指已被血水浸红。她一侧手臂被常不逊伤到,衣袖业已染透。传志忙上前查探郑清欢伤势,本想说话,却给他眸中怨恨逼得噤了声,又偷偷抬眼,见清宁满眼含泪,咬唇不语,瞧也不瞧他,更是半个字也不敢说。

常不逊已刀入鞘,仰头望着屋顶笑道:“老吴,这可是郑家的公子哥。”

吴应简立在檐上,冷声答:“主人有令,私闯者,杀。”

常不逊叹息一声:“小传志,你可瞧见了,人可不是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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