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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就同自己站在一处。从十二年前,一直站到而今。

“兴许那时候,我心里就记挂着你了。我头一次看到那么好看的人。”重逢以来诸事纷纷浮现眼前,传志想着阿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又想到他接连以死相护,眼眶蓦地湿了。七月流火,天气渐冷,夜风灌进衣领里,他打个寒噤,亲亲那竹杖,裹紧衣服。“还好你不在山底下,不然要着凉的。我有好多事想对你讲,等你回来了,一点点说。明日一到,我就去找筝儿,定要她好好的。”

翌日清早,红蕖在院子里瞧见的,便是抱着竹杖睡在树下的传志,他肩上尽是露水。红蕖提起裙子蹲下,两手捧颊,将他睡颜打量再三,轻声喊:“大笨驴,大笨驴。”瞥见他颊边长发微湿,想拈起来给他擦擦,手指探出去,又回,垂着眼睛道:“我不生你气啦,我生什么气呢?我可是要嫁到南方盟去的,你说,那姓周的小少爷,有你一半好吗?呸,哪个男人不比你这呆头呆脑的笨驴好!”说罢起身,抬脚尖在他膝上一点:“睡什么睡!你那法子想好了?”

传志一惊,猛地睁大眼睛:“怎么了!”

“说你笨,还真是笨到家了。”红蕖退开两步,离他远远站着,“亏你还是习武的,我要想杀你,早就得手了!”

传志摸摸后脑,将身上尘土拍去:“你说的是。阿笙不在,我得自己警觉些我从前都靠着他吗?”

红蕖冷哼:“我怎知道?你救那两人的法子呢?”

传志学着阿笙的模样勾起嘴角淡淡一笑,把竹杖在胸前一横,摆个架势:“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红蕖蹙眉,眼珠一转,疑惑道:“找上门去?你怎么找且慢!”

她脸色微变,传志知她已猜到大致,便点头道:“我只要找一家最热闹的酒楼,在楼上大大方方一坐,还怕找不到他们?”

红蕖冷笑,上前在他胸口狠狠一摁,看他吃痛,揪起他前襟怒道:“凭你这副模样?想了一夜,只想出这么个蠢笨法子!”

传志呲牙咧嘴求饶,要她快些松开,软声解释:“我想来想去,只有这个快些。你放心罢,只我一人去,你在暗处瞧着。若我问出筝儿和夫人的去向,咱们里应外合,救她二人出来;若我问不出,给人家打死了,你便速速南下去找郑掌门。到那时,我只求你一件事,他要救夫人,还请把筝儿也救了。”

红蕖拂袖:“既然如此,我这便去找师父,你送个屁的死!”

传志握紧手中竹杖,惨淡一笑:“筝儿是阿笙的妹妹,便是我的。除非万不得已,我一定要亲自救。其实向旁人求情也没什么,只是郑掌门……你那日也在,自然知道他同我娘是何关系;况且岑叔叔中毒,虽不是他下的手,却总与他有些干系。说句不应当的话。”他抬起眼来,静静望着红蕖,神色与以往大不相同,竟有些凌厉漠然:“我心底,连郑夫人都不想救的。我也不想同南华剑派打什么交道。”

红蕖一愣,瞪圆了眼睛。

传志见她眼角泛红,心头一软,又垮下肩膀,温声道歉:“吓着你了吗?是我不好,你别怕。我,我只是……你知道的。”他微微颔首,垂下眼睛不去看她:“你和郑夫人、郑掌门不同,我们是好朋友,我不会迁怒你。唉,我心里讨厌南华剑,实则也是迁怒。杜姑娘,你原谅我罢,我心里堵得慌,只想生谁的气。等那些人找上门来,我这一肚子气就有地方撒了。不对不对,我说岔了,我只是想通了一件事。”

他把玩起竹杖,笃定道:“阿笙不在,我得凭自己的本事做事。这次是我太笨,害他下落不明,等他再回来,换我来保护他。”

红蕖揉揉眼睛,扁扁嘴唇,娇声道:“大笨驴,我要你叫我‘小红’的,你忘啦?你叫我一声‘小红’,我就听你的。咱们这便去救人。你放心,若你死了,我给你尸,再帮你把那丫头救出来。”

传志拱手:“谢谢小红姑娘。”

“谁要你加个‘姑娘’啦?”红蕖小声嘀咕,又粲然一笑,高声道,“这样也好。大笨驴,你以后可莫再说别的姑娘漂亮了,也不要同人家拉拉扯扯,更不要温温柔柔地叫人家名字。凡事留个心,不要对谁都那么好,特别是姑娘家的。你这样的人,最好离人家远些。”

两人并肩同行,她笑嘻嘻地说,传志没头没脑地听。待到房中拾行李,红蕖给他换药,摸摸他胸口渗血的纱布,忽问:“你那时候,为什么不还手?”

传志不假思索:“若是动手,一定要给他瞧出身份。”

“他们只有三个人,要是你我合力,也许能敌得过呢?”红蕖幽幽道。

传志笑道:“要是敌不过,我死了也罢,你怎么办?我答应过要将你送到苏州的。”红蕖手下一顿,又听他道:“要是你也死了,谁来救岑叔叔唉,也许那时候,我并没想这么多,我只是一心想,这人杀了阿笙和罗大哥。阿笙死了,我为何要好好活着?”

红蕖眨眨眼睛,呢喃道:“你心里,分明只有阿笙一个,为何要去招惹旁人呢?”

“什么?”

“我说呀,”红蕖嘻嘻一笑,抬手在他额上一敲,“大笨驴,你自然要好好活着。你还欠我两件事情没做哩!”

传志苦笑:“那是自然。”

☆、独携大胆出秦门

拾罢,传志将梅花长刀佩在腰间,背负阿笙的竹杖,只身在街上逛了个来回,遂大摇大摆跨进一家门面气派的酒楼。时候尚早,酒楼中客人寥寥,传志立在大堂中环顾一番,想寻个便于翻转腾挪的地方,倘打起来了也好脱身,转念又想:敌众我寡,又有伤在身,哪里逃得出?讪讪一笑,挑了楼上靠窗的桌子,一来引人注目,二来避误伤旁人。这本是背水一战的笨方法,开弓没有回头箭,既退无可退,便谈不上害怕与否。传志解下竹杖,暗自鼓劲儿:必须要做的事,便是一成把握没有,也还是要做。

“客官要来点什么?别看时候早,店里糕团、卤干、小笼一应俱全,少侠可有喜欢的?”

传志一怔,探进怀里摸摸钱袋,又瞥眼竹杖,问:“……我在江北吃了酒酿圆子,你这里可有?”

“有的呀,这便给您去做只要这个?”

传志轻笑:“只要这个就够啦。”

过不多时,热腾腾的圆子摆上桌面,拿调羹舀上一颗,莹白透亮,还顶着细碎的桂花屑。传志眨眨眼睛,全心全意吃这一碗圆子,唇齿间香甜四溢,嚼着嚼着,鼻子蓦地酸了。他忽想起一件事,他还要和阿笙一起,去尝尝苏州的酒酿圆子。

他将眼睛用力闭上,睁开,再闭上,抓紧了桌上的竹杖,缓缓抬起头来。

只一眨眼的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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