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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祸福,有的人父母双全,却多灾多病;有的人生就沉鱼落雁之姿,却沦落风尘。不如意事常□□,不必忧愁。”他见传志神情落寞,今日与师叔作别时也是这幅表情,是以多说一些,又不肯说得太明,始终冷着脸,口吻淡漠。

传志听出他安慰之意,笑道:“我知道。我原先觉得自己身世很苦,一直很羡慕你,觉得你哪里都很厉害,哪想后来才知道你双腿有疾,很为你难过。现在想,倒是我多虑了。”

阿笙冷哼一声:“我倒宁愿能有一双可以走路的腿。”

传志一愣,又慌了:“我,我不是,你知道,我心里……”说到一半,忽看他弯着眼睛,唇角翘起,知他故意消遣,才松口气道:“唉,你脾气真怪,我觉得惹你生气了,哪想你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不觉得哪里做错了,你却不肯说话了。”

阿笙笑意更深,道:“分明是你不够聪明,我几时这样反复?我始终都是一样的。”

许是此时没有旁人,既不用担心王雅君的计策,也不慌忙赶路,何况骤雨初歇,山间气息清新,两人相处几日已经熟稔,阿笙这一笑虽然浅淡,却很是放松,竟令传志看得呆了,脱口道:“阿笙,你真好看。”

阿笙一愣,转过脸去:“你是真的不聪明。”

传志侧身探头端详他神色,笑道:“你看,我又不知道哪里错了。不过我看出来,你并没生我气,对不对?”

阿笙淡淡道:“若总是生气,岂不是要气死。我并不爱生气。”

传志道:“那便是了,你只是不爱搭理人,让人误以为你在生气。我知道这个,以后便不担心了。我一点也不想让你生气。”

“我有一个妹妹,叫筝儿,”阿笙忽道,“她脾气倒是大得很。”

传志又看他眼睛,得意道:“这次我看出来了,你在笑。你一定待她很好,很喜欢她。”阿笙摇头,并不应声。传志便与他说些别的。

直到兔子已经烤好,那乞儿才拎着酒回来。火已熄了,传志将兔子从灰中扒出,拍开泥壳,霎时香气四溢,惹得小乞儿涎水直流,手舞足蹈。三人摆开酒盏,也不用碗筷,直接用手撕兔肉吃。乞儿自称无父无母,只因被丢在李子树下,便姓李,名小娃,在京城乞讨为生,已有十五岁,只是长久忍饥挨饿,身形与十二三的孩童无异。传志看他可怜,取出钱袋,送了他半袋碎银。乞儿感激不尽,连连道谢,给传志敬酒,阿笙却始终滴酒不沾,推说不胜酒力。

传志不曾喝酒,三两杯下肚,已是头晕眼花,摇摇晃晃再坐不直,半倚在阿笙身上,口齿不清地说些胡话。李小娃看他醉了,又执意要阿笙喝,传志亦举着酒盏送他嘴边。阿笙一手揽着传志腰背,防他摔倒,一手吃过兔肉,油腻腻的,给他扰得没法,只得就着他手一饮而尽。喝罢片刻,便面露迷茫之色,双眼迷离,歪过头,下巴靠着传志头顶,不多时沉沉睡去。

传志头昏脑涨,迷蒙中觉得颠颠簸簸,不知身在何处,只能继续睡,挣扎着想要醒来,却觉得如有重物在身,无法睁开眼睛。反复数次,方从梦中醒来,睁眼看去竟是烛火耀目,眼前红纱暖帐,身下软榻香被,已不在那破屋之中,当即大惊失色,想要坐起,又发现手脚都有绳索紧缚,难以动弹。他只记得在破屋避雨,同阿笙和乞儿喝酒吃肉,思及此处,忙大声喊道:“阿笙!”

脑后有人道:“可算醒了。”阿笙那清冷淡漠的嗓音,此时听在耳中却如闻天籁,传志挪动身体,半晌才翻过身去。这一翻身,两人脸对着脸,鼻尖几要挨上。传志向后靠靠,才发现他腕上、腿上也给绳索缚着。阿笙勉强举起双手,冷冷道:“你那好兄弟在酒里下了药,将咱们卖给魏二虎,换了三百两白银,你值七十。”

作者有话要说:崇明门是随口说的,不要在意orz

☆、人生自是有情痴

两人被捆在纱帐内,视线所及不过一张床榻大小,外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手脚被缚,了许久功夫才坐起,一同靠在墙上。阿笙将传志昏睡后的事情大致讲过,原来那魏二虎是开封青虎门二把手,素来横行霸道,气焰嚣张。李小娃似乎早想加入青虎门,只是苦无门路,这次偶遇传志两人,便与魏二虎手下合计,故意在酒中下药,等两人睡着,前日里的双刀、长杖二人便进来将两人捆上马车,一路送回开封。李小娃也一同前来,换得三百两白银,留在青虎门中做了小厮。听罢,传志脸色已是刷白,喃喃道:“我们那样待他,他为何要陷害我们?”

阿笙蜷起腿,被捆的双手用力探向右靴,并不答话。传志没有在意,垂着头沮丧之极:“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为了一己私利,就谋害不相关的人,何况,何况他还说……”他想到李小娃黯然垂泪,说想要报答两人的神态,如鲠在喉。

细微的摩擦声响起,阿笙不知从靴子里摸出了什么,这才漠然道:“人之趋利,若水之就下,本是常事。自己太笨,就莫怪别人算计你。”

传志初次遭遇这等境况,怎样都想不通为何,又想到王雅君,在风月阁中何其温文尔雅,内里却深不可测,一时间只觉得世上都是笑里藏刀的可怕人物,不大失所望,听到阿笙此言,也无力反驳,丧气道:“是我太笨了。九叔说的对,从开封到苏州去这点小事,我就做不好,还连累你也被抓。你分明嘱咐我提防他的,要不是我……”

“我岂会受你连累,区区乞儿能奈我何。”阿笙用手中东西对着双腕间一划,绳索应声而断,“栽在旁人手里也就罢了,若被小乞丐算计,未丢我青石山面子。”传志大惊,转头看去,他手中竟是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阿笙稍稍活动手腕,划开两人绳索,将匕首插回靴中,见他不动,抬眼道:“愣什么,还不起来。你还想留在这里等他魏二过来?”

传志回过神,忙掀开纱帐,探头看去,房中空无一人,跳下床来惊道:“阿笙,你竟料到会有这时,特意备的吗?”

阿笙跪在褥上,手撑被褥挪至床边,低叹一声道:“说你笨,你倒真不聪明。我能知此事来龙去脉,自是因为我不曾喝他的酒。至于匕首,旁人道我双腿残疾,便不会想到靴子中藏有武器,以备不时之需而已。”

传志再度愣住:“你始终醒着?”

阿笙点头,看他愈发不解,继续道:“你喝酒时我不曾拦着,是因为无法确证他有谋害之心,你又那样高兴。见你一杯下肚便有醉态,我才确信酒中有异。”

“那,那……”传志呆若木鸡,不知说何是好。

“我们被抓时你昏倒在地,我若跟那两人打起来,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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