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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谢云从工地的帐篷里醒来,身上黏腻非常。

七月的太阳毒辣地照过这城市里能见到的每一寸。

工棚搭的简陋,连基本的通风都不能保证,更别说安个防晒设施,睡在这里面便像是被架在火堆上烤的蒸炉,汗水一股接一股往外冒。

他随手捞了件不知道穿过多久的背心在身上胡乱揩了揩,这燥热得令人喷火的空气也不需要他多吸上几口,努力用鼻腔过滤已经足够困难,他不想在这片狭小的空间里体验更多濒死的感觉。

今天做了一上午的活,午饭都没来得及吃,他就回到自己的棚里倒下,呼呼大睡,直到现在。

饥饿感让他不知道现在究竟什么时候。

或许说睡了两天都不足为奇,肌肉的酸痛感还有严重脱水后手脚的浮肿,体质再好的人也经不住生理的疲惫。

谢云在工地里一直都是特殊的。

这份特殊当然不是指他能够在一堆吃简单食物,做卖命劳力的工人中脱颖而出,享受不一般的资本待遇。

而是,他是唯一一个不被工头催命般要求多干几个小时,还拥有独立“休息间“的工人。

他体格高大,身形健硕,干起活来比别人快,且效率高,加上沉默时紧抿着双唇散发出来的强大气场让人不敢靠近,工头挑不出毛病,但也并不夸奖他,都是出来凭本事吃饭的人,拿了工资就该干事,就算他长了一张不是平凡人的脸,到了这里,还不是一样要搬砖和水泥,顶着大太阳给给别人卖命。

谢云刚来应聘时,那一双手,还是指节分明,修长有力的。

分明是一双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人手。

现在却布满了伤口和老茧,掌心被磨得粗砺,还不能保证随时都干干净净的。

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年轻体健又相貌好的男人,怎么会可怜到愿意埋在这堆沙土里。

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谢云失忆了。

三个月前,他在这条街的一条巷口里醒来。

旁边是一个垃圾桶。

他前额和后脑滴下来的血蔓延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也有些破烂。

活像个被人在凌晨时分丢在回站,等待处理的垃圾。

连“谢云”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取的。

他醒来时脑袋一片空白,干涸的血黏住了皮肤,动一动就像是血管通通断裂,轻微的疼痛被放大了数倍,将他的过去与现在完全抽离。

这感觉很糟糕,糟糕至极。

可更糟糕的是,他没有害怕的感觉。

面对鲜血,伤口,失忆,被丢弃和陌生的环境。

他竟然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害怕。

那天早晨,街上的人随着天边的光亮多了起来,他靠着墙壁站起身,试着用外套拭净脸上的东西,但怎么弄都弄不掉。

所幸衣服还算完整,趁天还没有亮尽,看不清他的脸,也就不至于把人吓坏。

他向一位卖菜的老伯打听到附近的警察局,报了警,但由于想不起来任何东西,提供不了信息,警方采集了他血液样本备案之后,建议他先去医院进行诊治,还说要他留下联系方式,他顿了顿,随后趁众人不注意时,从侧门出去了。

他在外套里摸出来十几张崭新的一百,没有去医院,只是进了一家小诊所,简单处理了下伤口。

伤口不严重,他谎称是不小心撞到机械上划拉出来的,包扎好后买了点消炎药,又去市场花了一百块买到一包廉价t恤和两条短裤,用三百多淘了个旧手机,他没有身份证,所以办不了卡,但手机能连wifi,也不至于联系不上人。

剩下的百来块是这几天的饭钱,他得尽快找到工作,他虽然没有了记忆,可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本能。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幅样子,但总有种敏锐的直觉提醒他,这一切绝对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

身上伤口不足致死,拿走了他身上所有可以提供信息的东西,只在外套里塞了一千多块钱。

如果想要他死,就不会把他丢到路口边,这地方人多又显眼,等天一亮就会有人发现他。

那就不是一般的仇人。

大约恨他入骨,才想用这种方式折磨他。

谢云在街边的玻璃橱窗里看到自己陌生的脸,背后是行人匆匆忙忙,谁也没有功夫真正注意到他,他也无法判断那些人当中是否藏着可以给他答案的人。

他一觉醒来,重新做人。

也许那个人正在黑暗中凝视着他。

活在光明磊落处,死都不怕的人,只要活着,还能怕什么。

第二章

工棚外是条十字路口,路口尽头处有一家菜馆子,老板是退了休的小学老师,他说自己开馆子不为赚钱,只是喜欢做菜打发时间,因此菜单上价格都很实惠,他做出来的菜分量也不小,附近的工人们一般都来他这里吃饭。

谢云打桶水来随便处理了下汗渍,换上干净的背心,然后便套着拖鞋准备去吃饭。

撩开帐子就被外面的阳光刺痛到眼,他反射性别开视线,用手臂挡住脸,过了一小会儿才半闭着眼继续往前走。

施工地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个女人,穿的很素,也很保守,明明是热的让人想脱光衣服的天气,她却用棉麻长裤裹住了双腿,手臂也藏在了外套里,好像全身只剩下一双眼最明朗,穿过了层层透明的热浪,直直盯着谢云。

“云哥,你女人又来给你送饭了!”

没换班的工友调侃谢云,谢云抬眼瞧了瞧,沈思悦带着眼镜,脸颊泛着不自然的红,察觉到他投过来的视线,她慌忙之中低下了头,将手上提着的东西往后掩,整个人显得更加局促。

他帮过沈思悦一次,就在上个月。

那天晚上太热,他睡不着觉,想到到外边路口走走,一出门就碰见聚完会回家被喝醉酒的混混拦住的沈思悦。

他只是恰好帮了一个小忙,赶走了那群混混,沈思悦却在打听到他的工作地点后,坚持不懈地来送了两个星期的饭,说要表示感谢。

沈思悦不丑,但也说不上漂亮,圆脸杏仁眼,小小的唇,胜在肤白,一眼看过去,总归是能吸引眼球的。

脏兮兮的工地里连续两周都出现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来送饭,普通人也就算了,偏是谢云,大家就觉得这种搭配没什么不对。

反正不管他们俩到底怎么回事,这一片的人差不多都默认了他和沈思悦的关系,也不管人家女生害不害羞,看见了就是一顿调侃。

谢云不想多口舌解释,问起他他便说不是,沈思悦送来的饭他吃过一顿,后来就让她不要再送,他自认这样的处理方式没什么不对,殊不知沈思悦权当他在耍把戏,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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