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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当他露出这乖巧服从的样子时,能让他高兴得发抖。

老三温声道:“哥哥,我本来就是要找你道歉的。我不懂事,冲撞了你,让你不高兴了。我想你原谅我一次,放过咖啡馆。以后我会听你话,你要我做什么就做什么……”

老三附身抬手,洁白又棱角分明的手指,慢慢地在苏君鸿的喉结上滑动。苏君鸿忍不住颤了颤,他觉得危险,又觉得位置不对,他才应该是居高临下的那个啊。但他没有推开老三。

老三笑道:“哥哥,我原来是这么想的,现在我觉得自己真他妈脑子进水了!”老三一把推倒苏君鸿,手指紧,勒住苏君鸿的脖子,狠道:“我妈妈在哪里?!”

苏老大的脑袋撞在地毯上,脖子像是被铁链勒住一样,透不过气来。他喊不出声,生理泪水从眼角流下脸颊。

老三双眼通红,像是发疯的野兽,压根儿忘了这么勒住苏老大,他哪里说得出话来?只听老三连声怒喊:我妈妈在哪里?!苏老大却无法回答。

两只古牧被吓到了,微弱地吠了几声。

这微弱的叫声,终于把老三惊醒。他慢慢放开了手,然后扯着苏老大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扯起来。

老三冷冷看着他:“我妈妈来找你了,她去了哪里?”

苏老大剧烈地干咳,咳得满脸通红。等他缓了一口气,才道:“你怎么知道魏曼婷在我这里?”

老三霍地站了起来,着急地在房间里搜找母亲。他翻开了被子、推开通往阳台的玻璃门,一个人都没有。然后他打开了卫生间的门。

魏曼婷坐在浴缸里。她卷曲的长发温婉地披在肩上,双膝并合,优雅地蜷曲着腿,枣红色的长裙齐齐整整地覆盖到膝盖上。她的眼睛湿润晶莹,脸微微的红,显然是哭过了。虽然哭了,也半点没有局促狼狈的样子。唯一跟平时不一样的是,她的脖子拴着一个狗圈,狗圈连着铁链,绑在了银色的水龙头上。

她抬头看着老三,水汪汪的眼睛里有惊恐和羞耻,但更多的是可怜。

老三震惊得无以复加。赶在他之前,她先来求饶了!

可怜的老女人,她就那么害怕被扔出苏家,宁愿来求大哥,求他在自己身上施行这种恶心的折辱!

老三气极了,生气她的软弱,也生气自己身上有着她的血液。他跟她有什么两样呢,要是苏老大不弄出中毒事件,他也会来求饶,求他放过咖啡馆,求自己和阿达的安逸。

看着她可怜的样子,老三看见自己也坐在这个洁白无瑕的浴缸里,脖子拴着狗链子。

他忍受不了这个,他愤怒极了。但他不能在她身上泄愤,他连多看母亲一眼都不忍心。

老□□了出去,走到苏君鸿跟前,一拳扫向他的脸!

苏君鸿大惊失色。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老三又击向他的肚子。苏君鸿疼得弯下了腰,危险的红灯在他脑子里乱闪。

苏老三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苏君鸿不能任由宰割,勉强直起身体,护着腹部,以再被老三殴打。老三却不由分说,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苏老大被激怒了,跟老三撕扯起来。可他哪里是老三的对手?老三比他高大,又是运动员的体格,加上近来胖了十几斤,体重岂是白长的两人压根儿就不是一个重量级!

老三把苏君鸿踹倒在地,毫无人性地踩踏了十几脚。

苏君鸿俊美的脸呲牙咧嘴,高贵的表情扭曲了,他唯一自保的方法,就是冲着摄像头求救。

过了几分钟,保安们终于冲了进来,劲九牛二虎之力拉开老三。

老三完全疯了,他早就想揍苏老大,早在二十多年前,他只能害怕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假装不知道母亲和苏老大的□□时。晚了二十多年的拳头,带着时间的重量,毫不怜惜地击向苏老大。

等保安们终于拉住老三,苏老大已经满脸鲜血地躺在地上,睁着惊恐的眼,痛苦地吸入着空气。

老三心里痛快极了!

他甩开保安的臂膀,走进浴室。魏曼婷听到外面的动静,吓得发抖。老三没功夫宽慰她,怒气冲冲地扯开她脖子的项圈,把她背出去。

没有保安敢阻拦他,怕被他吃了。

老三回到老公寓时,终于能冷静下来。

他坐在落地灯下,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手在发颤,不是因为害怕或者愤怒,他觉得自己只是喝了太多的咖啡。

一切都完蛋了。同归于尽。

本来就漏洞百出的牌,被他打得稀烂。

但他没时间懊恼,他要尽最后一点余裕,把牌局挽回。他匆匆给朋友打了个电话,交代后续的事。整件事该怎么追踪、哪些数据很重要,他把所有的重点都叮嘱清楚了。他知道他没有自由做任何事了,可是事件的轮廓掌握在他手里,剩下的不过等证据充实而已。

做完了这些,警察上门了。老三没有说话,也没跟母亲道别,安静地跟着警察离开。

这之后,无论怎样盘问,他都没有开口。他的律师来了,跟他做了一次长谈。

律师明地看着老三,对他说,情况对他非常不利。房里有摄像头,拍下了老三动手的一幕。老三不止先动手,在之后的两分钟里,苏老大都是挨打的状态,没有还手。在这种持强凌弱的情景里,就算苏老大拿枪崩了老三,最多只能算自卫杀人。

老三最好诚心认罪,再找点由头感动感动陪审团,还能判轻点。

老三说,我会认罪的。我要见曾可达。

事发后的第二天早上,阿达见到了老三。

他们在警署里见面。六平米的小房间里,坐着律师,大玻璃墙后面站着警方人员。墙上角架着两摄像机。

老三犯的是伤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警方不接受保释。律师告诉阿达,根据香港法律,警方最多只能拘留48小时,在这期限内,无论老三开不开口,警方都可以落案并且提起公诉。

阿达点点头。48个小时,现在已经过了三分一。

两人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老三见到阿达,心里放松了很多,对阿达一笑。

阿达万箭穿心。

老三先开口:“我哥的伤势怎样?”

“牙掉了三颗,肋骨断了一根,右肩膀软组织撕裂,消化道出血,现在躺医院里吊水。”

老三冷笑一声,说了一句律师差点要翻桌子的话,“我操,便宜他了,当时就不该心软,直接把他揍死!”

阿达已经看过录像,老三凶神恶煞的样子哪有半点心软,说是故意杀人还差不多。他感到钻心的疼,老三这态度,是已经完全不想自救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香港法律,是由警方定是否落案(起诉),然后移交法庭审理。理论上逮捕盘问口供后,是可以保释的。只是在情节严重的案件,例如十之八九会定罪,或者有骚扰证人可能性的,警方也可以拒绝保释。

本人没有在香港犯事经历,本文细节要感谢google和tv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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