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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日记:

我叫冬日队长,你可以叫我队长,因为我更喜欢这个名字。哦对了,我差点忘了你不会说话。

我隶属于八爪鱼九头蛇公司。若果你要问我什么是八爪鱼九头蛇,那我能告诉你这是一个坚持以把世界搞得一团糟不作死就不会死为原则,以boss说的都是对的每天晚上都要跪舔/boss为中心的恐怖组织。

好吧,我承认,这听起来一点也不恐怖。

我有一个医护人员,是个标志的姑娘。她有着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湖绿色的眼睛,以及一对小小的酒窝。她说她叫简。这名字很好听,我喜欢这么叫她。我也很喜欢她,她是个很可爱的人。

简很开朗,或者说开朗的过分了,但这没什么不好。她总喜欢在我打沙包的时候和我聊天。她说我本可以拥有一条完美的金属手臂,可它后来被抢走了。她在说这话的时候鼓起了脸颊,脸上红扑扑的,看起来很可爱,也很漂亮。我喜欢她这个表情,我记忆里好像也模模糊糊有那么一个人,会露出那种表情。

我对这句话表示了相当大的疑惑。我这条胳膊多好使,干嘛还要换的硬邦邦的?

简一脸“这你就不懂了”的表情。她说这金属手臂可不是一般的牛逼,而是无与伦比的牛逼。装上它,你不仅可以甩小刀,扛大炮,端着机关枪朝天突突突,连汽车飞机都可以毫无压力的像撕纸片一样“刷”一下撕开呢!

我当机立断领她下了地下一层,凭着记忆找到了boss的豪车。然后一手扒着后车门,干净利落地撕了另一扇车门。“刷”的一声,比撕纸的声音干脆多了。

没有金属臂,我照样可以徒手撕车门啊!我举着车门自豪的想。然后我突然想起来这是boss每天上班让他死对头眼红的专用豪车,撕了一个车门好像不太对。

于是我立即翻过车顶,帅气的撕掉了另一扇车门。当我举着车门沾沾自喜的时候,boss的呼息声让我意识到他下来了,而且我发现这呼吸声比平常粗重了不少。

转过头,就发现简满脸呆滞的站那一边,身后是脸色阴郁,握着车钥匙的boss。他看起来惊呆了,浅金色的头发像打了霜的稻草,蔫蔫地蜷缩在一起。boss狰狞的看着我,从喉咙里挤出了几个词。

以我的经验,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词。

他问我为什么要撕了他两个车门。我回答,“因为撕一个车门会使车不平衡,我担心你会半路被甩下去。”

于是boss欣慰的笑了,冲过来扬起手piapiapia给了我几个响亮的嘴巴子。

我捂着脸表示心好累,为什么我这么替boss着想还是会被打?

事后简神色凝重的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本以为她要安慰我,结果她说,活该。心好累心好塞。

然而至今她也没告诉我我为什么活该。好悲伤。

八爪鱼喔,九头蛇,里有一个我简直要恨透了的机器。那东西总在我好不容易能转动起大脑,理清好思路时又把我的大脑搅成了一堆浆糊,粘哒哒的。所以我只能迫使自己停止对过去的思考或者说回忆?因为那会使我情绪失控,再一次坐上那该死的机器。

说真的,你绝对不会想知道被洗脑的感觉。那足够让人痛哭流涕了。

不过当我写下这些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回忆起那些零零散散的,属于过去的东西。简曾经和我说起过她儿时的故事。她说她的家在一场无足轻重的战争中被毁的一干二净。她的妹妹珍妮,那个可爱得像天使一样的女孩就这么消失在她的世界中。

我不知道天使是什么样的,也许只是多出来一双翅膀或者自带圣光什么的,但我能感觉出简很悲伤,真的很悲伤。可我依然羡慕她,因为我对于过去的记忆,不管是高兴的还都是悲伤的,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一片死寂和空白。

非要描述的话,可能就像是雪山一样,那些土壤就是我的记忆,然而他们被厚厚的雪盖的严丝合缝,不露痕迹。

可最近有些不一样了,也许是太久没座在那台该死的机器上了,雪山上的雪开始融化了。我在晚上居然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里有一个男人,有着黑色的短发,宝石般绿色的眼睛,以及短短的胡渣,他笑起来也有两个小小的酒窝。

梦的主角毫无疑问是他,就像在看一部老式的电影一样,走马观花,可这电影的最后,都是同样的结尾。

那就是他站在火车上,离我越来越远。我似乎在坠落,但还是在笑。呼啸的寒冷的风吹过我的脸颊,带来了他撕心裂肺的吼叫。他在喊一个名字,裹着雪和寒风,以及他的眼泪。但我从未听清楚过,从来没有。

可那该死的撕心裂肺,让我差点落下了眼泪。

我曾经问过简一个问题。如果我做了很多可能有关我过去的梦该怎么办。简沉默了一会,然后用从未有过的严肃语气说,不要和任何人提这件事。

我从未反抗过她的话,除了你,我亲爱的日记。但我相信你会替我保密的,对么?

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人物可能ooc

人物均不属于我,他们属于彼此

当然bug全归我

新人发文轻轻拍

ps谁能告诉我封面咋做嘛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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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日记:

今天是个好天气,我又接到了任务。不过这任务挺奇怪的,boss居然让我去刺杀一个卤蛋,还是个戴着眼罩的卤蛋,而且这卤蛋居然还有名字,叫尼克弗瑞。

哦对,我想起来了,他不是个卤蛋,只不过是个黑不溜秋的光头。就是那个boss的死对头,带领神盾局和boss带领的九头蛇互相看不顺眼相爱相杀(这是简说的)。

于是我用十分钟来记忆了他今天会路过的各个街区,以及他开的车的车牌号和车的牌子。哇哦卤蛋开的车居然比boss还要好,简直是豪车中的豪车。怪不得boss这么迫不及待的要去杀了他了,因为有了卤蛋的车,他的车就不是公司里最好的了。

哦不对,上次我好像把boss的车撕了。那辆车似乎比卤蛋的要好。

好吧boss我不怪你上次打我了。但打耳光真的挺疼来着。

接着说我的任务。

朗姆洛,那个自称交叉骨的男人,他是个佣兵,开着车把我送到了卤蛋将要经过的路段。今天似乎是节假日,所以人很多。

我下了车,将成捆的炸弹和小刀塞进了战斗服里我猜我要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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