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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小姑娘堵在小巷子里来一场甜蜜威胁,我有贼心没贼胆,只能望洋兴叹。每回孟先生跟我说完话,我都暗自赌誓要跟他割席断交一刀两断,再理他是狗;然而当他下一次一叫我名字,我就条件反射开始如坐针毡;再喊一声,我立刻甩着舌头汪汪地奔去了。

唉,斯文扫地,斯文扫地。

失恋听起来好像塌了半边天,其实真正难过的时间也不过几个钟头。因为球赛马上要打决赛了,期末考试的断头台也悬在头上,我们每天在班主任的白眼下大气也不敢出,战战兢兢地请假,只差没立军令状,实在没有迎花垂泪的闲心。

自打展心蕾说过高婷的事之后,我一直搁在心里没忘。确实,要是对人家没意思,东西总应该还回去,这就跟古代拒婚先退聘礼一个道理。孟先生压根蒙在鼓里,这个缺当然得由我这个棒打鸳鸯的混账补上。

高婷送的那盒巧克力我跑了几个地方都没买到一样的,到时前段时间关庭她爸去了趟俄罗斯,顺道送给我一堆糖和饼干,我估摸着应该不会太寒碜,就装了一大口袋到学校去。

衬着大课间拉拉队都被叫去开小会了,我摸到楼下,找到楼梯口旁边的高一五班,在教室门口探头探脑地望了一圈,再三确认展心蕾没在,才在门口站定。这个季节教室里已经烘成了满地流油的蒸笼,下课大家都去外面凉快,教室里除了几个睡大觉的就没多少人了。靠门口坐的两个女生一直盯着我看,我问:“同学,你们班高婷在吗?”

两个女生对视一眼,大为惊奇。其中一个短头发的说:“你是不是高二管校队那个……”

我一听就乐了,我哪敢管校队,校队里的都是我大爷。想不到居然有人认识我这个球队老妈子,不由多看了她两眼,却不记得自己见过她:“你是……”

“我在校报帮忙写稿,球赛的时候经常看到你。”

其实我根本没有印象,但还是装出一副恍然的样子。她笑道:“你找高婷啊?”

“对。”

她和她同桌又对望一眼,偷偷窃笑起来。我心想女孩子们的眼神交流真是厉害,只见她转头冲教室后面叫:“高婷,有人找你!”

教室后排靠窗户的位置上,一个穿校服的女孩子抬起头,然后慢慢站起来。

我下楼的路上想过这个高婷会是什么样子,我想象里大约就是跟展心蕾差不多高,差不多瘦,但长相不如她甜美可人,性格腼腆的一个女孩子。

任谁都不会希望自己的情敌是个天仙,但最好也不要太拿不出手,不然似乎连带着被追求的人也跟着掉价。

但我看清高婷后,一点失望抢先笼上心头。

仔细辨认,尚能看出她原先应该是齐耳短发,但现在长长了许多又没有打理,后颈的头发被衣领夹得往外翻卷,两鬓垂下的头发则兵分两路各据一边锁骨,端着个振翅欲飞的傲然架势。和她傲然的头发相比,正中的那张脸简直要卑微到尘埃里了。你也说不上哪里长得不好,分明都规规矩矩,眼睛不会抢了鼻子的风头,牙齿也绝不敢让嘴巴兜不住,但整个儿瞧起来就是让人没有再看第二眼的欲望。

她分明地怯,远远地就站住了:“你找我?”

我往外走了一步,招手示意她出来,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要那么像找茬保护的高年级恶霸。高婷在原地犹豫了一阵,跟着我走到没什么人的楼梯拐角。我这才发觉她个子不高,原因她身材有些胖,给人一种虎背熊腰大个子的错觉。她把手背到身后,如临大敌,搞得我也跟着紧张地咽了一口唾沫。

“咳,那什么,这是孟潜声让我交给你的。”我把袋子递过去,“之前你送的被大家分掉了,实在不好意思啊。”

她瞪大了眼睛,仿佛没有听懂我的话。就这么不尴不尬地僵持了一会儿,一抹血红从她飞乱的头发深处探出爪子,紧接着明目张胆地进犯了整张面颊。

偶尔有高一学生路过,都眼神暧昧地往这边窥视。我忍受着尴尬情绪的传染,抬了抬手,示意她接下。她张皇地退了一步,两只手死死藏在后面,连连摇头:“没、没事,我不要了。”

“你拿着吧,你不我也难交差。”

她这才勉强接过,两条眉毛耷拉着,好像我递过去的是一袋砒霜。她可怜巴巴地咬着嘴唇,而我又良心未泯,觉得过意不去,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从校服口袋里拈出那张纸:“这个也是他给你的。”

她吃了一惊,似乎想马上打开看,但碍于我在跟前又难为情,忸怩了一番,终于嗫嚅着说了一句:“我回教室了。”

我点点头,她转眼就跑掉了。

那张条子当然是我写的,好歹我和孟先生从小临的字帖都是同一本,糊弄外人轻而易举。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写个纸条,而且纸条上还是诸如“感谢喜欢但目前还是以学业为重”之类的鬼话。

想到这一层,我忽然又记起之前展心蕾以为孟潜声有一个“外校女朋友”,顿时愣在了原地。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笨人就不要干坏事。

维护孟先生的名声已然无望,我只能默念两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聊以安慰。

之前明明定好了决赛在七中办,结果老大哥说七中那边出了点岔子,最后仍旧落到我们学校头上。消息一传开,学生们个个欢欣鼓舞,老师们对着心不在焉的崽子们强忍怒气,黑板底下满地都是捏断的粉笔头,搞得这个星期我多跑了两趟材料室。

班主任还屡劝学习委员的职位让我早日让贤,他从来没有见过学习委员带头不学习的。

我感觉自己很冤。分明是勤勤恳恳的方田成了班主任新近的心头好,但却要给我扣上“不爱学习”这样大逆不道的罪名。

等我下到人山人海的篮球场,两边已经杀得你死我活,尖叫声震得耳膜都要裂开了。老大哥激动得脸红脖子粗,额头上青筋暴起,根本没空搭理我,四下转了一圈,似乎的确没我什么事,我力地从锅炉似的人群里挤出来,溜达到篮球场十几米外的花台边,发现被晒得滚烫的瓷砖台子上孤零零地晾着一个瘪瘪的书包。

还没等我嘲笑哪个傻子把水洒得一书包都是,走近翻过来一看,发现这好像是我的书包。旁边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摞书和作业本,仿佛为了专门证明,写着我这个大傻子名字的作业本还放在最上面招摇过市。

回到篮球场,老大哥正在场边火冒三丈地大喊“孟潜声”,似乎被场上的孟先生气得够呛。太阳晒得晃眼睛,我有点百无聊赖,在凉棚里找了个椅子坐下,靠着桌子打瞌睡。

在人声鼎沸的地方睡觉感觉相当奇妙。没有半点水分的蝉鸣和热浪铺天盖地,急吼吼地将人锁死在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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