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8(1 / 1)

加入书签

“好,不闹你。”胡天一边帮他把毯子裹上一边哄“睡吧,到了我再叫你。”

何惜本来都要睡过去了,听到后面这句话,连忙又强打着神把那只刚回去的手指竖起来“你自己去!别叫我。”

胡天嘴里连声应着,心里却犯了难。这外头太乱,留何惜一个人在车里多危险啊!早知道就让他多睡会儿了,但转念一想,家里也不不是绝对安全的。

杞人忧天地寻思了一路,最后胡天还是决定把何惜随身带着,否则实在放心不下。

车开进地下停车场,胡天双手搭在方向盘上给自己做足了一分钟的心理建设,准备承受何惜的怒火。

何惜有起床气,没睡醒的他危险指数直线上升。俗话说事不过三。今天心情好,介于慈悲为怀,何惜已经给出两次警告。但如果胡天再犯,那必定是毫不犹豫拳脚伺候。

果不其然,胡天刚把头伸进去,何惜迎面就是一脚。那一脚正好踩在胡天的半边肩膀上,不重。在胡天看来就像是猫儿撒娇一样,令他止不住狼血沸腾。

但很显然现在并不是一个发情的好时候。胡天腆着脸嘴里心肝宝贝地一通乱叫,半搂半抱将何惜从车里请大神一样请了出来。

进了商场,胡天光是购物车就挑了半天。何惜站在一旁等他,起床气还没消,又见他这么磨叽,实在是半点耐心也无。时不时踢他一脚,连声催促。

以丈母娘挑女婿的标准,胡天将肉眼所见最干净的一辆购物车推了出来,又转身拿了个篮子。

篮子挂在购物车的把手上用来装菜。胡天三两步追上何惜,也不在乎周围还有人在,两手穿过他腋下往上一提,不怎么劲直接将人放进了购物车里。

何惜偏瘦,购物车也不小,坐进去刚刚好,但这并不足以成为理由。

何惜老脸一红。正要骂他,胡天却已经抢先一步把车推到没人的地方。抬手在货架上拿下一只布偶猪垫在何惜背后,得他硌得慌,嘴里安抚道:“你就这样睡吧,我推着你。”

“睡什么睡?”何惜说着就要爬出去“还嫌不够丢人吗?”

胡天一把按住他,将何惜外套上的帽子扣在他头上“怕什么?把脸遮住谁还认识你?你睡你的,谁敢笑你我就揍他!”

那外套走的是休闲风,帽子很大。这么一扣,何惜就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巴。除非是像胡天这样的熟人,一般人还真认不出他是何方神圣。

何惜想了想,觉得胡天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令人心动了。

学艺术的人细胞里全是浪漫因子,再说了谁谈恋爱的时候没有做过傻事。以前许之羽也隔三差五这样推着何惜逛超市,那时候仗着自己年纪小为所欲所,现在年纪大了……

似乎还是可以为所欲为。

默默坐回去,何惜不动声色地调整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他把猪抱在怀里,像个蒙面大侠似的抬起头,红润的嘴唇一开一合“胡天,你看这个猪跟你长得像不像?”

胡天正在挑青瓜,闻言直想掐他。但想归想,胡天想了八年,到底没真上过手。

结了账,胡天直接交了押金将车推到停车场。他故计重施把何惜抱出来,见停车场没几个人,便没松开手,叫何惜坐在他手腕上,像抱着个孩子。

跟着一块下来工作人员的是个小姑娘。她大概是个腐女,一路上都捂着嘴在心里尖叫。何惜被抱胡天起来的那一刻,只见她双手握拳在胸前挥了一下,好像中了五百万的□□。或者更贴切一点形容,那就是我爱的cp终于结婚了。

小姑娘跟下来就是为了把购物车推回去。她一步三回头,眼睛直往何惜身上瞅,好奇心重得很。

何惜扬扬下巴,对小姑娘善意一笑。当初和许之羽在一起时,各式各样的视线不知道遭遇了多少,这早已经习惯了。

小姑娘脸一红,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咚咚咚,跳踢踏舞似的跑远了。

但何惜习惯了胡天可没习惯。自他那个笑后,胡天吃醋吃到飞起。又碍于不想在何惜面前表现得小肚鸡肠,把脸都憋紫了。

人就是这样,越是拥有,就越是喜欢患得患失。

胡天魂不守舍炒了几个菜,又食不知味地扒了几口饭。他嘴里一股酸味儿,吃了小半碗就吃不怎么下了。

主要是心里存了太多事,又自己给自己瞎灌醋,气都气饱了。

一边看着何惜下饭,胡天一边在心里唾弃自己:胡天啊胡天,你可真出息!四舍五入两米的大男人,什么鸡毛蒜皮鸡零狗碎的小事都让你惦记了这么久!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心眼就比针尖大了那么一点点。

要是被何惜知道了肯定要笑话他了。

何惜吃饱喝足之后浑身是劲,瞬间从一个腐朽的资本主义化身为劳动人民。念着昨天晚上冒头的那点灵感,恨不得立马投身于事业的怀抱。跟本就分不出心思来关注胡天那点“少男”情怀。

接着,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正吃着飞醋的胡天被一心扑在事业上的何惜赶出了家门。并勒令月底之前,不准打扰。

刚谈了恋爱就被打入冷宫的胡天在门板上碰了一鼻子的灰。他真想赖在这里哭天抢地不肯走,但还是那句话,碍于两米大男人的面子。他只哭着挠了半天门板,并没有以头抢地,算是保住了最后的尊严。

打发走胡天,何惜洗了把脸,钻进画室把门一锁。接下来的日子,就为了事业奋斗吧!

而早已打好主意不上班的胡天。在确定恋爱关系且被初恋对象赶出家门的次日,眼含热泪倔强地跨上了公文包。

忍不住了,汪的一下哭出声。

别看何惜平时懒得跟冬眠一样,但他一旦认真工作起来,就是彻底的反差。用废寝忘食四个字来形容那是再恰当不过了。

家门紧锁,手机关机,何惜可以一连好几天不睡觉。饿了就啃那天在超市买回来的熟食,实在累得不行了就坐在凳子上眯一会儿。俨然一个创作狂人。

连吃喝都顾不上,更别谈其它方面了。陷入工作状态的何惜通常不修边幅。头发乱糟糟,衣服也紧着最舒适的来,忙起来还不喜欢穿鞋,觉得它会影响自己的发挥。

这样的形象,放在别人身上那就是一个死宅。但何惜不同,哪里不同呢?大概是因为他爸妈,给了他一张好脸。

别人是邋遢、颓废,他就是不羁、潇洒。特别是当他捧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