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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鼻子跑厨房去了。

余清泽捧起来闻了一下,惊喜道:“还没坏,估计是刚开口的。不过也要赶紧吃了,不然放不了两天就得坏!”

余清泽去厨房,看到乐哥儿,就笑道:“那东西很好吃的,出去试试?”

乐哥儿疯狂摇头。他的鼻子超级灵敏,对气味尤其敏感,那气味那么臭,都飘到厨房里来了。

“唔,什么味道?臭臭的,乐哥儿,是不是我们什么东西放坏了?”畅哥儿阿么忽然转过来说道。

余清泽笑道:“叔么,不是的,是大河带回来的一种水果,您出来吃吃看,很好吃的。”

畅哥儿阿么怀疑道:“水果不是都是香的吗,还有臭的水果?”

余清泽点头,道:“只是闻起来臭,您出来吃吃就知道了。”

“是吗?我去看看。”畅哥儿阿么好奇到后院去了。

余清泽又对乐哥儿说道:“你又不相信我?”神情有些小委屈。

乐哥儿:……

“上次螺蛳粉是不是很好吃?”余清泽问道。

乐哥儿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余清泽不再说话了,朝乐哥儿默默伸出手。

乐哥儿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还是把手放进了余清泽的手里。

外面,大河和畅哥儿阿么已经每人拿了一块吃起来了。

“怎么样,叔么?”余清泽笑着问道。

畅哥儿阿么皱眉道:“吃起来确实不臭了,就是这味道吧,有点不知道怎么说,像烂南瓜?”

大河哈哈一笑,说道:“当地人也很多人这样说,有喜欢吃的,就觉得特别好吃,比如说我。”

畅哥儿阿么笑道:“每个人口味不一样。”

余清泽拉着乐哥儿去洗了手,然后从壳里分出来一块递给乐哥儿。

乐哥儿鼓起勇气,接过来,闭着眼睛吃了一口。

口感绵软柔滑,甜甜的,入口即化,还有种特别的香味。

余清泽一直在观察着乐哥儿的表情,见他吃了一口后,眼睛就立时睁开了,好奇地看着手里黄色的果肉,一双大眼睛里写满了震惊。

“好吃吧?”

乐哥儿点头,一只手比划道:香甜香甜的。

“就知道你会喜欢的!”虽然每次都不相信我,但是乐哥儿的口味跟自己还是很像的!余清泽想到。

乐哥儿吃完一块,就又拿了一块。

余清泽叮嘱他道:“最多只能吃两块,这个吃多了上火。”

乐哥儿闻言,点点头。

这个榴莲挺大,里面肉也多,居然有五瓣肉。几人分着吃完了。

榴莲虽然有四箱,但是因为它个大,一箱也就只装了八九个,算起来实在不多。

大河自己那两箱,一箱是番石榴,一箱是榴莲。

大河吃完榴莲洗完手后,看到边上的麻袋,拎过来跟余清泽说道:“余大哥,这个东西送给你们驱蚊,夏天要到了,把这个放在房间里,蚊子就少了。”

“什么东西?驱蚊草?”余清泽好奇问道。

“不是。”大河将麻袋打开,将里面的一个大盆栽露出来,说道:“番柿。”

那是个盆栽,绿色的枝叶上面吊着许多圆圆的青色的和红色的果子。

余清泽:……西红柿!

第106章物以稀为贵

见到那红红的果子,余清泽立马走过去蹲下,凑过去闻了下,西红柿枝叶的气味闷闷的,他又用手托起一串四个小孩拳头大小的西红柿闻了闻,立马闻到了那股清香的味道。

“大河,你刚刚说把这个送给我们……驱蚊?”余清泽有些一言难尽地问道。

大河点头,道:“这个东西驱蚊效果可好了,放一盆在房间里就行,蚊子就少了大半。我们也是听到给老板看诊的大夫说的,然后我们就去买了放在舱房里,蚊子果然就少了,后来我们就去每人买了一盆,准备回来放家里。夏天蚊子太多了,晚上都睡不好。而且,这果子红红的,还挺好看,但是又没人敢吃,怕有毒,在当地人们都是拿来当花一样养的。”

余清泽:……好吧,以前没人敢吃,的确是当观赏植物用的。只是,没想到还被开发成了一种驱蚊植物。

“你说你们每人买了一盆?你和其他船上的伙计?”余清泽急忙问道。

大河点头,道:“是啊,怎么了?”

“我想把它们都买过来。”余清泽双眼发光,又问大河道:“你们一共有多少伙计?”

大河愣了一下,挠挠头,说道:“有十几个。不是,余大哥,你买这个这么多做什么?要放店里驱蚊吗?晚上不是不开店吗?”

余清泽笑道:“大河,这个番柿,可以吃的。我想把你们带回来的都买下来,留种子,然后我们自己种。”

大河惊呆,愣道:“这个可以吃?那么红,不怕有毒吗?”果子那么鲜红,枝叶的气味还那么难闻,连蚊虫都不靠近,确定能吃?

余清泽摇头,伸手摘了一个最熟的西红柿,洗干净,张嘴就要咬。乐哥儿见了,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余清泽的手腕。

“怎么了?你想吃?”余清泽问道。

乐哥儿摇头,比划道:都没人吃过,你不要吃。

余清泽心中一暖,找了个借口,说道:“放心,我师傅以前吃过的,他给我尝过。”

乐哥儿仍是很担心。

余清泽握着乐哥儿的手,说道:“相信我,没事的。”

看余清泽眼里没有一点慌张很笃定的样子,乐哥儿不由得点点头。以前银耳他们都说有毒不能吃,后来余清泽证实,银耳是可以吃的。或许,这个,也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余清泽等到乐哥儿点头了,才咬了一口。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既吃到了榴莲,又吃到了西红柿,还有番石榴可以吃。

大河在一边看着两人,心里暗暗叹口气,脸上却又不禁露出笑容来。

自己跟余大哥比,可真是哪方面都不如啊,难怪乐哥儿会喜欢他。

听说他们马上又要开饭馆了,这个小吃店生意这么好,饭馆的生意肯定也会很好。

这两次回来,看着乐哥儿脸上一日胜过一日的笑容,大河心里终于不得不承认,乐哥儿嫁给余大哥,是嫁对了。跟着他,比跟着自己要幸福百倍。

当心里坦然地承认了这一点的时候,大河感觉心里堵着的一块石头也松动了一些,总觉得,能喘上气了,轻松了一点。

余清泽吃了两口,看着乐哥儿担忧地神色,干脆将手里的西红柿往他嘴边一递,道:“不然,你也尝尝?要中毒,咱俩一块儿中?”

乐哥儿瞪了他一眼,然后就着他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

“怎么样?”余清泽问道,一边伸手将乐哥儿嘴角的一滴西红柿汁给擦了。咬得也太狠了!

乐哥儿尝了一口,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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