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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假期都没休息好,上火了,鼻子里竟然有血丝。他经过操场时,在水池边将手洗干净。

他想,真得去相亲了。

冯蕾蕾给应枫介绍的人,自然是正派人士。

应枫喜静,也不是什么有心机的人,冯蕾蕾给他介绍的,是自己学生的小叔叔。这个小叔叔大学时学的是会计,也是埋头只知学习的人,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在国税局工作。后来他突然就跟家里出柜了,家里哭天喊地,但他性子很闷,家人怕他出事,又是小儿子,慢慢还是接受了。

他说了,坚决不骗婚,可是在体制内,这样的身份实在是有些敏感。他自己辞职,父母资助,开了家书店,如今是家书店的小老板。

冯蕾蕾觉得这样的人,和应枫很合适。这个小叔叔常替他哥来给侄子开家长会,也是因为这样,冯蕾蕾才与他认识。人长得很不错,个子高,温厚帅气的长相,人很善良。他开书店,应枫喜欢看书。他自己做些生意,也不怕没力照顾应枫。再者,已经出柜,没有任何压力,他的家人,冯蕾蕾都接触过,也很和气,正好合适。

冯蕾蕾已经帮他们俩定下了时间,原本就要今天见面的。

从昨晚定下时间到早上出门前,应枫都很忐忑,甚至有些后悔。但听了孙校长那番话后,应枫莫名多出了些许的勇气。他再不出去看看这个世界,真的就要彻底困住了,变成彻头彻尾的脑残。

下班前,应枫深吸一口气,准备去赴约。

谁料金贝贝小朋友找上了门,应枫将桌上东西好,回身要出门,一眼就看到金贝贝探进来的半个小身子。

“贝贝。”应枫一看到他就笑,“怎么还没回家?”

“老师。”金贝贝走进来,走到他面前,抬头看他。

应枫索性放下包,蹲下身与他平视:“是找老师有事吗?”

“老师,我放假的时候,写日记了。”金贝贝有些小骄傲地说。

“哇,很了不起呢,贝贝才一年级就会写日记啦!”

“爸爸教我的。”

应枫的脸微微一僵,但很快调整过来,他道:“那贝贝以后加油,写更多哦。”

金贝贝有些不好意思,又更加骄傲地说:“老师,你看看我写的日记吧。”

“好啊!”

金贝贝接着就拿下背上的小书包,拉开拉链,拿出来一个本子,眼巴巴地递给应枫。应枫笑,难怪要献宝呢,原来是用他送的那个本子写的啊。应枫从善如流地接过小王子主题的笔记本,翻开看日记。

其实一年级的小朋友写的日记哪能正经写出什么,金贝贝可能到底是有大人指导,还真的多写了几句话,但也大抵是今天天气晴,我抓了一只小螃蟹这样的话。很可爱的是,金贝贝在本子上还画了小螃蟹与小贝壳,也贴了些可爱的贴纸,像做手账一样。

应枫翻了七页,全都认真看完,才又抬头夸道:“贝贝真的很厉害呢,写得特别好,画得也漂亮。”

金贝贝高兴地咧嘴笑,笑到一半可能觉得自己有些太得意了?又赶紧咬住嘴唇。

简直太可爱了,小小年纪就知道不能得意。应枫忍不住又抱了抱他,帮他把本子放到书包里,再帮他背好书包。应枫自己也背好包,送他出门。

到学校门口时,金贝贝又回身眼巴巴地看他:“老师,我要把小螃蟹和小贝壳送给你。”

“是贝贝自己捡到的,要自己留着观察哦,老师等你的观察日记呢。”

金贝贝摇头:“我要送给老师!”

应枫笑:“那贝贝明天带给老师?”他决定买几条小金鱼送给金贝贝,哪能白要学生的东西啊。

金贝贝再摇头,想了几秒,才又认真地看着应枫说:“老师,你去我家拿吧,好不好呀?”

应枫看到他的小眼神,简直哭笑不得。这家父子是怎么回事,怎么就那样喜欢要他去他们家。应枫早就下定决心,绝对,绝对再也不会去金澍家。就是过几天的那个邀约,他也会发短信婉拒金澍的。

应枫放缓声音:“老师今晚有事呢,不能去啦。”

金贝贝的脸上迅速被失望染上,他“哦”了声。

应枫拉着他往前走,阿姨已经见到他们,正往他们走来。

应枫把金贝贝送到阿姨手中,阿姨跟应枫道别,拉着金贝贝的手上车。金贝贝不死心,回头又可怜地问了句:“老师,真的不去吗,阿姨做了椰子奶冻,很好吃的哦,滑滑的,香香的哦。”

应枫抱歉地朝他摇头。

金贝贝垂头丧气地上了车,目送车子离开,应枫长舒一口气。

金贝贝一上车,就给金澍打电话。

金澍正忙,忙中还是接了他的电话,刚接起来,就听金贝贝生气道:“我讨厌我爸爸!!”

不等金澍说话,金贝贝立刻又把手机挂了。

金贝贝挂了电话,回头埋到阿姨怀里,伤心道:“都怪坏爸爸,他不让我带小螃蟹到学校送给老师,都怪坏爸爸。他让我邀请老师去家里,可是老师不愿意去,我不能把小螃蟹送给老师了。我不喜欢我爸爸!”他又问,“阿姨,老师不去我家拿小螃蟹,是不是因为贝贝的日记写得不好?老师不喜欢我了?”

阿姨赶紧哄他:“应老师最喜欢贝贝啦。”

“可是老师不去贝贝家里吃椰子奶冻。”金贝贝都要哭了,“如果天天都能和老师在一起就好了,我最喜欢老师。我想把小螃蟹和小贝壳送给老师。”

应枫骑着小粉驴到约好的商场门口,他将车停在专门停电瓶车的地方。

应枫是个懂礼貌的人,好歹是师姐介绍的人,他不想丢师姐的面子,早晨出门的时候还真打算穿得正式点。可他除了那套买来活动专用的西装,当真没什么正式的衣服。西装太过正式,他最后就穿了平常穿的衣服。

二十六年,相亲也是头一遭。

应枫硬着头皮往里走,找到六楼的火锅店。师姐告诉那人,他喜欢吃火锅,就约了火锅店。

他们约的是六点,现在也正好是六点,也不知对方来了没。

应枫站在门口,正打算给对方发个短信问问情况,里头适时走出一个男人。个子很高,长得也挺帅,穿了件深蓝色的长袖衬衫。他到门口,看到应枫,立刻就低头了。

应枫没当回事,给师姐留给他的手机号码发短信。

刚发完,身边男人的手机响,他们俩一起抬头。

那个男人看着应枫,脸都红了。

应枫虽然挺宅,但他并非不会社交,他只是不喜欢。除了在金澍面前,他一直是个很落落大方的人,学校里他的人缘也很不错。对方脸都红了,应枫只好问道:“你好,是吴先生吗。”

“是……”

“那我们进去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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