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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城这么大点儿的地方,是藏不了故事的。打南到北,一个故事能传得面目全非。闲来无事的书生侠客,就喜欢琢磨别人家的奇事。

侯府出了这么档子的事,顺着侯府的墙头,辗转到那茶院又是另一轮口风了。

“哎,听说没,侯爷领回来个狗崽子,长了张人脸,哎哟哟,那眼睛那嘴,啧啧,真是邪门了。”

“我说老王,你可就吹吧,怎的有狗能和人长的一样…”

“真的,我家隔壁老张说他儿子的小姨娘的侄媳妇在侯府做工,亲眼所见,我要是说句假话,天打雷劈。”

侯府高墙挡的严实,侯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逗城阳犬。自是不知外面风言风语传成什么样了。

不过谣言自不会无风就起浪,来的莫名其妙,侯爷近日真的捡了点物件,倒不是个人模人样的狗,而是他尚年幼时一个贱婢趁他醉酒,诱`奸于他生下的孩子。

故事要从几天前说起。

侯爷喜爱凶猛野兽,府中豢养了数条城阳猎犬和西北野狼,个个牙尖眼邪,带着股煞气,喜在夜半嚎叫,这是晋宁都知道的事儿。谁家孩子顽皮,他家爹娘就哄骗孩子,若是不乖,便把他送去侯府喂狗,久而久之,侯府在孩子眼里就成了比地狱还可怕的地方。

这天侯府丢了条城阳猎犬,咬伤了府内的家丁,沿着大道一路跑到了山上,唬的卖菜的老李丢了摊子,抬腿就往家跑。

丢了条城阳猎犬的侯爷大怒,当场摔了茶杯,领了人就往山上赶。

丢的那条是皇上赏的,于公于私都该找回来。

可谁知这狗是找回来了,身边却多了个小娃娃,娃娃不过四五岁的模样,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贴住了脸,一双眼像狼一样,侯爷赶过去的时候,这狗崽子生生从猎物身上撕咬了块儿生肉,狼吞虎咽。

场面极其血腥,看的侯爷硬生生把眼神从那条城阳猎犬身上转移到了这个小娃娃身上。

娃娃双手双腿匍地,嘴里嚼着那块血肉,凶狠的扭过头,撩开嗓子吼了一声,吼出来的也不是人话,而是犬狼之声。

…犬狼的幼崽之声。

见多识广的侯爷当场被震慑住,惯于阴沉的脸上也染上了兴奋之色。

啧,狼孩,想想就刺激。

若是好生调教,足可上战场杀敌,定有虎狼之貌。

那条猎犬在府内养了俩月都没养熟,不知怎么,看那娃娃看的怪紧,护犊子护的护的严实,小侯爷稍一近身便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前爪屈伸,露出獠牙,一副要拼命的模样。

“哼,养不熟的东西,来人,将这狗和这娃娃一并带回去,要活的。”侯爷甩了甩袖子一声令下,两个家丁便在与狗的博弈中光荣负伤。

侯爷倒是美滋滋,夜里便临幸了府内最得宠的焕风,一夜换了好几个姿势,直逼得焕风连连求饶,叫声听的守夜的下人都不敢合眼。

焕风骨肉匀称,皮肤细腻,摸起来格外顺滑,是侯爷梁敬最喜欢的一个男宠。清晨管家来报的时候,梁敬仍搂着焕风闭着眼睛睡的云里雾里格外舒敞,听到声音也只是抬抬眼皮打了个哈欠,手还是偷偷伸到焕风胸前揉`捏,懒洋洋的赏了管家一句,“有事便说。”

焕风红了个小脸窝进了侯爷怀里,沿着腰腹往下,卖力伺候着侯爷。

梁敬最喜欢焕风用嘴伺候他,嘴里情不自禁地溢出一声低吟。

帷幔之后的管家抹了把汗,被迫听着侯爷办事儿。

踌躇半晌,管家的冷汗都下来了,他战战兢兢的开口,“侯爷,凌阮的孩子找着了。”

侯爷猛的一睁眼睛,险些萎了下去。推开焕风咬了咬牙,拉开了帷幔问:“在哪儿?!”

梁小侯爷不过二十岁的年纪拢共记得两个女人记到骨子里,一个是生了他没过几年就病逝的老夫人,他亲娘。另一个就是他十五岁的时候爬到他床上的贱婢凌阮。

他可不是生来就是断袖的,如今侯府内除了厨娘无女眷,可有一半是拜那个贱婢凌阮所赐。

那时他还小,跟着母妃在宫里教养,太子生日摆了宴席,他喝了凌阮一杯酒,被那女人哄骗到小黑屋里绑起来好生折腾了一宿,自此视女人如豺犬。

管家咽了口唾沫,瞄了一眼侯爷脸色,战战兢兢的说:“侯…侯爷,您昨日领回来的狗…不,小娃娃,脖子上有个和凌阮扔掉的孩子一模一样的方形胎记。”

梁敬这下真萎了,绷着张脸披了衣服就往外走。

那娃娃估摸着是累了,窝在笼子里蜷缩着。

“杀了吧。”梁敬盯着那狗崽子,面色阴沉。怎么就这么巧,捡回来个什么不成,捡回来这个东西。

管家一听面色煞白,扑通一下跪下,“侯爷万万不可,虎毒尚且不识子!传出去又要说侯爷暴戾了。”

梁敬冷笑,“本侯还怕旁人说?”

管家一身冷汗,连忙解释,“侯爷,万万不可啊!”

梁敬挥了挥袖子,眉头皱的能夹死蚊子,“那就扔了。”

管家老泪纵横,连磕了几个响头,“侯爷三思啊,您可就这一个独苗。”老夫人死后府里的女眷越来越少,他跟了老侯爷这么多年,不能眼见这侯府从此就绝了后啊。

梁敬瞅了老管家一眼,一脚踢在了笼子上,发出“哐啷”一阵巨响,小娃娃猛的一下子惊醒,两只手扒在笼子上恶狠狠的盯着梁敬。梁敬皱了皱眉,扭头看了眼跪在地上的管家,冷哼了一声,“梁叔愿意养就带回去养吧,侯府不缺一个贱婢生的娃娃。”

一个月过去了。

“侯爷,世子会吃熟食了。”

二个月过去了。

“侯爷,世子学会用两条腿走路了。”

梁敬烦的不行,甩甩袖子,“你是我的人还是那狗崽子的人?”

梁叔抹了把泪,十分可怜,“侯爷看看世子吧,世子可聪明了,老奴还没见过如此聪明的娃娃。”

梁敬讥笑一声,“本侯倒是不曾知晓梁叔曾有过一妻半子,享过天伦之乐。”

未曾婚配的梁叔脸红到了耳根,“侯爷不要打趣老奴了,老奴知您厌恶那凌阮,但孩子是无辜的啊。”

梁敬皱了皱眉,甩甩袖子冷哼一声,“罢了,本侯就给梁叔个面子,见见那狗崽子。”

春日里别院春暖花开,焕风拿把骨扇坐在亭子里赏花,文房四宝铺在手边。他皱皱眉,绞尽脑汁,想要赋首诗。

侯爷不爱作诗,却喜爱看他作诗,尤其是床事过后,定是要他赋一首出来。说起来当初接他进侯府也全凭一句,“焕风此等才情,待在勾栏瓦舍断是屈才,不若进侯府,伴在本侯身侧。”

这话听的焕风心中一动,止不住地抬头看梁敬。梁敬生的好看,只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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