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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

温与怜从湖里带上来的冰冷,一下子消失的干净,浑身沁透在温暖的柔水之中。

这种感觉,有一个比喻很恰当,也很老套,温与怜此刻恰如温室里的花朵,娇嫩,又被人呵护。

那一夜,温与怜心烦意乱,还总是梦见自己一会跳进冰湖中,一会泡在温泉里。

忽冷忽热,心跳杂乱。

第二天,周寻卿将温与怜接回了自己家中,因为前车之鉴,周寻卿时刻监督着他,还制定了一系列不容反抗的规矩。比如不能超过十分钟不出现在他面前;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外面不能乱跑,想出去报告,他可以无用陪同。等等。

虽然有这些霸道的规矩加身,温与怜确实受到了更全面的保护。霸道条例虽然不可理喻,周寻卿还是个活菩萨,他仗着自己厨艺好,方向感强,学习又好,特地请假在家,换着花样做饭,变着地方带他出去晃悠。

在他以为温与怜身体没什么大碍的时候,温与怜想抽烟喝酒,他也不管,只是暗地里控制了数量。

温与怜被他照顾的浑身舒畅,不喜欢被束缚的他,第一次对这种监狱似的生活没有反感,反而在其过程中得了一种离了周寻卿就浑身难受的毛病。

他也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莫名其妙地依赖上了那张看起来并不温柔的脸,他心底就稀罕明明高高在上,却身在红尘的感觉,他在周寻卿身上找到了。

他有些明白,但有些不确定。

温与怜不是同性恋,至于温怀酒总是折辱他,骂他是同性恋的说法完全是因为他根据自己的观察,推测出来的假想,因为执念,扩大其存在的真实性。

他以前有过一瞬间的心跳加速,但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并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对感情的事达到了厌恶的程度。

然而这次升级版的不正常心跳,让他重拾了对某个人超出俗世界限,达到星辰境界的心动。

算不得轰轰烈烈,而有点甜蜜羞涩。

自己是不是喜欢周寻卿了?他想,是不是喜欢他自己就成了同性恋?

听说同性恋遭人白眼,被人唾弃,还违背人伦,是个不被承认的存在,甚至还有些人提到同性恋三个字就觉得恶心。

喜欢同性别的人是变态,死了之后要下地狱,活着也要遭受五马分尸的痛苦。

都说同性恋是病,那自己喜欢男的,是不是有病,是不是就不堪?

温与怜想着想着陷入了自我纠结的恶性循坏,乱想一气觉得说不定人家对自己没这个心思,全是自我一厢情愿,那种场景无法想象,而又变得可笑。

于是温与怜这种不开窍的死脑筋判定自己心理出了问题,抱着过几天的态度看会不会好,就把这事暂时给放下了。

但他后来也没想到自己就算看到周寻卿掉下来的一根头发都觉得该起来珍藏,而不是扔掉的时候,他早就病入膏肓了。

圣诞节那一天,周寻卿买了好多圣诞树和圣诞气球装饰房子,浪漫的点了烛光,做了丰盛的晚餐,给温与怜买了礼物,两人平常相处那样度过了圣诞节。

周寻卿还请温与怜看了烟花盛典,很美,炸在天上,如同炸在心里。

透着烟火射下来的光,温与怜偷偷看了周寻卿一眼,仿佛跌进了棉花糖里。

那个时候,他不想承认也必须认清,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他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陷入了另一个男人设下的温柔陷阱。

一朝失足,千古丢心。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今天坐车,耽误了些时间,不过还好在今天发出来了,求原谅,接下来几章写温二爷不上道的暗恋日常,嘿嘿嘿

☆、情人

烟花盛典过后,两人来到附近一家西餐厅吃饭。

西餐厅圣诞节特惠活动,满五千元送一个小鸡仔,黄色气带毛的那种。

高档餐厅推出的特价活动就是和普通的不一样,温与怜暗暗算到,花五千元买个小鸡仔,他还不如批发市场买大红中国结,还送熟鸡蛋,起码能吃。

周寻卿这个有钱的挥霍大爷,毫不心疼地付钱,和前台聊了一会。温与怜缜密计算不值,借身体的掩护偷拿了布置餐桌的一朵新鲜玫瑰花。

朝前台礼貌一笑,转身立马变脸。

两人吃了牛排,两份全熟,一点血丝都没有。

盘子端上来的时候,温与怜拿着刀叉无从下手,他又不是洋人,用不惯刀叉。对面的优雅先生左手持叉,右手拿刀,一点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

温与怜不便多看他,一瞬曾想扔了刀叉用手抓,可那样的话会显得他非常土气,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

于是他学着拿刀叉,可还是七秒失忆,颠倒了刀叉的位置。

他右手拿叉,左手用刀,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

牛排的味道不错,要是没有血腥味就更好了。

温与怜的脑回路总和别人不一样,他用刀切下牛排之后,还用拿刀的一边把牛排放进嘴里,竖着抽出来,锋利的刀面立刻在他唇面划了一道细浅的口子,渗出了咸腥味。

他刚准备伸手去摸,周寻卿抢先喝道:“别动。”

他从座位上起来,弯下身,朝那伤口看了眼,说道“别用手摸,伤口不深,伸舌头舔一舔。”

温与怜照做,没过一会嘴里就尝不到血腥味了。

奇怪,怎么有股咸肉的味道。他想,目光瞥见周寻卿使刀扒开牛肉,火眼金睛似的挑出了其中的筋,切下,推到一旁。

一时间,温与怜回忆起之前伺候这位大仙的时候所遭的罪,一点点不健康的东西都不能沾,沾了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发烧住院,一米八多的大个子,骨子里是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吃什么都挑,跟个孩子似的。

但兴许吃好喝好不染纤尘的生活习惯,才造就了干净俊秀的周寻卿。温与怜透过血肉深入他骨子里探寻,血肉,铁骨,灵魂,无一不是纯净的,无一不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

想到玫瑰花,他拱起鼻尖闻了闻,而后从鬼迷心窍中走出来,面对现实。

什么玫瑰花的香气,都是他神游瞎想而已。

周寻卿深刻贯彻食不言寝不语,自我家教水平不俗圣人老子,认真吃东西的时候不东张西望,不废话连篇。只是现在吃饭的时候前方一直有一道不太“友善”的目光,实际说来称不上是不友善,有点呆傻充斥着做了坏事的做贼心虚。

周寻卿嚼了嚼嘴里的牛肉,伸手将他的盘子挪过来,将牛肉一块块切好,再推回他面前,说:“刀可以不用了,得切到嘴。”

这话可以翻译为蠢货,吃个牛排也能切自己嘴,老子瞧不起你。

往常某些寓意晦涩的话,温与怜开半个耳朵都能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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