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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不可言,如诗如画,却是难以用言语描述,胥江边漫步的人纷纷驻足观望,甚者有小跑到江边去捕捉靠岸的莲灯,孩子们姑娘们捧着粉色小巧的莲花欢呼着:竟然是真莲花呀!

沈溪呆了呆,一时忘了忧愁,他忍不住伸出手,指尖入水,冰凉沁骨,他微微张开五指,就有莲灯撞入掌心,像是有生命,冲着他追随着他而来一般。

他小心的将那朵娇嫩的花儿捧起,发现这莲灯做的的确巧夺天工,蕊心处用白蜡封了一截红烛,稳稳的燃烧,却不会灼伤了花瓣,粉色的花瓣如美人面,在烛泪的映衬下,竟有几分凄美之意。

沈溪忍不住扯了一下唇角。

他忽觉白蜡封底处有些古怪,轻轻一掰,他小小的惊诧了一瞬,白蜡翻开,露出一个凹槽,里面方方正正的叠着一张宣纸。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论求藏求营养液呜嗷嗷

☆、第七十四章

沈溪心里一动,扭头看见宿王正唤了煎茶侍女来吩咐事宜,他飞快的将那宣纸取出,将花灯又放回江中,然后用袖子掩着展开了那张纸。

方寸大小的白纸上,小楷秀丽而不失劲道,一撇一纳皆是傲骨,没个几年练不出来,很难想象这是个玩世不恭的人写出来的字。

“我住胥江头,君住胥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人字虽然写的不错,肚子里的墨水可能真的没几两,这点人模狗样的心思还要通过改了前人的诗句才能抒发,沈溪看了一会儿,耳根渐渐红透。

“荒诞。”他低声说。

放眼看一江水域,遍是花灯,究竟是每盏里都有这样一纸诗文,还是只有这一盏里有,凭借“缘分”二字,落入他手中呢?

沈溪想不出,却无端的被这几行墨撩拨的心悸,耳根的热度往脸颊蔓延,他听到宿王唤他名字,慌忙将纸条塞入袖中。

“听说有人在放河灯。”宿王道:“不是逢年过节还能有如斯美景,溪儿,一起出去看看。”

“不,不了。”沈溪局促道:“也没什么可看。”

“你怎么了?脸这么红?”宿王奇怪道:“喝酒了?”他举起杯盏嗅了嗅:“没有啊。”

沈溪越发慌乱,宿王以为他熬的晚了身体不适,也不再强留,吩咐了人送他回去。

安朝昀守在胥江上游,将最后一盏莲灯放入水中,注视着它缓缓飘远,随后将插在背后的扇子取出来,倒提在手上晃来晃去。

“都散了吧。”他对岸边那东倒西歪一群雇来的帮手说:“明天去岳海楼领赏。”

那群人千恩万谢的走了,留了安朝昀一人在原地,背倚着树干发呆。

他用扇子敲了一下额头心想,这法子真够笨的,安朝昀你真该多读点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啊,指不定就有更好的方法。

前人两相欢好都用的什么求偶的法子来着?

他叹了口气,兴奋和期待过后,阵阵落寞袭上心头,连着风也变得寒冷,他从前不知道相思原是这般蚀骨的□□。

是日,沈溪入职太医院。

不少人都怀着看好戏的心态,太师公子清高矜傲,进太医院被那群倚老卖老的太医使唤,苦头不会少吃,应是要掀起一派风波的。

谁料沈溪意外的谦卑温驯,对年长前辈的要求来者不拒,脏活累活一马当先,任劳任怨,一连几天被人发现彻夜未离,在药材库里熬到深夜,天明方眠。

人们不禁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原本对他介怀的太医院也不得不敞开胸怀接纳。

半月后,太医院里的几个年轻御医便为沈溪设了接风宴,虽说这宴席设的有些晚了,但沈溪仍旧欣然往之。

接风宴设在城东乌龙谭,那是一片天然形成的巨大水潭,有商贾承包另建亭台,置小舟,供人游玩。

太医院一行人承包了一个八角亭,万里碧空无云,日暖风和,大家都是读书人,摆了瓜果清酒吟诗作画,穿插闲聊,言笑晏晏,一人道:“沈溪,听说你出生就亲草木花卉,靠近了你便能生发绽放,是真是假呀?”

沈溪往后一靠笑道:“传言,传言罢了。”

话音未落,伸入亭中的一枝花苞“噗”的开放在他的鬓边,耀武扬威的给沈公子打了脸。

众人一阵哄笑,沈溪不由得红了脸,端起酒杯道:“我也不知是怎么的,自罚一杯好了。”

“古人说女子冰肌玉骨,我看这次也可以拿来形容沈溪,干最脏最臭的活儿,人还是干净剔透的。”

“沈溪,想必有不少姑娘倾慕于你,你可有定亲啊?”

“我看不一定,沈溪外冷内热,又是个不轻易玩笑的严肃性子,怕是会把姑娘都吓跑吧!”

沈溪一杯酒下肚,脑袋微微发热,敲桌而笑:“你们少编排我了,我哪有这份心,连本草纲目都还没背下来。”

“背那劳什子,记得常见病症的药方就行了,你还真打算当在世华佗啊?沈溪你这人太无趣啦!”

“孙敬做了首打油诗。”沈溪眯眼道:“你们快去拜读一二,别缠着我了。”

与此同时,在乌龙潭的另一角,安小侯爷没骨头似的斜倚在长椅上,心不在焉的听人献殷勤。

安王府向来不缺巴结的人,安王神龙见首不见尾,他们只能逮这位安小侯爷。

什么东西该什么东西不该,既不能全落人话柄,也不能一点儿不拂了人的面子,这尺度进退,安小侯爷面子上一副吊儿郎当,其实心里明镜似的。

“不要不要,名画再好又不能吃。”

“补品是能吃,可我又不是女人,补什么血啊,传出去怪难听的,不要不要。”

“东珠啊.....”安朝昀眸光一闪,坐了起来,那捧着盒子的人自觉有望,侃侃道:“这是上好的东珠,价值连城,可以打首饰,送人或者自己戴,也能置办个传家宝啊。”

“你说的是有理。”安朝昀用扇子敲着手臂说:“可惜啊,不太值钱。”

那人的笑僵在脸上。

“唉,也不怪我啊。”安朝昀说:“喏,你瞅瞅这个。”他反手从发髻上拔下了发簪,不轻不重的往案上一拍。

所有人都凑上去看安小侯爷随身佩戴之物,那是一支墨玉长簪,向来玉珍贵,墨玉他们更是见所未见,打造这样一支发簪自然是贵不可言了。

那献东珠的人讪讪,东珠虽贵,可也不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东西,和这玉一比差远了。

“我出生的时候,身上就带着这个。”安小侯爷用一副奸商的口吻说:“你说我是不是富贵命?”

“是是是。”一群人头如捣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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