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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这里是厨房。

但除此之外,除了旅馆的构造和那位叫pedro的已经死去的男朋友和不喜欢读书,他对罗兰这个人还是一无所知。

清晨降临,又是一日浮生。

昨晚睡前吃了另一片药,夜里出了好多热汗,再醒来时烧已经完全退了。无病一身轻,他起床后差点要做起广播体操了。当然没有,太傻气,哪怕没人看也不行。他只是去走廊尽头的浴室将一身汗渍冲洗干净,接着换上短裤和夏威夷衬衫今天是个大晴天,早晨的太阳就晒得烤人。

再下楼时,他碰到了加西亚他们。一问之下,他们得知他的病已经全好了,都为他感到高兴。一伙人约好待会儿在餐馆见面,然后再一起去海滩。他呢,这回他已经打定主意,不仅是再坐在海滩上看别人玩水,自己也要稍微做点运动。

几分钟后他先来到餐馆,要了一份今日推荐早餐:黑面包、酸泡菜和咖啡牛奶。尽管昨夜吃了那么多,今天早上还是感到很饿很饿。冲浪手们还没来,他则利用这点时间好好想了想自己要从事哪种运动。他在游泳和沙滩足球(他看到有不少人在玩,果然是足球城)前犹豫不决,最后觉得都不好,不如跑步。

下午他就去市区,找到一家耐克专卖店买了一双跑鞋。

第8章第八章

晚上,他来到海岸线上跑步。

从未锻炼过的体力实在太差,没跑出半公里他就已经气喘吁吁,豆大的汗水从额头滚落。肺感觉要炸了,他停下来让自己喘口气。

周围也有别的人在跑步,没有哪个人像他这样虚脱,真是豆腐渣体力。

总算休息过后又可以坚持一段时间,他原路跑回旅馆,这一回真是再也跑不动了,双手扶着膝盖大口大口喘气。恰逢那个瑞士人走出来,见他这副模样不禁大笑:

“哈哈,刚刚病好就要运动吗?不要太拼了。”

他呢,只是摇摇头,气顺不上来说不出话。总算对方误会了,以为他是因为生病体力才这样不支,让他不至于太狼狈。

好不容易爬上楼梯回到房间,他蹬掉鞋子,脱掉几乎湿透的上衣,一头躺倒在床上。

“啊,真舒服……”

没有哪里比床更舒服了,此刻他顿悟出这个道理。

但一颗运动的热心并没有因此熄灭,第二天还得继续,无论过程有多困难,只是……

“虽然现在徒有一腔热血,到了明天能剩下几分呢?”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站起身准备洗澡。

自从来到巴塞罗那,他一个字也没有写过。

也不曾握过笔,他的身边没有笔这类物件,最接近写字的就是用手机打字,可身在异乡,也没有谁可以联络,而工作方面的消息他是一概不理睬的。可能出版公司那边已经炸开了锅?那也不管,准确说是他已经无暇再管,毕竟自己的身体都要垮了,而工作说到底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

来到巴塞罗那,他体味到了生活的乐趣。

以前他的生活单调而枯燥,早上早早起床写作,到中午简单吃点东西,午睡之后看一下午书,偶尔出去看场电影,或者泡泡咖啡厅。他没有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几乎可以说有些抠门,比如不管别人多少次建议他换套房子,他还是觉得原先那间又小又破的公寓很合自己的胃口,就像一双旧鞋子往往比新鞋子更讨主人的喜欢,因为旧鞋意味着不必心疼,雨里雪里都能穿,兴致来了穿着下海也是行的。

这么看来,自己的这种性格是与大富大贵无缘了,写书赚来的钱如果找个投资顾问,估计可以赚到更多钱吧?或者想办法避避税,但他嫌麻烦,也不喜欢耍这些手段,该交多少税就交多少,心疼是心疼,可总比绞尽脑汁而提心吊胆要好。

简而言之,他是那种脚边就有钱也不愿弯腰去捡的人,这种人社会上一般称呼为白痴。

算来旅行至今已经半个月有余,他得以远离文字,实在是犹如水手回到陆地上,鱼儿生出翅膀,感觉好不轻松!跑步也坚持了下来,从最开始五百米就累得半死,到现在可以勉强跑下来一公里,他付出的小小努力获了小小的回报,也让他十分开心。而且开始跑步后,想要抽烟的欲望就大大地减弱了。曾有一个晚上,深夜他忽然醒来,想抽烟想得不行,但翻遍了行李箱也找不到一根香烟。他几乎是要犯癫痫了,总算把所有的柠檬糖都倒进嘴里嘎吱嘎吱大嚼特嚼才缓解了强烈的欲望。

从国内带来的一盒在柠檬糖在那天晚上便消耗完了,第二天他去市区闲逛,路过一家小商店时就又买了一盒。但自从开始跑步,这盒柠檬糖消耗的速度就大大减缓了,这是肉眼可见的一个改变。

另一个改变就是他长胖了。一天早上他对着镜子刮胡子,忽然感觉脸颊肉鼓鼓的。医生告诉过他戒烟会长胖的,再加上西班牙食物实在过于丰盛,他捏着脸颊的肉仔细一想,不长胖才叫奇怪。

他不愿意长胖,每天晚上便更加投入地运动,吃东西时也努力克制,总之他拿出来作家的那股狠劲(能日复一日坐在书桌前写字的人都很变态),倒也抑制了体重的增长。旅馆里没有体重计,但是药房里有。一天他假装去买眼药水,其实是去称自己的体重。和出国前比他胖了两斤。对体重他不太敏感,不清楚两斤是个什么概念,后来他想到前一晚加西亚他们吃的炸猪排,一大块猪排才二百五十克,心里便有了数。

另外,西班牙的眼药水效果也令他惊讶,夜里看书眼睛干涩的时候滴上两滴,很快就得到了缓解。

他又想起罗兰给他的两片感冒药。

这个男人,他想,虽然看起来冷淡如冰山,实际上多半是个很温柔的人吧。他从没有和男人谈过恋爱,也不懂为什么男人会喜欢男人(连女人喜欢男人的原因他也不大清楚),但觉得如果对象是罗兰,好像也是可以接受的。

他想到罗兰和那个素未谋面就已离世的佩德罗,他们两个是怎样度过他们的生活的?他们会接吻吗?会不会做些更私密的事?想到这里他脸上发起烫来,身子也跟着变热了。他不敢继续在想下去,但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旅行虽好,可无聊还是如影随形。无聊,人类永恒的敌人。明明时间如此宝贵,我们还是想尽办法消磨时间,就因为我们无聊。如果是两个人就好了,如果是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哪怕相对而坐也是一种乐趣,哪怕沉默无言也是一种交流。可假如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人,后来又失去了……

他不忍想象那画面,假如将来自己结婚了,他宁愿先死的是对方,受徒具形骸地活着之苦。

转眼八月已来到下旬。

天气还是那么炎热,冲浪手们还是去冲一整天浪,罗兰还是一个人留守在旅馆里,不知道如何消遣着自己的无聊,让他忍不住产生了好奇心。

一天晚上,冲浪手们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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