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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谢衣出现。

太初历六千六百年。惊蛰。

静水湖。

桃花红了。

几场春雨过去,竹林的新叶都被洗得发亮,连天空都是透着水润的鸭卵青色。一只蚂蚱从草尖跃起,倏忽不见,只余下一根被压弯的弧线上下晃动。

谢衣踏着水行偃甲渡湖登岸,又回头看了一眼。

幻术遮蔽下,湖心那座小岛无形无迹,万顷平湖如镜,一如他初来乍到的那一天。

直到前一日阿阮仍是不肯离开,急切切地说,谢衣哥哥,就是危险我才要跟你同去,不然遇到危险谁来帮你,我可是神仙!

小丫头摇着头一副要哭的样子。

……姑瑶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露草……

谢衣终于还是用岩心玉诀将她封印,留在了桃源仙居的风亭之中。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阿阮与昭明剑心息息相关,巫山相遇时只觉得她烂漫天真,不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有上古仙神的强大威力,倒像是由来深远的山树灵。

相逢即是有缘,然而六年相伴,这小丫头是真的将他当作亲人了。

他对着那座丽石像郑重一礼。

阿阮,但愿此举能留给你他日的机缘。

次日天明,他将偃甲人从桃源仙居图中带出,撤去了加在他身体里的最后一道禁制。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再没有谁能够中止他的行动了,他会一直呼吸,仿造的心脏会持续跳动,五感齐备,直到他像其它真正的生命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亡。

如果有一天还能回来,我会把前因后果慢慢解释给你;如果不能……也无妨。谢衣将自己的单片偃甲镜取下,放在偃人手边。手心里的纹章赫然在目。

就代替我,在人世间多停留片刻吧。

出了静水湖就是朗德寨。

石墙阁楼,拱桥栈道,陋巷炊烟。

寨子里的人有不少他都认识,也曾经帮寨中做过些便用的偃甲。他踏着绿苔遍布的石板路走过去,想这数十年来自己走过的地方,做过的事,其实并没有多少改变。

千家挑灯,万户捣衣,众生虽苦,却也能在艰辛中透出几分清欢。

如果说当年向师尊请命是为了不让全族人背上血腥杀孽,如今亲身遍历人间冷暖,更知道心魔为害深重。

他想这数十年出逃在外,漂泊找寻,挣扎与思念都算不得什么……只是无法安心。

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仍被心魔盘踞,不知今日又是何种险恶境地,自己非但不能留在师尊身侧为他分担一丝一毫,还在暗中做着与师尊计划背离的事。

甚至今日,他明知此去捐毒有六成以上的风险会和抓捕他的人正面遭遇,却还是动身了。

他将身后事一一作了安排,想来若昭明之事不泄露,或许能蒙上天眷顾,哪怕是数十年上百年,仍有人能找到它,也算是为除去心魔留下一线生机。

能够平安回来的话当然好,如果被抓住,也不能被带回流月城。

……大概就是永诀了。

道长而歧,终是无法两全。

一路行去,寨口附近架设着两座桥,桥上一前一后走来两个小童,脚步轻快,笑声清脆,从头到脚都散发出活泼泼的生气。谢衣与他们交错而过,隐约听见身后的对话,是软糯甘甜的童音。

阿哥你说,为什么春天来了,燕子却要走了呢?

阿娘说,燕子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北方,它不是要走,是要回家了。

……回家。

杏花如雨,沾衣欲湿。在他身后铺开一整个明媚的南疆春天。

[早客]

太初历六千六百年。清明。

捐毒国附近。

日光猛烈,胡杨树在沙地上投下清晰虬结的剪影,向阳一侧的树皮都微微发烫。

马贼头领捻了捻唇上卷翘的胡须,上下打量一番眼前的外来者,操着半生不熟的官话吆喝:

“喂,你是中原来的?懂不懂这里的规矩?”

对方却不答话,在这鸟不生蛋的沙漠里,那身素色衣袍看上去有种令人恼火的一尘不染。

他们是从距离捐毒最近的那片绿洲跟过来的。

帮中兄弟在岔道附近远远看见那个人,衣着饰物虽不扎眼,手里却拿着一件奇巧之物,几个圆环相互嵌套着,无人驱使却自行转动不休,看得人目瞪口呆。

那兄弟自然不认识,然而马贼头领在往来中原的商道上混了许多年,多多少少有几分眼力,认得那东西是件偃甲。单看细程度,别说西域,就是在中原也是值钱的稀罕物。

送上门来的买卖怎能不要?何况对方只有一人。

头领用脚跟磕了磕马腹,一抖缰绳,身下的马就小跑出去,一直跑到离那人不到十步的地方。他俯下身子,故意让对方看清自己腰间镶着宝石的马刀:

“嘿,中原人,来做个交易!把你的偃甲都交出来,我们就放你过去!”

这里距离长安大约九千里。

西侧不到三十里的地方是捐毒国外城,从那里向北则是被捐毒人奉为圣地的神殿。

流月城的追踪术在当世称得上一流,如果要避开他们耳目,就不能走商旅通行的官道,然而大漠之中景物相似又少有标志之物,偏得太远容易迷失方向。

谢衣这一路都不敢大意,出了阳关一刻也没有多停,好在还算顺遂。

只要今晚能抵达捐毒国都,事情就会方便得多。却没料到半途遇到这一群马贼。

他四下看了看,马贼总数不到二十人,为首的就是上前跟自己搭话的那一个。要应付大概不算太困难,然而一旦动手就很难再隐藏形迹,倘若左近有流月城的暗探,难保不会被发现。

他吸了口气,朝马贼头领拱手:

“在下时间紧迫,不能多耽,还请阁下让路。”

马贼头领听懂了他的话,扯着马缰大笑起来。

且不说自己这方人数众多而对方形单影只,就算是一对一单挑,自己兄弟里最弱的看上去也比他强壮。

这中原人真是有趣得很。

他踩住马镫绕了小半圈,仔细看去,那人手上戴着奇怪的指套,发辫上的装饰也十分独特,衣饰虽然算不得华贵,看容貌却不像寻常人家……啧,还带着偃甲。

他锵地一声抽出了腰间的刀,口气比他的官话腔调还要硬:

“交出来,让你走,否则,死!”

……既然走不了,也只好速战速决。

谢衣叹了口气点点头,而后横手一挥衣袖。

嘿。西域的匪寇。

你看过胡杨和苜蓿,吃过烤肉和葡萄,饮过奶茶和烧酒。

你在自己信奉的天神眼底横行无忌,劫掠过商旅,偷盗过宫殿,钱财珠宝是你平生最爱。

可你真的知道偃甲是何物吗。

上古时代三皇之一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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