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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里全是洪水猛兽。

田恬愈发不想去上班了。

第18章远古巨神

庄墨当天晚上去找一个故人叙旧。

那位故人居住在三环以内的一个豪华庄园里,地皮5个亿,装修花了2个亿。庄园里有200多个房间,还有专门的健身馆、游泳池、钢琴室,甚至一个imax影院,不知道他一个单身贵族怎么住得过来。庄墨拜访他的时候,差点因为没有预约被拒之门外。直到庄墨说自己是舞蓝,保镖才勉为其难在搜了他的身后放他进去。即使那人那么有钱,他依旧忙得团团转,庄墨在客厅里坐到九点才等到他散会。

他在助理们的簇拥下走下金碧辉煌的楼梯:“主编,好久不见……怎么是你?”

“好久不见,玄原。”庄墨朝他略微点了点头。

玄原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刚过年过而立,大多数时候面无表情,从镜片后面冷冷地审视着旁人,好故意与人保持距离感,以此显得自己与众不同,有英范儿。但在看到庄墨的那一瞬间,他显而易见地破功了。他的厌恶是如此地明显,让他看起来像个沉不住气的毛头小伙。

庄墨是玄原的死对头。准确来说,是玄原单方面那么认定的。

玄原是和四海纵横一起出道的远古大神,在网络对中国人来说还很稀奇的年代,他们就在龙吟论坛里声名斐然。当时论坛出现了一大批后来名声响当当的大神,以至于回过头来看那个时间段,仿佛文曲星不甘寂寞地经历了一次大爆炸。随便在龙吟里爬个坟贴,那些个嬉笑怒骂的id都如雷贯耳。

玄原和四海纵横志趣相投,一起创造了十洲三海的世界观,写互相独立却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系列小说。彼时,舞蓝刚成立《新绘》,觉得这两个小年轻非常特别。他们的故事有传统小说那样扎实的结构与出众的人设,以及令其他作者扼腕叹息的文笔,但同时,他们的剧情设置更接近于后来的网络小说。主角往往开篇就落难,让人有极强的代入感;剧情设置又初步有了升级流的爽感。舞蓝当时以一种鬼神般的洞见,邀请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入驻杂志,长期连载。于是不论是玄原还是《新绘》的传奇,就此拉开帷幕。

《新绘》靠着十洲三海系列,在一片新概念作品的包围中杀出重围,占领了少年向市场。玄原和四海纵横也因此渐渐被主流接受,成了畅销书作家。

后来四海纵横停止了《浩荡纪》的写作,退出竞争,玄原成为新派武侠唯一的代表人物,在京宇的力推下斩获第一届中国作家榜榜首。

然后,这厮拿着天价的版税入,去开了个地产公司,近年来一个字都没写过。

“你来干什么?”玄原恢复了面瘫脸,平静地在沙发上坐下,告诉自己今非昔比,没必要去在意这么个小人物。从世俗的意义上来说,他很成功,他也无时不刻不在炫耀他的成功。但是在庄墨面前,他总有点放不开手脚。虽然现在他的西装跟庄墨一样名贵,可他没法像庄墨一样把这视为理所当然,好像他隐约明白自己配不起这身行头,还有这个奢侈的庄园。他很担心庄墨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所以越发地虚张声势来炫耀自己,这让他的平静大度看起来矫揉造作,虚伪刻意。“我跟你没什么交情。”

“我来约稿。”庄墨坦然地端着管家奉上的红茶,“短篇杂志稿,7000-15000字,两天之后要,千字150。”

“你说什么?”玄原眯起了眼睛,眼中窜起了两簇火苗。

“看在我们比较熟的面子上,千字200,不能再多了。”

“等一下,”玄原的怒火被荒诞感冲淡,这让他理智了一些,“你在向我约稿?短篇?千字200?”

“也有可能是150,我做不了主。”

“你在耍我。”玄原笃定道,明地审视着庄墨,想猜透他的险恶用心。

总助上前低声道:“商总,亿,我们……”

“你先等等。”玄原抬手制止了他发声,想搞清楚自己为什么只有千字150,“像我这种级别的作者写杂志稿,怎么个身价,大家心里都有数……我明白了,”他靠回沙发上,冷笑了一声,“谭思让你来的。又是毫无意义的短篇稿,又是故意压低价,这样故意羞辱我,对你们有什么好处?你们是小学女生么?”

“我从观文出来了,现在在京宇,是《新绘》的文字编辑,我的上司是舞蓝。”

玄原:“……?”

玄原:“那谭思……?”

“他已经不是我的作者了。”

那一刹那,玄原似乎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打量了庄墨两眼,神情变得古怪。他有点恼火刚才太感情用事,一定被姓沈的看穿了,他会觉得自己对谭思很介意。

……他当然对谭思很介意。

毕竟,到第二年,他的作家榜榜首位置就被谭思抢去了。

玄原始终觉得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候。他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人物,他之前是传统文学,他之后是网络文学,这导致他制霸文坛的时代太短了,也导致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题材,变成了时代更迭的牺牲品。在他坐上作家榜榜首之后的那一年,红点崛起,一大批网络作家像是大爆炸之后的超新星,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实体书也受到了网文的影响,变得愈发轻浮快餐。不久之后,谭思出现了。

玄原是个极其高傲的人,一开始对谭思不以为意事实上他对任何人不以为意。他对自己的才华有完全的信心,毕竟那是有目共睹的东西,拿别人与他相提并论,那简直是不自量力。在他看来,谭思的文字很白烂,他似乎完全不追求文字上的美感,只图把事情说个明白。谭思的剧情也十足猎奇,试图用廉价的噱头唤起读者的好奇心,勾引他们翻开第一页书就看到结尾,而到结尾他依旧什么也没说,好勾着你买下一本。除了编得跟真的一样,玄原看不出来谭思有什么过人之处,而编得跟真的一样是厕所文学的过人之处。总之,玄原觉得写《永夜之都》的谭思未有些缺乏追求。

然而,就是这本他看不上的《永夜之都》,首印30万册,当年销售过百万册,导致圈子里到处都在议论他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天才。”人人都这么说,脸上洋溢着发现新大陆的喜悦。那些曾经对他笑脸相迎的编辑,如今也全跑到谭思那里奉承去了。舞蓝甚至要他学学谭思的写作手法。这对玄原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虽然他内心深处明白舞蓝是为他好,即使自己天赋过人,那也只代表着成长率比较高,他在写作一道上如果要想走得更远,就不能放弃学习但那也绝对不是学习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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