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2(1 / 1)

加入书签

上赛季同样有上佳表现,但这赛季曼联中场爆炸,即使哈格大伤,斯科尔斯还是老了,但吉格斯的新位置,贝克汉姆的回归,卡卡的到来……

弗莱彻必须要证明自己,他很努力,也希望能抓住任何一个机会。

上一次他和亚瑟搭档的时候,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踢了全场比赛,因为那场他是单后腰,当时他简直担心自己被打成筛子,辜负爵爷的信任,然而并没有,他在赛后重看那场比赛,他对自己的评价是:中规中矩。

其实那场比赛他被打了8分。

也是那场比赛,让很多人注意到了这个曾经的曼联“废柴”已经有了华丽脱变,他已经是一个顶尖的防守中场了。

但他一如既往,初心依旧。

他想完成基恩没有完成的事,他想完成加里和保罗即将完成的事,他想完成索尔斯克亚已经完成的事

在老特拉福德挂靴。

弗格森的要求很明确,亚瑟来组织,卡卡量力而行,弗莱彻防守,后防其实也不能算完全的豆腐渣,埃文斯大部分的时候还是可靠的,拉斐尔虽然小,但弗格森看好他的未来。

曼联永远不会放弃过青训。

埃弗顿如今的大脑是阿尔特塔,和卡卡对位的是身高超过194的莱尼,不过卡卡面对这个大高个并不怵。

在身体上他虽然不是鲁尼那样的小坦克体格,但鲜少吃亏,而对面这个让他想起不少同胞的爆炸头虽然身高不错,脚下技术也还好,但是速度慢了一点。

最近在防守端也下了点功夫的卡卡虽然没有成功地在他脚下断球,但也让莱尼不得不传给阿尔特塔,让他重新梳理进攻。

结果在他传球那一瞬间,后面一道红色的身影就像闪电一样出现在了他和阿尔特塔中间,阿尔塔特不得不转身追上,而对方在这一瞬已经过了他的搭档奥斯曼……

亚瑟并没有带球继续突进,他跑得再快,也快不过传球,这是他刚学足球的时候就被齐达内上过的一课。

那个看上去最亲切的玄宗,和雷东多、马拉多纳三个用传球让他追到体力尽失。

多么生动的一堂课。

“直塞!本泽马!本泽马转身拿球!”安迪.格雷高呼了起来。

本泽马面在接球之后面前就多了两名防守球员,还有一名正在他传给鲁尼的路上,不过他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都多久没开张了?

和他一样身价4000万,只是对方是欧元,自己是英镑的那个罗比尼奥都戴帽了!他还不表现,难道要被贴上水货的标签吗?

关键时刻,前锋总要独一点。

他果断独了。

胖子羡慕嫉妒恨地看着本泽马直接用一个华丽丽的180°拉球转身过了皮纳尔,在过他的同时,用一个人球分过,晃过亚博,刚进禁区就来了一脚远射!

如果说上面那个180°有点复杂,其实大家非常熟马赛回旋。

身为齐祖的法国老乡,有白罗纳尔多之称的前里昂小王子在古迪逊公园球场,为台上和地下的太妃糖球迷献上一首马赛曲。

霍华德含恨地看着越过门线的皮球,但他又无话可说!

因为刚刚那个进球实在是太漂亮了!

安迪.格雷看着克里斯蒂亚诺和鲁尼他们一起拥抱,意味深长地说:“如今的曼联已经变成了华丽之师,我期待c罗的表演。”

在最后冲金关头,本泽马和鲁尼他们的目标可能是前十,最好是前五,但对葡萄牙人而言,他的目标只有一个。

要问鼎,他现在就得表现!

作者有话要说:本泽马:听说boss和鲁尼打赌要30球?

本泽马:我要求不高,真的不高,一赛季35球基本盘吧。

本泽马:克里斯主动找我庆祝?大腿的男神也是要抱的大腿,等会儿找机会就给大腿的男神传球!

亚瑟:=v=

鲁尼:我知道的,我都知道的,我拉低了“华丽”的平均分。

第94章

“不,安迪,你难道不觉得刚刚这个进球有点眼熟吗?你想想亚瑟在联赛第二轮对阵朴茨茅斯的时候,那个反牛尾巴和人球分过”显然身为亚瑟的脑残粉,理查德.科伊斯觉得不能错过任何一个吹男神的机会。

“你是说那个人球分过?看上去的确很像,不过我得说本泽马的这个和亚瑟的还是有点区别的,我觉得我们赛后评点的时候可以对比一下。”安迪.格雷虽然对理查德这个瑟吹有点受不了。

他得公平点对本泽马

亚瑟那个人球分过他之所以能印象如此深刻,完全是因为亚瑟连过四人好吗?那可是当月最佳进球,获得一下今年的普斯卡什奖还是有相当大的可能的。

所以他写了个卡片告诉导播,对法国人友善一点,赛后盘点的时候只对比人球分过的就行了。

不同于天空体育,bbc的传奇解说约翰.莫特森的侧重还在弗格森的战术安排上,又或者说,是在亚瑟的身上。

“我们已经赞叹过亚瑟的抢断太多次了,但每一次看到他或是快若闪电地出现在对方的传球路线上,又或者是轻松写意地从对方脚下断下皮球,我们仍要献上赞美。但比起刚刚那个抢断,我得说亚瑟刚刚那个直塞更让我惊叹。上半场仅仅5分钟,埃弗顿就不得不再次从中场开球。”

约翰.莫特森并在解说的时候,仍在注视着镜头中的亚瑟,这样一个视神器他们自然不会放过,尤其是当他和卡卡站在一起。

卡卡和亚瑟和本泽马隔空庆祝后,两个人就捂着嘴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交谈。

“在这里感觉怎么样?”卡卡用那双焦糖色的眼睛注视着他们的小鸡崽,即使用手遮住了嘴巴,仍能看到他在微笑。

“自由。”亚瑟说。

弗格森那天在用餐的时候问过他一样的问题,为什么你最喜欢后腰的位置呢?

亚瑟告诉他的boss,他喜欢的并不是后腰的位置,严格来说,应该是更喜欢在正中场的感觉。

因为天赋,他是真正用脑子踢球的球员。

如果要说的好理解一点的话,把他比喻成一台电脑,在踢球的时候他会同时多线程进行计算分析自己队友和对方的站位、跑动等等,他依赖于自己的大脑。

但他还是一个人类,并不是一个机器人,他的眼睛也并不能360°覆盖全场。

即使是现场直播也需要那么多的镜头,他一双眼睛,即使他的计算能力强大,因为视野的关系,依然存在着误差。

可正中场这个位置不同,在这里他既能覆盖全场,又能完美衔接后防

他能掌控一切。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