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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次次打乱剧情的宿主,你是不是也有点儿强!人!所!难!”系统快把牙咬碎了。

叶徙现在就怕它提这事,一提秒怂,果然他又立马拿起刀,开始杀下一个南瓜。

即使这么努力,到了第三天能拿的出去的南瓜灯也没有几个,叶徙挑挑捡捡了半天,勉强选了几个拿到了集市上。

在路上,系统惊讶的发现自己在被宿主折磨的一段时间里学会了一种新技能女人的第六感!

而今天,它的第六感告诉它,事情不会进行的那么顺利,所以一路上它嘱咐加威胁了宿主10086次。

唉,希望上帝保佑啊!

……

在集市站了一天也没见到主角,还被同集市的生意人嘲笑自己手工水平下降的叶徙开始怀疑这个世界就是系统故意搞出来折磨自己的。

很快天黑了,集市上的人陆陆续续离开,摊主们也拾好了东西,准备回家。只有叶徙还死守这自己面前的那几颗破南瓜。

“喂,杰克,不回家吗?”隔壁摊位上的人已经卖完了自己的二手旧物,裹紧皮夹克招呼了叶徙一声。

心灰意冷的叶徙懒懒的摇了摇头。

哼!回家,我倒是想回家,感觉自己已经沦落成了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人也没强求,无所谓的耸耸肩,用手拢着火柴给自己点了一支烟,然后走远了。

叶徙吸了吸鼻子,羡慕的看着那人的背影,不一会儿,整个集市的就剩他自己了。

“6哥啊,主角今天是不是不来了啊?要不咱们回去吧。”

系统:“闭嘴,再提回家就把你头拧下来!”

我还能说什么,继续守夜呗!叶徙低下头整理了一下摊位上的南瓜灯,把正面都转到了自己这一边细细比对,想挑一个最好的出来一会儿卖给主角,突然一只手从对面伸过来,拿起了他面前的南瓜灯。

我靠!吓死我了。叶徙抬头看到一个披着大斗篷看不清楚脸的男人。

系统:“注意,目标任务已靠近!”

“真丑!”那男人扔下两个字,抱住手里那只南瓜灯,转身就要走。

哎哎哎,主角买东西都不付钱的吗?

“先生,您还没有把南瓜灯的报酬给我。”叶徙叫住了主角。

系统:“你他妈……”闭嘴!

完了,它终于知道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能顺利进行任务了。

“报酬?”那个男人停下脚步,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在问我要报酬?”

哎呦,你这话说的我可不乐意了。

“我没偷没抢,没拉你家网,没分你家电,为什么不能跟你要钱!”叶徙怒怼回去。

系统:“别说了行吗?我求你了……”

那男人这回终于转回了身,又走到叶徙摊前,伸手在怀里掏什么东西。

“你看看,要钱就是得坚决一点儿,他这不就掏了嘛!”叶徙看着他的动作,忍不住跟系统炫耀。

系统没说话,恨不得永久关机。

“愚蠢的麻瓜……”那男人低低说了一句话,然后终于掏出了怀里的魔杖。

叶徙只看到他用小棍指着自己嘟囔了些什么,下一秒自己就摔在地上不能动了。

怎么回事?叶徙努力试着想活动活动自己的手指,可是却感觉不到手指的存在,他又想蹬蹬脚,依然没感觉到脚的存在。

我靠,他把老子怎么了?

系统看着被变成南瓜的叶徙,哆嗦着嘴唇说:“我真想杀了你!”

叶徙还没明白系统的怒火从何而来,那男人居然蹲下身把他抱了起来。

抱了起来!!!

我作为一个男人是有尊严的,他想告诉那个男人把自己放下来,可是嘴巴却像黏住了一样,半天发不出声音。

“我喜欢自己做南瓜灯。”那男人低头看着叶徙,语气颇为冷淡。

搞什么呀,快把老子放下来!叶徙心中狂喊,嘴上却说不出一句话。

系统幽幽说:“这个世界可能是你最后一站!”

“什么意思啊?”叶徙忙问。

“你变成南瓜了……”系统赌上了尊严还是没能阻止宿主作死“主角可能拿你做南瓜灯了。”

我变成南瓜了!!!

那男人把手里的新鲜南瓜微微一转,南瓜自动变小,被他塞到了袖子里,然后他又拿着魔杖念了一句咒语,一瞬间,整条街上再没有一个人,只剩下叶徙摊位上的南瓜灯孤零零的排成了一行。

叶徙眼前一片黑,他思考了很多种逃脱的办法,但前提都是自己手脚灵活。

实在没有办法了,他只好在系统的建议下翻看起了主角资料。

主角埃利森是魔法世家的正统继承人,在求学途中喜欢上一个普通女孩,谁知道他的家族只接纳纯种巫师,不愿承认他们的恋情,无奈之下埃利森只好带着女孩儿私奔,却路遇吸血鬼咬死了女孩儿,从此主角就黑化了,盗取了巫师世界的黑暗魔法书,把整个巫师世界搞的乌烟瘴气。

我靠,这下真要死了……

系统感觉到了叶徙的恐慌,可还是忍不住说风凉话:“别怕,当南瓜灯也是另一种活着的方式!”

“我好后悔,为什么那么敬业!”叶徙老泪纵横。

系统不忍直视“这跟敬业有什么关系?”

叶徙装模作样道:“我只是想着重渲染一下贾维斯的吝啬!”没想到啊,没想到,为了南瓜钱要搭上性命了。

系统:“呵……”鬼信你,明明就是想给自己加戏!

第61章南瓜先生2

埃利森带着叶徙变的南瓜回到了自己的住所,然后把它从袖子里掏出来变回了原本南瓜的大小。

想了一路对策的叶徙突然发现自己眼前一亮,原来转眼已经到了一间舒适的房子里。虽然资料上显示主角是魔法界的大魔头,系统又渲染了半天恐怖气氛,可是看到自己眼前花盆里那株玫瑰时,叶徙还是产生一种主角不过想戏弄戏弄自己的感觉。他把玫瑰养的那么好,壁炉前的沙发也选了很亮的橙色,看起来温暖又惬意,一切的一切都彰显着屋主对生活的热爱,这样的人应该不会随随便便杀人吧?

埃利森把南瓜放在桌上就转身进了另一个房间,叶徙松了口气,更坚定了之前的想法,可是没想到主角再出来时脱掉了斗篷,手里多了一把刀。

完了,看来热爱生活和随便杀人并不冲突。

埃利森挥挥魔杖,椅子自动迈动着四条腿挪到了桌前,他坐下的时候,叶徙才看清了主角的相貌。

埃利森拥有欧洲人的白皙皮肤和致面孔,柔软金发和深蓝色眼睛组合起来像梵高在《麦田群鸦》中使用的颜色对比,单纯中隐藏着躁乱激烈。

这个人怎么会给人这样截然不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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