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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准备坐在林远旁边就被一把薅了起来,跌在老狼怀里,他还准备挣两下就被箍住了胳膊。

“好了,别闹脾气了,乖乖的!”明朗探头亲了亲小崽子的脸,从盘子里拿了串鸡翅递到他嘴边,“尝尝你林哥手艺怎么样,不好吃下次就不去他家吃饭了!”

“那个,我一直想问……要是我说错了你们可别在意啊!”一直不怎么说话的何云沫开了口,细声细气的,“你们,是情侣吗?”

杜若风不喜欢她,垂着眼扁着嘴,觉得她声音难听得很。

“是啊,”明朗笑一笑,大方承认了,这时候他要是再态度暧昧模棱两可,小崽子非得和他翻车不可,“他们俩是一对儿,我们俩也是。”

杜若风心气顺了不少,再看何云沫也就没那么讨厌,他知道明朗也没吃什么,就接手了林远手里的活继续烤起来,老狼的口味只有他最清楚。

“爸,你吃这个。”杜若风举着一串菠萝鸡肉串送到明朗嘴边,明朗听他这么叫自己就知道是小醋坛子要标明所属权,只好张嘴咬下一块肉,然后伸手接了过来。

陈无念看着他俩暗潮汹涌不由觉得好笑,那两个姑娘听见杜若风这么叫都吃了一惊,陈无念看着看着就明白过来明朗今天这是怎么了,“诶,你们看看,觉不觉得小何和小风长得有点像?”

杜若风第一次直视何云沫,竟然真的和他有几分像,特别是嘴唇和下巴,他回过头看老狼。

“小何和楚风长得特别像。”明朗无奈地笑笑,他这一整天都魂不守舍,故地重游难想起许多年少往事,又遇到一个长得和楚风酷似的女生,他以前很喜欢楚风,单纯的喜欢她毫不做作的性格,现在白白捡了人家儿子多少还是有些愧疚,就对这两个女孩亲切了不少。

“我还以为你喜欢杜云呢!”杜若风酸溜溜。

“胡说些什么玩意儿!”明朗笑着敲敲小崽子的脑袋,知道他是气消了,“那是你亲爹!老子对那个混账王八蛋可没兴趣!有你这么个小兔崽子已经够我受的了!”

杜若风终于露出个笑脸,老狼是他的,永远都是。

第35章

云岭日出是每个游客都必看的景致,几个人定了闹钟早早就起来了。

杜若风心情好了就不犯浑了,手脚麻利地准备早餐,昨天剩下一些火腿培根之类的材料,他又从租厨具的店里买了两袋土司和几个鸡蛋,香煎三明治很快就准备好了,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诶,朗哥就是有福,儿子这么能干做饭也这么好吃!”陈无念一边舔着流到手上的蛋黄一边道。

“我去和林哥告状说你嫌他做饭难吃。”杜若风笑着抽了一张纸巾递给他。

“你带牛奶了?我也要喝,还有么?”

“没有啊。”杜若风拾东西的手一顿。

“你没喝?怎么一股奶味?”陈无念揉揉鼻子,真的有一股奶味啊。

“我刚吃了奶糖,吃完了,没有了。”杜若风没想到他鼻子那么好使,他确实刚刚吃了奶,可那哪儿能告诉他,只能睁着眼说瞎话。

“宝宝,吃什么啊,我饿了!”这时候明朗也从帐篷里走出来,揉着眼朝他俩走过去,“小林还没起来啊,你们俩昨天也太大声了吵死人了!”

“我们不要脸秀恩爱不行么?”陈无念被这么一岔也忘了奶味这回事,只顾着和明朗唇枪舌剑,“哪儿像某些人,低三下四哄了儿子一晚上吧?”

“陈无念你要点脸行么?林远怎么能把你放出来,不拴在家里跑出来咬了人可怎么办?”明朗就着小崽子的手咬了一大口三明治,嘴里嚼着东西也一点不影响他发挥。

“行了!”林远也从帐篷里出来,满脸通红,“你们不要脸还有人要呢!嗷嚎地全世界都听见了!”

陈无念立刻狗腿地跑过去,拿着杜若风做的早餐借花献佛。

另外两个女生也出了帐篷,杜若风端了盘子主动走到她们那边,“早餐,趁热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他昨天一整天都没和两个姑娘讲过话,现在摆出个温和的姿态就已经让两个人受宠若惊了,更不用说他的长相正是现在年轻女孩最喜欢的那种,秦婉和何云沫都红着脸一个劲道谢。

深蓝色的天际终于露出一抹红晕,一轮圆满的红日逐渐升起,杜若风偎在明朗怀里,看着眼前壮美的景色倒是有了种沧海桑田地老天荒的感觉。

“宝宝,”明朗捏捏小崽子冰凉的指尖,“昨天是老狼不好,以后不会了,下次别哭好不好,老狼心疼……”

“好……”杜若风扣住老狼的手,以后他再也不会吃醋了,除了他,老狼不可能爱上任何人。

等到太阳升起来他们已经拾好了行李,坐缆车下山。卧云市是座古城,有不少古迹名胜,他们不着急回去,就又定了一晚酒店,可以在这多玩两天。

杜若风对于游玩倒是没什么兴致,他只是喜欢和明朗待在一块,干什么都开心。四个人走走停停一天也看不了几个景点,天还没黑陈无念就嚷嚷着走不动了,他们也就回了宾馆休息。

“起来,换衣裳,和我出门!”明朗洗了澡换了身衣服,抬脚踹踹裹着浴袍瘫在床上的小崽子。

杜若风懒洋洋地爬起来,换了出门的衣服,“去吃饭吗?就咱们两个?不叫林哥和陈哥?”

“不叫他们,我领你去看看你爹长大的地方!”

这片街哪怕快要二十年不曾涉足明朗也不会忘了它的位置。就在他们离开卧云市不久的几年中,日益猖獗的黑道活动终于引起了政府的关注,起码在明面上,这条昔日的花街被整肃一空,变成了市中繁华的商业街。

明朗把车停在路口,领着小崽子往里走,这里再也不是他熟悉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但是从路口走到他曾经待过的云都夜总会,这三百零一步的距离他却永远不会错。

“这儿以前是条花街,我小时候就被扔在这个地方,”明朗跨出第五十步,这里原来有颗树,他就被扔在树下,现在这里是根路灯杆,“明姨捡到了我,我就在这片淫窟长大。”

杜若风攥着明朗的手,有些担忧地看着他,但出乎他的意料,老狼脸上并没有沉浸悲惨身世的伤痛,他脸上甚至带着笑,像是在回忆童年趣事。

“别这么看着我!”明朗戳戳小崽子的脑门,“别给我脑补悲惨身世啊,你爹从小就人见人爱,从来没挨打挨骂挨欺负。明姨在夜总会工作,你爷爷,是夜总会的打手头目,对我也挺好,我以前一直觉得我会在这儿待一辈子。”

“那时候真是天真,从来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儿的,杜云让我和他一块上学,我哪有什么心思去上学啊,十二三岁就混在女人堆里了,其实我不喜欢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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