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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任。

企划负责人笑容可掬得要我等去挑选最适合上杂志的照片,小浅完全缩在了我身后,而余余,顾着跟杂志社内的年轻职员飞媚眼,也无暇他顾。

我看来看去,所有的照片里小浅都僵硬紧张,谈不上好坏。

叹口气,挑了张光线比较柔和的,算完事。

回去前附带带她们逛了逛大商场,吃了顿西餐。

小浅还好,鹦鹉姑娘简直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

开车送她们回去的时候,似乎小浅已然睡着,余余突然道:“水寒哥,去拍那种片子,是不是真能赚钱?”

我不知道她具体所指,只好道:“这个,不清楚。不过大概有钱吧。”

之后余余没再说话。

后知后觉地想清楚之后,却觉得还是不要补充说明为好。

余余有那个资本,我也对她能在半小时内把自己从丑小鸭变天鹅的技术深感敬佩。

不管怎么说,安全系数似乎高些。

当晚,我心无旁骛,回到分派给我的房间专心读剧本。

这剧本读得我颇有些心痒难耐。

走的是文艺路线,故事设定在东方国度。

一个囚犯与一位电影明星的故事乍看上去真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啊。

人性救赎的路线初读觉得非常老套。

但即便是我,当看到末尾一幕,也不禁动容。

兴许跟自身阅历相关。

失去爱的人后,有很长段时间,我也跟戏中角色一般,不得不靠烈性的酒才能入眠。

而且明知不该如此虚度生命有负挚爱,仍然把生活过得乱七八糟。

很真实的笔法。

不需要罗爵士言明,我立马就能猜到陈风适合哪个角色。

囚犯。

以淡漠的笑意隔绝一切打探的青年,真实的自我犹如难被人所察觉、掩藏在乱发与伤痕之下的俊美容颜般,让人心生好感。

他单纯,渴爱。

脑海中自动回放杜宇演的角色,翩翩公子,嗯,也不错。

两人间,始终暧昧,是爱,也不是爱,若非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就是:相依为命。

神上的,我知你在,再累也坚持。

然后再把其中一人拽离人间,剩下另一个在世间辗转挣扎。

我若不死,必只能爱你。

即便死去,若上帝允许,只会更加爱你。

越想越觉得陈风若接了这部戏,距离红火只怕剩一线之隔吧,兴冲冲得捧着剧本过去,推开房门,却见房内空空无也。

头皮不由发麻。

没来由的空空落落夹杂着惊惧瞬间袭来。

不对,陈风是此地的土地爷不提,再说了,若真有什么事,他定不会不与我说一走了之。

虽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自信,但是,我笃定这点。

好歹交杯酒不是白喝的。尽管喝的人只有我。

将剧本放下,我深吸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出门寻找消失的另一半。

此刻的时间,与我上次离家出走时差不多,接近午夜。

可惜,我的方向感并未增长。

胡乱走了不知多久,终于在一废弃的公园台阶前发现陈风的身影。

带我找到他的,当然不是我的直觉。

而是旋律,细细听辨,我能认出,那是木吉他的声音。

循着半夜飘出的音乐去,越近,能听到男中音深情的歌唱:

“我赶上了这班远行的火车

一百里外我还听到你的祝福

只是我没有钱

没有衣服没有好鞋子

两手空空离开故乡

汽笛声声不再归家……”

歌声戛然而止。

啊,过分,这人的警觉性怎么跟野猫差不多?

陈风起木吉他,却来不及起那乐在其中的表情。

我叹:“原以为你就演技惊人。”

“又随便跑出来。”陈风到我跟前,随意得敲了下我的头他比我高一点,靠!

“本来打算夜袭的,谁知道跑去没人,真是大失所望。”我笑起来,“你的歌声真的很不错。”

陈风肯定本是不打算谈这深夜举动的,见我不依不饶,淡笑了声,招呼我一起坐在台阶上。

“一个流浪大叔教的。后来睡不着的时候就跑这里来玩。”

“为什么睡不着?你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我笑,“都有国际知名人士找你拍电影了。”

将罗爵士的事情略提了一遍,我强调,剧本真的不错,导演也是达人,再加上肯定有的杜宇,这等配置,想必接下来的工作组都不会差。

电影成功的可能性有百分之八十。

陈风只是默默得听着,并不发一言。

等我介绍完毕,他才看向我,目光别有深意:“萧少,你是真要我成星?”

“风哥,”我伸手拍他的肩,“你越优秀,我越得意。”

没有更多的追问,陈风转而道:“只有你听过我自弹自唱了,不回礼不合规矩。你也来一首吧?”

我笑了笑,唱歌而已,又不是要人老命,怕啥。

毫无顾忌得在半夜三更开始清嗓狼嚎。

清唱了约莫五六秒,陈风的吉他伴奏跟上了。

“一百里外你能不能听到汽笛声

我要去的是离家十年外的远方

只是我没有钱

没有衣服没有好鞋子

随身带着只有你的祝福

还有不回家的觉悟……”

第19章第十九章、

37、

不用任何人提醒,我有自知之明。

这歌由我来唱,简直是讽刺。

但不回家的觉悟,我还真是有的。

越觉得大概是非跟陈风纠缠一世不可,越是不知如何面对老伯。

但陈风总有天要认祖归宗的。

到时候我怎么办?

这问题想想就头疼无比

总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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