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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年人一眼,淡漠地命人把他抬出去。

唱罢了这出戏,才算是一天的工作结束了。

简单交待过了之后,明诚穿回外套、大衣,走出赌场大门。

他开车回家,手指稳定,全看不出这手差一点点就要丢在赌桌上了。

不是没有疲惫的,尤其是在这样的长夜里面。

然而,有太多事需要亲力亲为,连闭目养神的机会都是奢侈的。

第二天照常上班。

明楼不自禁多看他一眼。

明诚今日穿一身军服,风纪扣束得严严实实。军服是腰的,越发显得窄腰一握。长筒军靴紧贴着小腿,身体线条十分流丽,整个人劲节挺拔,如同杨柏。

很自然便想起了昨晚的种种旖旎。

一句诗倏然涌上了脑海: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明楼摇摇头,微微一笑。这话只能用在话本里,才子佳人身上,对刀口舔血的人可不适用。明诚若真推他下坑,他自然会用对方来给自己殉葬。

他并不为自己活着,而是为党、为国、为无数的人民。作为楔在上海滩的一颗重要棋子,他不能轻易死。若谁危害了他的安全,自是不能容情的。

明诚给明楼读今日安排的行程,其中有一条:上海金融界救世沙龙。

又要与汪芙蕖见面了。

明楼用手按了按左边的太阳穴,挥手招呼明诚近前,说:“帮我揉揉。”

明诚便走到他身后,纤长手指扶住他脑侧,轻轻揉按。

明楼徐徐开口道:“你可知道我与汪芙蕖是什么关系?”

明诚略一思忖,他若连这点都查不出来,明楼多半不会相信,不如据实以告。

他说:“知道。”

明楼说:“他虽是我老师,但其实二十年前背地里设计陷害我父亲,导致我父亲英年早逝;为谋夺我明家财产,又派遣杀手要置我姐弟于死地。”

明诚说:“可您仍得去见他。”

“有时候,我真想一刀一刀杀了他。”

“您不会这么做。”

“是的。”明楼低叹一声,“我不会这么做。”

明诚想:明楼真是厉害。

与人打交道,关系的递进,在于分享。而情感的分享,是最容易缩短距离,缔造出亲密氛围的。

明楼跟他分享,当然不是真有多么不能克制仇恨,而是要拉近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见得,自己在明楼眼中,还有几分利用价值。

明楼的话说得十分真挚,九分为真,只一分为假。这么私密的情感。

这样的谎,最易打动人心,叫人心生怜惜感同身受。

知道他说谎,却也知道那些少年挣扎、心中郁火都是真的。

明楼将它藏得深,但不代表忘记。

所以,他对明楼的安慰亦十分真心。

明楼反手向后,覆住明诚双手,将他由后面拉过来坐到自己身上,捏住他下巴,吻了上去。

明诚心中还在想着明楼情绪,反应并不及时,只是微微张开了嘴,任明楼进去。

明楼吻他一会便停住,一手扶住他侧脸,一手捏牢他下巴,说:“认真一点。”明楼声音转轻,耳语一般:“用你的舌头……来舔我。”

明诚便将淡红色的舌尖略微探出,到明楼嘴里,细细舔舐。

他舌尖温润濡湿,每一点亲吻都似落在人心上。

明楼只觉他唇舌甜如甘泉,一分分哺喂进来,没有什么挑逗的意味,倒更多像是抚触和安慰。

仿佛十分至心。

但明楼不会相信。

在年轻的时候,他倒是真信过人的。可惜,教训异常惨烈,是以一条条生命填进去的。

有些事早已告诉了他一个真理:谁都不能相信!

他能活下来这么多年,在那么多人死去了之后,便是因为,他再不会相信了。

有人说,世事艰难,死生何时都未可知道,不如及时行乐醉生梦死。但他并不认可,正因世事艰难,才更应该坚定己心,明辨前路。认定了,便不犹疑地走下去。

他将明诚的舌尖卷过来不容置疑地吸吮,似要榨出上面的每一滴甘露一般。到最后,不知出于什么意欲,忽尔在他唇上用力一咬。

即使嘴唇被咬破,明诚也只轻微颤动一下,并不推开他。

真能忍,明楼这么想,不愧是特殊训练过的。

明楼慢慢舔掉他唇上鲜血,他连血都是甘甜的。

一吻结束,两人回复常态,依旧是长官和秘书。

明楼看了他嘴唇一眼,说:“这个,知道该怎么说吧?不用我教你吧?”

明诚点头,说:“知道。”

第6章他不可能再像十数年前那样,看到一个无伪的真实的明楼

唇上的伤没法掩饰,明诚也没打算掩饰,依旧照常做事。

明楼既然敢这么做,那就是估计到了后果的,那他又何必太心。

政府办公厅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声,看到了便会猜到是怎么回事,根本不会有人来问他。

那些人顶多就是在茶水间里窃窃私语,各种传播八卦小道,将他说得种种不堪。

翻来覆去也无非就是那些话,一点新意都无。

他没心理会那个,每日的事根本做不完。经济司的现行事务关乎普通百姓的经济民生,十分要紧,不能轻忽。

他肩上担子重,有很多文件明楼根本看都不看,直接要他评定审核签字。

明楼只抛给他一句:“我的签字,不要告诉我你不会。”

他自然会写明楼的字。

他以前连话都说不清楚,一个字都不认得,更不用提会写,明楼不仅给了他机会,让他同明台一道读书,自己也经常教他们。

明台贪玩,常常写不了几个字便跑出去玩,剩下明诚,明楼也依然教他。

笔要如何握,字要如何稳,明楼不仅言传,而且身教。

他最先会写的,便是明楼的名字。他央明楼先教他这个。

那时他身量小,明楼常将他放在膝上,握着他的手在纸上一笔笔写来,到后来,整张纸上都是明楼的名字。

他不敢写得不好,亦不敢写得太好。

写得不好,明楼会失望。写得太好,明楼便不用再教他。

到后来,他会写很多字了。且能写得行云流水一般,优美清隽。

但写得最好的,还是那最初学会的两个字。

在幼年时,是因为孺慕的心思,将这两个字反复书写。

等到读中学明白自己的心意后,却是写得更多了。

倒也不是刻意,只是有时候偶或失神,不经意写了起来。

好像在诉说着什么不好言说的秘密。

仿佛旧日时光仍在。回转头,便是那个人的脸。问上什么,便有人微笑以答。

他的书写习惯是明楼带出来的,写这两个字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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