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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也要变身superman啊。宋丢丢第二天长袖长裤运动鞋,帽子口罩一个没少,全副武装的来帮男神搬家了。

程辽觉得宋丢丢简直快乐源泉,他去搬箱子,结果里面装满了书,他搬不动,气死了,只好去给程辽搬衣服。搬到楼下碰到林逸短袖体恤的过来,和程辽打个招呼就去搬那箱书。宋丢丢看着林逸因为用力鼓起来的二头肌,觉得自己输了。

哎,不对,我为什么会下意识的和林逸比呢?

宋丢丢感觉自己好纠结,不知道是自己想的太多呢,还是想的根本不够。所以他一边搬东西一边观察林逸。但是那俩人就是各自搬自己的,偶尔递个水递张纸。那也没什么啊,程辽也给他递水递纸,还提醒他不要受伤呢。

也不对,剩下几个大件的,程老师就叫林逸:“逸哥,过来帮我抬一下。”

宋丢丢觉得程老师不会这样叫他,而且也不会直接说过来帮我,他都是说“麻烦你帮忙怎么怎么”的。

宋丢丢决定,在林逸身上标注上“一号注意对象”。

不过进新家以后,宋丢丢终于扬眉吐气了。林逸是个整理渣,帮程辽把箱子袋子里的东西拆出来,但是不知道怎么整理怎么摆放,散在地上一脸懵逼,感觉简直是愚公移山一般的工程。

宋丢丢蹬蹬蹬的跑来跑去,书架要先用湿帕子擦一下,再用湿巾纸擦,最后用干棉布擦。最后把书按照程老师的装箱的顺序摆放好。

衣柜也要擦三遍,冬天的衣服已经封袋了,要挂的挂在单独那一格,放的放好,衬衣按照由深色到浅色挂好,裤子全部挂在衣架上,也按照眼色挂好。天然了毛衣穿不上,叠好放在最下层,薄针织降温可以穿,放在最上层。内衣,哦,内衣还是程老师自己整理吧。

程辽负责天上地下里里外外的打扫安装,宋丢丢把各种东西整理好。林逸呢,林逸把东西搬上来,再把沙发套铺上去,就不知道干嘛了。宋丢丢整理书柜的时候他想去整理厨房,然后发现厨房简直和他相克,什么碗、盆、筷子、勺子、调料瓶子,一大堆,根本不知道往哪边放。只好给程辽拎水拧帕子打杂,有点挫败。

程辽大概有点瞎,没看出来两个人在莫名其妙的较劲,估计两个人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好不容易整理完,三个人饿的可以吞一头牛,赶紧拾一下去六号点了一堆肉。

点菜的时候,程辽点了一份嫩笋丝,白水煮什么也不加。然后点了一份酱肉丝,不要黄瓜,只要肉。林逸觉得他点的奇怪,但是服务员好像都习惯了。

菜端上来吃了,林逸才知道,原来程辽是用笋丝代替了黄瓜,垫着酱肉丝吃。林逸不知道这种吃法,结果试了下特别好吃。

林逸忍不住夸程辽:“程老师厉害啊,这么会吃,比老板还懂。”

程辽眯着眼对他笑,怪不好意思的,说:“我不喜欢黄瓜的味道,这家每年这几个月的春笋都很新鲜,配着吃很特别。”

林逸卖乖,说:“那我要给这家改一道菜,以后的酱肉丝就春夏限定了,只配嫩笋丝,名字叫鸟|鸟酱肉丝。”说完还挤眉弄眼。

程辽不好意思的笑,没有反驳他的称呼。

宋丢丢:妈的,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没有人看o(□)o,但是还是要说一声,从这章一直到二十章之前,都是一周更三章,二十章以后恢复日更啦。

没动力写了o()o

第14章朗月是个gay吧?

林逸临走之前跟两人约好了周六朗月见,庆祝程辽乔迁之喜。

只是到了周五,程辽不得不爽约了。d大有个课题研讨会,程辽的前辈临时去不了了,让他代替他去,为期一周。程辽周五早上匆匆忙忙拾东西去坐高铁,只来得及在高铁上给林逸发消息。

研讨会接连开了六天,程辽累得每天只想躺在酒店休息,幸好计划周五结束的,提前到周四结束了。程辽周五自己出去逛了逛。

今年好像和d市重新有了牵连,接连回来。只是这次来不及回镇上再去看看了,程辽就坐地铁去了市高中。马上要高考了,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中午刚放学,感觉高考逼近的氛围像是传染了所有人,大家都匆匆的。

林逸当年也是这样吗?放学和同学牵着自行车走到校门口,但是绝不会好好牵,自行车的龙头总是要撞来撞去。可能把手上还挂了一个篮球,牵着自行车都忍不住拍两下。出了校门骑上车,夏季校服被吹的鼓起来,但是还是热,风撩起头发的时候,可以看到额头上还有汗。青春期的男生总是饿得很快,或许还会去买零食或者小吃填一点肚子。

程辽站在马路对面,看着那个宏伟的校门,和来来往往的学生,觉得无比遗憾,那一段没有参与也没有旁观过的,林逸的人生。

程辽步行绕了学校外墙大半圈,走到另一个校门。这个校门很小,出去也不是大马路,是一条有点年头的小街,也不在公交路线上,所以学生和车都少。这条街有很多小巷子,开了很多小铺子,大多数街上居民的生活周边店铺。

程辽一条条巷子走过去,终于在接近街尾的地方到了他的目的地。是一个老头儿,在做糖人。

高一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林一刀,难得有时间回镇上。那一年也是高考的时候,市高中设置了考场,所以高一高二放假几天,他就回去了。程辽他们照常上课,放学回到四合院看到林一刀的时候,程辽恍惚了片刻,林逸穿着自己的t恤和短裤,坐在院子里那个大树下乘凉。就像前一晚程辽的梦里一样。

林一刀躺在树下的躺椅里睡着了,蚊子叮在手臂上也不知道。程辽进屋拿了一瓶花露水,在林一刀周围一通洒。然后看到树下的土里插着的糖人。

是一个美猴王,眉目毕现,不知道是不是涂了什么涂料,外层比一般糖人还亮,程辽没忍住摸了一把,也不黏。

正看着呢,林一刀醒了,抓了个现行。程辽有点不好意思,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林一刀倒是没什么感觉:“喜欢吗?送给你吧。”

程辽回手,揣在裤兜里,不好意思的笑:“不用,这么好看的糖人,你自己留着吧。”

林一刀从土地把签子□□,还带了点泥土,就塞给了程辽,说:“拿着吧,送给你,祝你前程似锦。我们学校后门买的,我想要还可以再去买。”

程辽捏着细细的签杆,把美猴王带回了家,在家里转了半天不知道插在哪里,最后放在了每天都会用的书桌上。

只是夏天的太阳并不体谅他的小心。程辽忘了每天西晒都会晒到书桌,他每天回来的时候太阳早就要不见了。所以大半个月后的某一天,程辽回家看到的只剩一团黏糊糊的尸体了。

程辽做了两只美猴王,都是真的,去杂货店买了两个盒子,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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