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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个子会真的下手,他愣神的功夫兰斯已经重新戴上墨镜,拎着衣领把他双脚悬空地提起来。

“道歉。”他沉声说。

“sonofb”麦克挥起拳头,但在兰斯偏头躲开之前,叶群抓住了他的手腕。他用了点力,麦克的表情再度扭曲起来。

“嘿你们两个干什么!”黑小伙想要绕过来,花短裤拉住他的胳膊,“buddy,冷静点。”

“够了。”叶群向兰斯轻微地摇了摇头。

兰斯松手一推把麦克摔到地上。叶群冷冰冰:“你最好重新学学该怎么说话。”他拍了拍兰斯,揽着他的背准备离开沙滩。

“f(消音!)”麦克爬起来想要追上去,黑小伙推开花短裤冲了过来,但是莎拉举起手机说:“如果你们继续惹事,我就要报警了。”

兰斯和叶群停止脚步,回过头对女孩们说:“我想你们最好还是跟我们一起走。”

“谢谢你们。”莎拉诚恳地说,“他们都是本地学生,你们是游客吗?我觉得你们得小心点。”

非常应景地,麦克在他们身后大喊:“孬种!我会打爆你们的旅馆门!”

“噢,没关系。”叶群耸了耸肩,如果他们能绕过五星级酒店的安保那他也要刮目相看了。

“你们认识?还是陌生人?”

“我们是同学…姑且这么说吧,我们都是迈阿密大学的学生。”

“迈阿密的亚洲人很少,”莎拉说,“这边比较…嗯…”她笑了笑,“anyway,很高兴认识你们。”

琳达冲莎拉挤了挤眼睛,热情地邀请道:“两位帅哥,前面有间酒吧要一起吗?”

前面果然有一间酒吧,用各种贝壳和海星穿起来做成门帘,装饰得很有热带风情。“呃…不了,我们还有别的计划。”

路边排排棕榈树直插入天空,建筑几乎都是白色的。他们已经走到了沙滩的主街道collinsave上。

“那么再见?”

“真的不喝一杯吗?那留个电话?”琳达看起来有点傻眼。莎拉及时阻止她:“就这样,回见!”

他们走出去一段路,还听见琳达说,“高个的那位帅哥那么积极地给你出气,你为什么不珍惜一下?”

“你真的觉得他是给我出气吗?”

“恭喜啊,成功英雄救美。”叶群开了个玩笑,兰斯抬起眼睛郁闷地看了他一眼,“不好笑,除非那个美指的是你自己。”

叶群凉凉地扫了他一眼:“我就是说的我自己,你有意见吗?”

兰斯:“…….没有。”

“说真的。”叶群踢着地上的小石头,“不用这么认真,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生气的时候。”

“这是我的底线。”兰斯闷闷不乐地说。

叶群心里一软,碰了碰兰斯的胳膊,想了想又抬高手臂揉了揉他的头发。

“你也是我的底线。”

第32章

两人在迈阿密租了一间短期公寓,虽然没有私人沙滩和大泳池,但每天走上两条街去买一打科洛娜,躺在沙滩上椅上享受德州不可能有的冬季阳光,也是非常令人幸福和满足的事。

比起德州那栋坐落于广袤农场中的大房子,这间位于市区的小公寓更贴近叶群从前的生活,迈阿密也是一座繁华而现代的城市,车水马龙,建筑几乎都是白色,市区离沙滩只有半小时车程。

但他们并不是每天都去海滩。迈阿密这座城市本身就十分值得探索。她热情、饱满、街头巷尾都充斥着年轻的艺术。她的酒吧几乎和沙滩一样出名,但对这类淳朴羞涩如兰斯的老实人们就没有半分吸引力了。叶群在北京的时候倒是经常和朋友泡吧,虽然有点保守,但他也认为有伴侣的人不适合再进出这种场所。

迈阿密的白天很安静,大多数人都在沙滩上趴着,晚上才会出来活动。他们不去酒吧,晚上会跟邻居一起打打篮球。公寓的对面也住了一对情侣,搬进来第一天就邀请他们过去吃饭。

叶群很难想象在城市里也存在着这种邻里关系,更加不可能对对方的好意视而不见。他们偶尔也会在厌倦了寻找餐厅时自己买菜回来做,这时候就会邀请他们的临时邻居加入晚餐。叶群喜欢这里轻松的环境和人际关系,但时间长了他还是会想念农场的安静。

多数游客都不想错过海明威的故居,而叶群虽然一直自认爱好文学,但实际上他早就没了这份闲情,这不难理解,现代都市人的通病,缺乏行动力,叶群已经算是个十分自律的人了依然不了这个毛病。

叶群被迈阿密的海水泡得懒洋洋醉醺醺,丝毫不想挪动。“硬汉派。”他趴在充气浮床上被水流推来推去,喝了一口啤酒咂咂嘴,“我还是更喜欢钱德勒。”

“老是重复同样的话,直到让大家相信那话很。啊哈?”他复述了一遍钱德勒对海明威的评价。

“这么说可有点不公道。”兰斯毕竟是曾靠笔杆子谋生的人,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大多对这位国宝级的大文豪不乏崇拜,他认认真真地回答说,“钱德勒更加古典一些,但这只是两种不同的风格罢了。”

尽管叶群嘴里抱怨着又要搬家,他已经习惯这里的散漫了。但在迈阿密住了半个多月后,他们还是搬去了基韦斯特,佛罗里达群岛的最南端,也是一号公路的起点。

从迈阿密开车过来大约三个多小时,美国大陆与这个岛屿相连接的是一条跨过32个岛屿的建有42个跨海大桥的公路。沿着一号公路越是向南,海水越是青春多情,蔚蓝中带着点荧光绿,如同一杯加了薄荷的特调鸡尾酒。

海明威的故居就坐落在这个南美风情的小镇上,被改建成了一座博物馆。故居里延续着海明威生前的喜好,养了不少猫咪。这些猫咪大多有六趾,是海明威养过的“白雪公主”的后代。

兰斯看见猫咪的反应让叶群很想嘲笑他明明是个两米壮汉却对毛绒绒的小东西没有一点抵抗力。但是在兰斯硬把一只长毛猫咪塞到他怀里后,叶群只能生生地把嘲笑吞回了肚子里去。

好漂亮的眼睛,好软的毛和肚子,还好安静。叶群努力克制着自己的爱不释手,他猜兰斯又要借机说点什么了。

果然,兰斯充满羡慕地说:“好想养只猫…”

“不可以。”叶群无情地拒绝了。

“为什么,你明明也很喜欢。”

叶群别开视线不去看兰斯湿漉漉亮晶晶的puppyeyes,不然他多半又要心软,这招他已经中了无数次了。

“我们已经有一条狗了。”

“再多一只猫而已,不会很麻烦的,我会完全负责。”兰斯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它和三明治打架你也负责吗?”叶群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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