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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他对谷仓更感兴趣。叶群呻吟了一声抱住脑袋,兰斯立刻递上蜂蜜水,“头痛吗?宿醉的后果,你昨天不应该喝那么多酒。”

叶群就着兰斯的手喝了一口蜂蜜水,一股天然的沁甜顺着食道滑进胃里,他觉得自己以前喝的都是假蜂蜜,“这不是超市里买来的蜂蜜吧?”

“不,这是刚刚布兰德家送来的新鲜蜂蜜,今年的最后一批。”兰斯挠了挠头,“他邀请我和他合伙经营蜂蜜生意。”

“听起来不错。”叶群纳闷地问,“不过为什么找你?我从来没听你说起过这个人。”

“可能因为我是镇上唯一一个从城里回来的年轻人?他或许想要有一些稳定长期的订单。”兰斯眼神茫然地说。

“你答应他了吗?”

“还没有,布兰德说如果我们有兴趣给他打电话。”

“农场益怎么样?”叶群真的非常怀疑兰斯的农场能不能盈利,毕竟他除了一块玉米地还能产出以外什么都没有。

兰斯果然变得吞吞吐吐:“呃…不算太糟?”

“说实话,我不会嘲笑你的。”

“好吧,大约只有…6000美元。”

叶群忍住没有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这在美国已经属于贫困水平了。但是前天采购时兰斯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给三明治买了一大堆玩具狗粮,果然只是个玩票的富二代啊。

兰斯可怜巴巴地解释道:“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家畜都死了,我们只有玉米一项入。不过总体来讲单靠出售农产品的小农场盈利都很少,美国的50%的农产品是由2%的大农场生产的。所以现在有许多小农场都开始开发“非农”项目了。”

“比如蜂蜜?”叶群问道。

“是的,虽然我们刚搬来这里时布兰德家就是养蜂人,但现在他们打算推出一种天然成熟型高活性原蜜。”

大概相当于在中国兴起一时的有机蔬菜,叶群脑内自动翻译了一下:“试试?”

兰斯觉得叶群现在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努力思考的样子格外可爱:“你说了算,宝贝。”他忍不住亲了叶群一口,笑容灿烂得堪比得克萨斯的阳光。拉近的距离让叶群能够看清兰斯被晨曦灼成金色的睫毛,长而卷曲,微微地翮动,像一只落进他心里的蝴蝶。

他们像两个傻子一样久久地互相凝视,脸上都挂着梦游一般的微笑。空气像蜜糖一样在他们之间变得越来越浓稠,如同有吸引力一样把他们的距离越拉越近,在嘴唇即将相接的那一刻,一声“汪”叫迅速驱散了房间里所有的暧昧气氛。

“噢,三明治……”兰斯垂下肩膀,无奈地走过去握住小狗的两只前爪把它举起来,小声嘀咕,“坏男孩,我们说好了你不能随便闯进来。”

“你在跟它说什么?”叶群在身后狐疑地问。

“没什么。”兰斯转头露出灿烂的笑脸,叶群裹着毯子光脚跳下床,“你给三明治喂早餐了吗?”

“当然了。”兰斯不赞同地看着他赤裸的脚踝,忙着把他赶回床上,“嘿,你不能光脚踩在地板上,现在还没有供暖,会很凉。”

叶群脚趾瑟缩了一下,乖乖躺回了床上,向着三明治伸出双臂:“过来乖儿子,来抱抱。”

兰斯立刻把三明治藏到身后,语气有点委屈:“你今天第一个抱的都不是我。”

“别开玩笑了,”叶群摇着头,“和一只狗吃醋?”

兰斯葡萄一样的浅棕眼睛巴巴地望着他,迟迟没有动作。叶群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这个家里,论卖萌三明治只能排第二,它的主人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招架不了。“好吧,那你过来让我抱一下。”

兰斯立刻给了他一个热情的熊抱,在叶群差点被闷死之前把三明治塞到了他怀里,叶群抱着狗嫌弃道;“亨特先生,请问您今年几岁啦?”

“比你小四岁。”兰斯机智地回答。

傻大个其实一点都不傻,叶群噎了一下,只好转而把不满发泄在兰斯老土的格子睡衣上。美国人爱穿格子衫,大家都知道,但穿在兰斯这种身材高大体格健美,还有着一张阳光脸庞的型男身上,就显得很暴殄天物了。

兰斯的衣柜简直让他看见了想抓狂。整整一排颜色老土的格子衬衫和他爸都不会穿的老头背心大裤衩,或者就是大了一号的球队t恤,叶群怀疑兰斯真的具有审美这种东西吗?这跟直男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也是直男,但他绝对不会买一件同时有着黑红灰三种颜色的法兰绒。

“你的审美可不像这个年代的人。”叶群一度怀疑衣柜里是兰斯他爸的衣服,但他不相信一个品味高超的艺术赏评人会有着如此糟糕的审美。

兰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憨厚地笑了:“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还有谁?”

“我的同事以前在纽约日报的同事。”

叶群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兰斯居然真的穿成这样在西大街上班,好在他们大部分时候都得穿得正式一点,这大概是兰斯这个火星人没有被开除的原因吧。

“你穿得比地里的农民还要老土。”叶群毫不留情地批判道。

“我本来就是农民。”兰斯不解地说道。

“没有人会在不下地的时候也穿成你这样!”叶群忍无可忍地控诉道,“你是刚从土里被挖出来的吗?”

“我觉得还好?”兰斯打开衣柜看了看他的那一半,再看了看叶群的,最后看了看叶群本人,犹犹豫豫地说。

第11章

“你这是浪,”叶群表情挑剔,无语地说,“你之所以穿成这样看起来还不那么糟糕,完全是因为你的漂亮脸蛋和性感身材。”那件土黄色外套穿在普通人身上一定是场灾难。

“谢谢。”兰斯显然只听到了后半句,他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我们之间到底是谁听不懂英语?叶群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不小心说了中文。他瞪大眼睛简直要气死了,无论是刻薄的嘲讽还是明显的挑衅,落到兰斯耳朵里都会像淹没在棉花里一样。他还会冲你傻笑,叶群真的不知道这家伙成天都在傻乐些什么。

他并不特别介意兰斯过时的打扮,拜他得天独厚的外型所赐,他完美的骨骼就像个行走的衣架,就算是披着麻袋也好看。但作为兰斯具有优秀审美的男朋友,首先声明他不是看不起牛仔裤和运动裤,叶群只是觉得一个成年男性的衣柜里至少应该有几件像样的便装,他有义务挽救一下兰斯糟糕的品味。

叶群微生物学毕业后供职于一家红酒庄园,从研发工作一步步爬升到管理层,在青年一代中算是能被称为英的那一群。常年处于奢华的环境中以及和上流阶层打交道的经验,让他和所有这个年龄段、并且注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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