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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小二瞪大了眼睛,它悄声问道:“你要带小哥哥去哪里睡觉啊?”

因为庄园中生活的大部分都是非人的存在,大家都是各自划定地盘,阚琛虽然是庄园主,但是也不会去侵占别人的领地。

在庄园里,能够休息的地方除了黑猫凯特占据的前庭,剩下的就是……

“就是你想的那样。”阚琛将夏诺打横抱了起来,少年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把脸埋在他的胸口,轻轻蹭了蹭,感受到熟悉的气息之后瞬间放下心来,沉入了更深的睡梦中。

男人被他蹭得胸口发痒,他看着少年睡得红扑扑的脸蛋,心中陡然泛起一股陌生的冲动——他突然很想摸一摸、亲一亲那一看就软嘟嘟的脸颊,甚至还想要咬上一口,尝一尝是不是如同想像一般的美味。

他的脚步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下,在走过小木偶人身旁的时候,小一听到了一声犹如叹息一般的低喃:“要忍耐啊,吃掉的话会舍不得的。”

小一:“……???”

它盯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很久很久,直到小二凑到它的身边,羞涩地小声问它:“哥哥,等那个小哥哥睡醒了我可以去找他玩吗?”

虽然拥有那种能力的夏诺可谓是它们的天敌,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出于慕强心理,又或者是因为夏诺生得好看,人又容易亲近,小二却是很喜欢他。

小一看着弟弟渴望的眼神,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你要记得离阚琛远点。他的这里……”

小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一脸沉重地说道:“……已经坏掉了。”

小二:“……”

小一摸了摸它的脑袋:“听话,你已经够笨了。再跟他接触的话,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哥哥才是笨蛋呢!”小二跺了跺脚,一转身跑了出去。

他跑出了歌剧院的大门,看到何云正在将何正伟的尸体往榛树林里拖去。

看到它跑了出来,一副气呼呼的模样,还跟它打了个招呼:“哟,小二,又跟哥哥吵架了?”

“何云姐姐。”小二停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喊了一声。

此时的何云完全没有之前跟叶蔷等人在一起时的娇纵,或者说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娇纵的女孩子。

她原本家境富裕,人长得也漂亮,性格也不错,有一个门当户对的男朋友,准备在她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的人生就会一直这么顺风顺水下去,结婚生子,安度一生。

可惜有一天,意外发生了。

她在一次晚归的时候遭遇了抢劫,抢匪抢走了她身上的财物,还把她……

这件事不知怎么传了出去,未婚夫跟她解除了婚约,流言如同刀剑般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割的遍体鳞伤。

这时候粱正伟出现了,他说他一直爱慕何云,不嫌弃她的过去,甚至还愿意改姓入赘何家,做何家的上门女婿。

何云果然被他打动了,虽然她并不爱他,但是遇到这样一个愿意包容她,接受她不堪的过去的男人,她也是非常感动。如果放在之前,粱正伟这种一无是处的男人她是绝不会多看一眼的。

两人结婚之后也是过了一段相敬如宾的和谐生活,粱正伟,不,应该说是何正伟借助何云父母的资源,做生意也是风生水起,一切都仿佛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直到有一天,何云无意间发现了真相——当年伤害她的那个劫匪,居然就是她的丈夫,她的枕边人粱正伟。当年他知道自己高攀不上何云,所以策划了那场抢劫,摧毁了何云之后,他再趁虚而入——

知道了真相的何云承受不了打击,一时冲动选择了自杀,死后才开始后悔——她还没有报仇,没有揭开这个男人的丑恶嘴脸,没有让他得到惩罚,她怎么甘心就这么死了!

所以她来到了庄园,亲手策划了这场复仇,看着这个男人跪在地上跟她求饶忏悔的时候,她的内心居然毫无波动,这个男人已经不能调动她一丝一毫的情绪了。

“七天后姐姐就要离开庄园对吗?”小一如此问道。

它知道何云是还想要再见她父母一面的。

庄园会留满怀仇恨的恶灵,帮助它们报仇,却不会限制它们的自由。七天之后庄园的大门会再次打开,想要离开的恶灵尽可以离开,不过如果离开了还想要回来的话,那可就很困难了。

除非它们拥有一张庄园的邀请函。

不同于那些强制邀请客人的邀请函,真正的邀请函是要获得庄园主的邀请和认可,才能在无尽的时空里定位庄园的位置,打开庄园的大门。实际上,说它是邀请函,不如说是通行证更为贴切一些。

“如果姐姐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去要一张哦!”小二还是很喜欢这个会温柔地摸它的头,给它糖果的小姐姐的。虽然哥哥告诫它不要靠近阚琛,但是只是去要一张邀请函的话,应该没关系吧?

夏诺不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一张可以自由往来庄园的“通行证”,他现在正在被男人抱着,一步一步地往庄园的主宅走去。

如果有人在场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

因为男人的身影在夜色中已经变成了大团大团的黑雾,他每迈出一步就好像跨越了空间一般,脚下踏着重重的虚影。

李查理的歌剧院离主宅的距离并不是很近,阚琛却只花了三分钟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抬头看了一眼夜色下显得格外阴沉的主宅,眸光沉了沉。

少年在他怀里睡得人事不知,还发出了规律的呼吸声。

阚琛心下一颤,那股奇异的冲动再次袭击了他,让他喉咙格外焦渴。

他连忙定了定心神,迈步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以为自己是想要吃掉诺诺的阚琛:要忍耐,吃掉的话会舍不得的。

看透了一切的小一:……这个人怕不是个傻的。

嗯,此“吃”非彼“吃”

阚琛没经验,以后小一会助攻的。

第13章美味

主宅内部装饰的富丽堂皇,即使长久无人居住,里面的装潢也不因年久失修而褪色,细节处可以看出些微的异国风情。

阚琛一踏进雕花的仿古大门,主厅的水晶吊灯便倏然亮了起来,走廊上的壁灯也仿佛接到了主人的命令,一盏接一盏地闪耀着明黄色的幽光。

阚琛还记得当年他第一次来到主宅的时候,他才五岁,被强行从父母的身边带离,带到了上一任庄园主面前。

当时那个老者已经六十多岁了,一头花白的头发,拄着一把文明杖,西装革履,外表看起来如同一个绅士。

——也只是“看起来”而已。

阚琛依然记得他盯着自己时,那仿佛要把他刺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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