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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保护着他,甚至用生命把他给救了。

楚忆把人扛起来,背在背上,转眼看着孤单落寞的林向毛。他说:“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处境。你跟我们一起走吧,一切都是可以弥补的。”

林向毛隐进黑暗里,传来一阵声音。“你们走吧,我已经回不了头了。他活着,死的就是我。这条路很短,我马上就要走完了。”

林向毛不是个怕死的人。他在南美洲的丛林里逃亡,肆意杀戮,一次次剥夺别人的生命,见证无数次死亡。他不会害怕丢了性命,因为他的宿命就是在南美洲的训练组织里,被黑夜中的一颗子弹明正中眉心,或者被一柄匕首悄然割断喉咙。

永生永世活在无边的黑夜里,见不得阳光,见不得人,这就是他的结局。他的性命就该以此结束,从来都是如此,放走他们,只不过是把这个时间提前。

他不怕死,活着和死亡对林向毛来说并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可能是活着,会摧毁掉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的意志。

如果重来一次,林向毛或许愿意在最开始就死在铁轨上。他宁愿呆在丛林里永远不见天日,无数次置身险境最终被人一击毙命。这是他该承受的,该担当的,该偿还的罪过。

当一个杀手有了爱,他将走向坟墓。如果林向毛没有捡到楚忆的护照,可能楚忆已经死了,而他自己,浑浑噩噩孤独生活独自沉默。他救了楚忆,救赎了他的灵魂。

林向毛在黑暗中开口:“快走吧,再拖下去,他就要流血死了!”

楚忆咬着牙,背上魏东棠,踉踉跄跄地下楼。那人的胳膊无力地摆在空中,楚忆实在担心急了。

林向毛走上楼顶,站在凌晨的旧金山的空中。废弃的烂尾楼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高空中的夜风吹得人脸上生疼。林看着山脚下的那辆车,徐徐开走。我答应放烟火给你看,就让这烟火和我的身体,一并绽放给你看。

“楚忆!”他大喊着,“楚忆!”

troye跳上楼顶问他:“你怎么今天叫我的中文名字了?”

天空传来一阵呐喊,楚忆把着方向盘,猛然回头。废墟楼的楼顶上,林向毛笑得灿若桃花。他朝着下面的楚忆挥手,楚忆减速,仰头追望。

“轰”一声惊天巨响。

楚忆不由一抖,再回头时,烂尾楼已经爆炸,彻底倒塌变成一片废墟。空中瞬间炸出一片庞大的烟尘,宛如国画中盛开的花朵,绚烂迤逦。

听得“呜呜”的几声汽笛长嘶。铁轨圆轮飞转,白烟滚滚,风驰电擎,驶向远方。

“楚忆!去南方还是故乡?楚忆!去南方还是故乡?”

楚忆抬头望天,同问,同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45章后记

2018年8月25日19:32:31

《楚忆》写完了,后记随便聊聊。想到什么写什么,就当摆龙门阵,可看可不看。

应该大概也许过了有三个月了,如果不算上托更的话,每天一章,应该一个半月就完结。为什么中间断了一半呢,其实当时对这个已经没保有多大的眷恋,也不想假装自己还很有热情。七月份断的时候,我是有存稿的,就是没想清楚该不该继续发。

很感谢白忆深(忆啦),这次没写错哈!或许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的话,就能坚持下来。作为一个新手,我不觉得我很可怜。我知道难混,所以一开始倒是对成绩惨淡等等漠不关心,是真没放在心上。对我来说,有一百个点击不如一条评论能让我兴奋,很感谢一路向北同学,谢谢你,陪我到现在,一直也没放弃。

不知道细心的读者有没有发现,我求过很多次评论,前脚发,第二天醒了就删了。后来我再也没干过这种事,也没有抱怨。

说说我为什么会写这个吧。

起因是我和我姐打了个赌,原因就不谈了,反正她说要是我能写一本耽美小说,就怎么怎么样。当时我脑子一热,也不管了,我就答应了。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语气)

我都不知道耽美是什么,我去百度,才知道是同性恋之间的故事。我随意在推荐翻了一篇,一晚上看完,那是四月份的时候。我第二天就开始构思,两个周写完了大纲,写到五月份大概七八万字了,我想着就发出去了。因为我只看过一篇耽美,还实在不了解它写了个什么,我就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写了,或许和流行的偏差很大。直到现在,我还是只看过一篇耽美小说。

六月份发的,我没告诉我姐。原因很简单,又很难开口。所以她再怎么调侃我,我也一笑而过了。

不说这个了,谈谈故事本身吧。

前面两人小时候的部分,基本属实我儿时的记忆,至少八九不离十吧,只是把时间推前了十年。

出去玩去了,等会儿再写。

2018年8月26日01:33:53

吃了个宵夜回来,继续说,刚才说到哪儿了?哦,对了,时间推前了十年。

我把故事的时间放在了八六年开始的,十年。我生在北方,回到重庆,记忆中和我所描述的基本没什么差距,我特意去询问我母亲关于十年前的重庆,很感谢她给予我的帮助。

小时候,我住在教师家属院,旁边就是小学。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黄桷树,印象中也有那么一个男孩儿。这一切的记忆都太深刻了,我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就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

那楼房的形状,花坛开的花,甚至是夜风打在木窗上的声音,都让人流连忘返。我对家属院还是有一种莫名的执念,就像我的火车情节一样,说不清楚。算了,扯远了,嗯……院子走出去不远就是嘉陵江,旁边高空悬挂的污水管道,下面是一片油菜花地,还能看见几个小孩儿在里面穿梭奔跑。

他姓魏,但不叫东棠,他有一个比这个好听的名字……

反正,我记得很清楚,得心应手地把它们敲在屏幕上,我甚至能想起从窗户口看向对面的风景。

我在这里停留了大概半个小时,试图找个口子摆出这个故事。可是我放弃了,那都是以前的事儿了,结局就是他搬家了,我也是十年后才意料到,我是喜欢他的。这不仅仅是楚忆的故事,这也是我的故事。

对于这事儿,我不想说太多,故事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现在凌晨两点,我耳机里放着一首前苏联的歌曲《黑眼睛的姑娘》,姜文的脑残粉,这样称呼也不为过。我还点着一支烟,习惯性地抖进电脑边上的仙人掌盆栽里。

写到这儿,我不由自主地伸了个懒腰,有点困了,坚持这会儿写完吧。

让我想想还有什么想说的?

我正想着,室友起来上厕所了。他从我身边路过,显然是迷迷糊糊的,我直到看见他上床又躺下,才敢把页面切回来。

他们只以为我在熬夜写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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