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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有什么好笑的。他招手让我过去,笑着道:“说真的,你很不错。我几乎想让你现在就去片场报到。但是,我们还是得按照流程走,不是吗?”他的普通话很标准,还有一点播音腔,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在遣词造句上有些奇怪。后来我听他讲英文,才恍然大悟。

他对我说的这句话给我的震动太大,以至于等我回去都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一路上像是踩着云。两天以后,一个电话打进我的二手手机里,邀我商谈参演事宜。我穿上自己最齐整的衣服,照着地址找到了那个临时租来的小办公室。推开门,里面乌烟瘴气的,净是香烟味。里面围坐着几个人,看样子是刚刚抽完一轮烟。我的面试官也在,今天倒是没有穿西装,只是普通的白t和牛仔裤,凭空年轻了好几岁,像个大学生。他冲我点头,随意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介意同性恋吗?”

我愣在了当场。既不敢问为什么也不敢点头,暗暗绷紧了肌肉,要是这是一个gv拍摄场地,我打也要打出去。

面试官看我戒备的样子,弯着眼笑起来,安抚性地拍了拍我的肩头:“是这样的,我们打算让你当主角。”

gv主角也是主角。不是歧视这一行,就是没兴趣。

他拉了一张凳子示意我坐下,从旁边拿出一个纸杯,拎过桌上的铝壶给我倒茶,摆出一副长谈的架势。“我们正在筹办一个电影,文艺片,讲两个年轻打工仔的历程。相遇,打拼,成功,争吵等等。里面……可能有一些同性恋的色。”

第3章

我张了张嘴,他径直说下去:“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很适合,而事实也是如此。我没有找到一个能取代你的人。我知道你很想表演,当演员,这是一个机会。但是,”他顿了顿,看向我,我知道他在观察我的表情,“我遵从你的意见。要是你不愿意,我们就江湖再见。”他大概觉得自己用了一个绝妙的词来,表情透出一点幼稚的得意。

我盯着氤氲着热气的纸杯,没有说话。他也不急着催我,转而跟我聊起天来,说近年这个城市的天气越来越热啦,昨天他在东门的公园里碰上一个提鸟笼的老大爷,一手一个大蒲扇,看见他脖子上挂的单反,偏要拉着他教他怎么拍鸟好看啦,又说起打工越来越不容易了,门口的快餐店又涨价了。他的语气太随意,像个老朋友,我竟然有勇气打断他:“谈谈你的电影吧。”

他突然住了嘴,身体稍微前倾,认真地盯住我:“你看,这个世界的日常生活这么琐碎,鸡毛蒜皮,嚼之无味,为什么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不能单纯地享受这种平淡呢?倘若命运是注定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苦苦挣扎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呢?上帝在上,如果忏悔有用,为什么人类还要被原罪束缚呢?”他说得很缓慢,我却似乎窥到了一丝不平,一点隐藏得很深的怒意,从尖锐的棱角中渗出:“我不想教条主义,我只是想表达。”桌边的女人探过头来,夸赞道:“阿坪你上句话那几个成语用得真好。”他恢复了笑意:“多谢多谢。”

于是,仿佛被蛊惑了般,我在那狭窄的办公室里,在烟味还未散去的旧茶几上,喝完了那纸杯里的半杯茶,点头说:“好,我演。”

那个男人揽住我的肩头,满意地拍了把,伸手道:“那自我介绍一下,导演,庄坪。合作愉快。”我握住他的手:“陈明旭。幸会。”

接下来就是琐碎的签合同和介绍。屋子里那几个人差不多是整个剧组团队了。我看了一眼蹲在地上嚼口香糖的副导演,仰头靠在椅背上神游的制片主任,打扮得十足失足青年的美术师,还有刚刚发话的女人,人高马大的,脑袋上别了一个大蝴蝶结,笑嘻嘻坐在沙发扶手上,自我介绍说:“文学指导邱婷婷。”我握住她的手,目光不自觉被她手臂上的纹身吸引。一只瞪着大眼睛的小猫。她用力拍了拍,骄傲道:“我家猫。可爱吧?”

我就这么迷迷瞪瞪地上了贼船,不知是那半杯茶太香还是穿白t的男人语调太过于温柔,竟不惧艰险去尝试一个自己从未了解过的角色,去探寻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再心甘情愿地沦陷其中。

第4章

我以前对同性恋这个群体知之甚少,起初印象中就是那种抹着夸张眼影,穿着紧身裤,搔首弄姿的那种人。能止小儿夜啼的。可是小时候山那头住了一户人家,家里没一个女人,除了养的一群鸡鸭,就只有两个老男人。不是同宗兄弟,一个叫老周,一个叫老徐,都是宽厚老实的样子。家中大人却不让我们到那里玩,讳莫如深地说:“他们是那种人。”但是每次我们从门前路过,他们就会给我们几颗糖。糖纸花花绿绿的,甜得普通而平淡。

临走的时候,庄坪叫住我,问我现在住在哪里。我报了个地址,他“哦”了一声,下一句就是:“搬来与我同住吧。好揣摩角色。”我一愣,他补充道:“毕竟另一个男主,我演。”

庄坪的住处,和我想的有些不一样。当然我也说不清我想象中应该是怎么样的。我把背包放下,里面装着我的全部家当,站在门口有些无措。这是一个标准的单身出租屋,一室一厅。厕所和厨房都狭窄得惊人,不过还是我原来的住处略胜一筹原来那可是连厨房都是几十个人共用的。他见我站在卧室门口进退不得,从我身后轻推了一把:“我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要是你介意的话我可以睡地板。进来看看。”我看着卧室里唯一的那张床,也不知是该介意还是庆幸,算起来,我之前应该是和十几个人同床共枕的,听上去还蛮劲爆。

等我把我少得可怜的那几件衣服整合进他的衣柜,就听见他在外间唤我名字。我飞快地合拢衣柜门,一股檀香味被煽动起来,想来凑近了闻到的就是这种味道。我趿拉着拖鞋走出去,他正坐在一个塑料凳上,凳子太矮,显得坐姿有些别扭。他弓着背掏出两个小瓷杯,广东人那种很讲究的绘着梅花的白瓷茶杯,提着茶壶往里斟茶。茶水注入的声音很好听,淅淅沥沥的,像梅雨时节细雨砸上青石板路的声音。他抬眼看我,眼里闪过笑意,又低头去看他的茶杯。我坐上他身后的沙发,看着他涮了涮,又把杯子里的水倒掉,重新斟了两杯。液体是黄澄澄的,细小的茶叶根沉在杯底,很山水很写意。

他把茶杯推到我面前:“尝尝。”我拿起来,看着那一口不到的容量,有些纠结。他端过自己那一杯,微微抿了一口,又放了下去。我学着他喝一小口,茶挺浓的,入口微苦,但吞入喉中,才觉察出逐渐蔓延开的甘甜。我又接着喝了一口,有些上瘾。

桌上还摊着两张白纸。他伸长胳臂去够茶几边上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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