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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重要,可是,你明明是我的,不是吗?

为什么,还要想着别人?

为什么?你总是在看着别人?

看着那些,甚至不知道你存在的人,你总是要顶着守护的名号伤害自己。

那些人,到底哪里好?他们不会把你当做唯一,只会把你当做养料,像一群水蛭一样吸取你的鲜血!

为什么?我就在你旁边,陪了你那么久,你根本不知道,我独自一个人凝望了你多久。

明明,明明我那么爱你,明明你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为什么还要看着别人?

除了你,我一无所有!

可是,你却要放弃一切,连我在你脑海中仅存的一点东西都要剥离出来去填了那些根本不重要的东西!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丢弃了,镇压那些丑陋的边界。

我不惜一切地跟过来,可是,你还是看着别人!

你总是看着别人!

你,不乖……

重华好不容易找到那个买面具的老头,已经是在很久以后了,叹一口气,他觉得是真的找不到人了。

面具扭在一边,斜挂在头上,看过去竟然没有那么的可怕了。

布衣男子走过来,多看了重华几眼,挠挠头,又倒回去,“哎,我知道你!”

重华:哎?

他接着说,“刚才有个人跟我打听你呢!嘿嘿,走丢了吧?难的,这人多,哪有不走散的?我看他那样可是吓得不轻,就是问话的方式粗暴了一点儿,嘿嘿。”

重华明白了,只是明谨问过的人,他笑着道,“那小哥,不知那个问你的人到哪边去了?”

那男子扭扭身子,指着一边,“那边,我记得,他是往桥那边去了,那里地势高,找着也好找,就是人多了点,热闹得很。要我说呀,这么多的人,根本就找不到,出来的时候,就约好,要是走散了,就在哪里集合碰头,这样的话,就不用这么烦恼了。”

重华点点头,“谢谢了。”朝着男人指的方向挤过去。

男人啧啧两声,“嘶,我还以为那小子诳我,却不想,嘿,还真有这么个人。看打扮也是富贵人家的,这涵养多好?那小子都快把我的衣领子给揪烂了。哎哟,可真是冷哟。”

男人一转头就碰上了个什么东西,哎哟一声,还没开口,就听见那人开了口。

“有没有看见一个青年,面容俊朗,笑起来很温柔,很好看,穿着大氅,腰间系着一块白玉,大概到我这里。”

男人揉揉额头,愣愣的指了一下。

云点点头,“多谢。”

男人也跟着扭头,看着云的背影,“嘿,齐活儿!看来这小公子身份还不低呀!算了算了,我们这些老百姓哟,顾好自己就好喽~”

严格来说,过节是富人的专利,对于百姓来说,他们只是赶上了一场大型市集,可以卖出更多的东西,也可以蹭一蹭富人的情趣,沾一沾富人的光,看一场烟火盛宴。

乞讨者可以要到更多的钱,小偷也能偷到更多的钱袋子。

而那些小偷都是盯着有钱人下手,譬如说,重华这样的,穿得好,看起来又有些没有目的地瞎转悠,没什么防备心的。还有一些小姐,看起来善良的。

猝不及防地,重华就被人撞了一下,是个小鬼头。

重华拉了他一下,“你没事吧?”

毕竟他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鬼头想比,还是小鬼头要柔弱一些……吧。

小鬼头拼命地摇着头,不断地挣扎着,重华一个没按住,就被推了一把,顿时挣脱开来跑入了人群。

重华扶扶头上的面具,有些反应不过来,那个孩子,就跟他是什么凶神恶煞似的。

莫非,是头上的面具吓到人了?

这个问题,注定是无解的。

上元节,就像是一场开放的相亲大会,看上谁了,送个灯,送个手帕,也许就会促成一段姻缘。

这样看来,古代的嫁娶,其实是有点随便的,只是一眼,就认定了这个人。若人家是真心的还好,如果不是,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见钟情的人抬进门。

重华走在街上,不时有人指指点点,嬉笑着走远,还有的直接过来搭起了讪。

“这位公子,我家姑娘想邀您一同赏灯。”

重华看过去,豆绿色衣衫,梳着百合髻,戴着花顶型的发簪,重华心中思忖(cun三音),这个装饰好像在哪里见过。

笑着摇摇头,“不必了,我有伙伴的。”

那丫鬟看起来年纪小,但是却十分老成,听见重华的拒绝,没有恼怒,只是平静地往后看。

重华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路的尽头,灯火阑珊处,站着一个白衣女子,戴着帷帽,遮住了脸。看身形,年纪应当是不大的。

那女子走过来,在重华面前站定,丫鬟后退一步,落在女子身后,单看这一点,就让人觉得,眼前之人跟那些闺房里的千金不一样,没有那么的娇气麻烦。

她掀起帷帽,露出脸庞来。

是异瞳,光是看眼睛,就知道此人定是个美女。

可是,她的右脸脸颊上,却有一道疤痕横亘,像是什么利器划过的,是新伤口,痂刚掉,翻着细嫩的白肉,甚是显眼。

她开口,声音有些沙哑,异色的眼睛暗沉,在夜晚的微光下看不清晰,“小公爷,您还记得我吗?”

重华心中一惊,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把帷帽前的白纱放下来,语气带着些嘲讽尖锐,“也是,小公爷贵人多忘事,怎么会记得,我们这些小人物呢?”

身后的丫鬟好像皱皱了眉,挣扎了一下,随后又安分下来,低着头,像个木偶。

重华挑挑眉,这怨气,是他什么时候得罪过这女人吗?

“既然小公爷不记得,那我就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维德,在我的故乡,是青色的意思。我是异姓王送来当礼物的,我们见过的,在皇宫的御花园里。”她看着重华,说的好像是别人的故事。

重华彻底懵了,他只觉得,眼前的人不喜欢他,甚至于,厌恶他。

“哦。”女人摸摸脸,“当然,这幅尊容之后,那皇宫里,自然就容不下我了。所以,我现在,在你的好友,明谨明家二少爷那里,他可是个风流的人物,整个京城,怕也是只有他,才肯留我了。话说回来,小公爷的身体不是不好吗?怎么还往外跑?要是出了什么事,太后可是要心疼死。”

重华皱起眉,有些不喜欢眼前的人,想要脱身,“不好意思,这位姑娘,你认错人了。”

“我怎么可能会认错人!你化成灰我都认得!我这张脸,可是拜你所赐!”她有些疯狂,随后又平静下来,捂着嘴笑,“再说了,整个京城,到哪里还能再找出来像护国公小公爷一般清风明月似的人儿?小公爷可要当心了,还是戴上明二少爷给你的面具吧,这大街上鱼龙混杂,要是哪个不长眼的浪荡子冲撞了小公爷,那可就不好玩了。这男人啊,一旦起了色心,可是什么都不顾了。”

重华没有听后边,而是关注在了前边,“你怎么知道,这面具,是明二给我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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