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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我吗?原来还有人喜欢。心中复杂不已的太子长琴半天才挤出一句干巴巴的话。莫问前尘,莫问前尘……对方应是看出来了吧?但却选择“莫问”,送他“相知”,而他又有什么好纠结的呢?这场“相知”便是一碗参了砒霜的蜜糖,他也会饮下啊!

但求莫要弃我而去!

天地虽大,我却只有你!爱恨情仇,若我奉上所有的爱,你能否回我一丝?

[叮!随身小系统阿成报的,太子长琴攻略成功!啦啦啦~男神sama,你只要再攻略一人,我们就能回家了,么么哒!]

‘好棒!我就知道没人能拒绝一把大橙武!虽然很喜欢“相知”琴,但我的最爱还是输出的“莫问”啊!忍痛割爱还是有效的(*^w^*),看现在就攻略成功了,再交一个朋友,我就可以回家见哥哥了!’

“你喜欢就好!这把琴已经有了初步的灵性,有灵无魂,我观你灵魂不稳,或可借此修补一二,只是魂主命,如此灵魂的改变或会改变你的命格,这没有关系吗?”萧煜开心的为“新朋友”出谋划策,却不想人家根本不是想和他交朋友!

“我当你是朋友,你却想上我的床”系列敬上!

“呵~求之不得!”那命煞孤寂的命格,不要也罢!

你的“琴”我下了,但我此刻却更想要你的“情”,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贪婪和得寸进尺。

此“情”非“琴”。

哈!我果然已经不只是那个名为“太子长琴”的仙人了。

淡漠是我,贪婪是我;孤傲是我,卑微亦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谢谢小天使“快乐每一天”的地雷,努力码字的我,更新敬上。

这就是我的“太子长琴”,人性的贪婪和神性的克制,矛盾而统一,希望没有写崩。

那么,接下来仙剑三,你们说玄霄,长琴和魔尊重楼的修罗场怎么样?哦呵呵呵~

☆、第四十章

琴音袅袅,相伴山水间。

或是独奏,或是和鸣,萧煜与太子长琴偶尔四目相见便默契一笑,两人双琴游山踏水好不快意。

虽是行走于人迹罕至的山水间,生活一向致的萧煜也未有丝毫不适,因为如今用萧煜的琴灵重铸命魂的长琴自是满心满眼都是萧煜,因渡魂尝尽了人生百态的他把少年照顾的无微不至,可谓是“心头肉”一般的疼爱。

萧煜呢?

因着一直以来就被众人疼爱着,完全没发现太子长琴把他当“爱人”养的企图,每每玩累了躺在对方膝头被细心照顾时,萧煜都会想着,“唉,长琴真是个贴心的友人呢~”。

嗯,是很“贴心”,没毛病!

可不是“贴心”吗?太子长琴都恨不得把萧煜“贴”在心上!

这真没毛病!

而相比萧煜和太子长琴的惬意潇洒,玄霄和重楼就苦逼多了!

说说什么是幸福?

猫抓老鼠,耗子打洞,奥特曼打死小怪兽!而对于玄霄而言,幸福是待在萧煜身边;对于重楼而言,幸福是有个势均力敌的好对手。

然而,玄霄想离开魔间就要穿过神魔之井,而镇守神魔之井的重楼又不想放这个好不容易等到的对手离开……于是一个是想不动手、最好也别bb的快点离开;一个是想不bb好啊!来来来,先打个爽,等我打爽了再给你开门。

于是,当担心单纯善良的师弟被人拐走,着急的烧心伤肺的玄霄遭遇会空间法术的“粘人”重楼时……那叫一个山崩地裂,天地倾覆,火山洪水神马的~打到最后势均力敌、平分秋色的两人两败俱伤,才消停下来,于是,因为重伤无力打开神魔之井的两人又在魔界修养了许久。

此时,重楼是看玄霄顺眼了,但玄霄看重楼不顺眼啊!本来很快就能又见到心爱的玉儿师弟了,但却被眼前这个会空间法术的红毛给堵了,是可忍孰不可忍,要不是还留着对方给开门,哦呵呵呵~好气哦!

而因为待在一起养伤的原因,重楼也知道了萧煜的存在,对于这个难得的对手心心念念牵挂的人,重楼也是好奇心大起,想着会不会有是一个好对手?于是,敏感的玄霄在感受到重楼对于萧煜的好奇心后,不由深感威胁,抱着抽空就甩掉对方的念头,看对方越发不顺眼了!

于是,在这么单方面“不顺眼”和单方面“一头热”的诡异相处中,三天两头打一架的两人终于在三个月后,将神魔之井连通到了凡间。

看到凡间那不同于魔界的熟悉的蓝天绿水,玄霄也是松了口气,虽然看对方不顺眼,也不得不承认重楼的武力之高!只希望对方不要对萧煜感兴趣才好。

也不知道玉儿会不会被居心叵测之人给拐走,真是好担心啊。

“呵,吾友,你一直催着吾打开神魔之井,现在吾打开了,汝却在这里发呆?”看着之前一直一副急切之意的的玄霄现在反而一副“近乡情怯”的模样,重楼也在心中升起了一股子恶趣味,用起了激将法。

“哼!不用你多嘴。”顺着萧煜带你身上的信物的感应,玄霄之间抛下了对方御剑疾驰而去。

而因为有空间法术在手并不着急的重楼则慢悠悠的买了一壶酒,边喝边走。

只是两人不知道,反而是这次分开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若是这次玄霄能慢一点和重楼一起行走,那么,以重楼的朋友义气,在先入为主之下遇见萧煜,自是不会对朋友之“妻”有什么非分之想。

然而没有早知道,一见钟情这种事谁又说得来。

不过,现在。

玄霄、重楼两人还在路上;萧煜、长琴仍在抚琴。

命运的转盘吱吱呀呀的转着,编制着众生看不懂的过去和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哎!修养了一段时间,我都想不起自己写的什么了,返回去看了一下,觉得写的好low,尴尬癌都犯了,感觉不想写了怎么破?

好想封笔不写了,会不会被打啊?抛上千多字试试水,大家,你们还看吗?

☆、第四十一章

当金红色的夕阳为这片灵秀的山水披上了瑰丽的颜色,淅淅沥沥的水声便自光影的过渡之处响起,间于青年的高挑和少年的柔韧间的美好肉体舒展着,晶莹剔透的水珠就从对方扬起的手指间坠落,仿佛迸裂开来的水晶,半边是光明半边是黑暗,那有着羊脂白玉般的细腻的皮肤的肢体在暧昧的光影间动作着,好似魅惑人心的妖物。

青白两色的衣物被挂在水边低垂的花枝上,碧玉的发冠沉颠颠的将那繁盛的花朵压进了水里,让人忍不住想那花香是否也浸透了少年的肉体?

幸而,这里没有第二个人。

不得不承认,恢复了记忆的太子长琴是个真正的君子,至少在与萧煜相处的行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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