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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和鲁斯克都有些意外,作为战斗种族,法那利斯大多桀骜难驯,可他们数量稀少,所以总是被当做奴隶贩卖。大部分的法那利斯过得相当凄惨,这也就是导致他们对于同胞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情。

“不仅如此,这个国家还有活了两百多岁的magi。”

尽管白沉的语气相当轻描淡写,斯迪克和鲁斯克还是震惊不已,他们知道雷姆帝国有magi的庇护,可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位magi已经活了两百多岁。

“她……和大人您一样吗?”斯迪克有些犹豫地问道。

白沉想了一下这个世界的设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吧,我们同为magi,可以无穷无尽的使用rufu的力量,但我和她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

“当然了!大人可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这个国家的magi怎么可能比得上大人!”斯迪克充分表现出了他身为一个脑残粉优异的品质。

“未必,只能说……我们的追求和理想不同吧。”白沉调动了周围一部分的魔力,用来掩盖斯迪克和鲁斯克两人身上的死亡气息,“我对你们施加了遮掩气息的魔法,但最多只能维持一周,这里不比巴尔巴德,到时间了,不管有没有调查出有用的信息,你们都必须回来,我暂时还不想被这个国家的magi发现。”

“是的,大人!”斯迪克和鲁斯克两人齐齐低下了头颅,他们右手握拳,放于左胸,表达了誓死也会完成任务的意志,虽然……他们早就已经死了。

“拜托你们了。”送走了兄弟两人,白沉按照自己的人设,回到了宿舍,和周围的剑斗士们打起了招呼。

他原本的性格不错,属于老好人的类型,虽然这里是个竞争激烈的地方,但他因为实力强,又善解人意的关系,人缘一直挺好。

“小沉,不好意思啊,我又把袜子乱扔了!”

“我也是,一不注意就乱起来了,每天比赛完都是这样哈哈哈!”

“小沉一定是受不了我们的臭气熏天才出去的吧?”

剑斗士们一拥而上,一个个殷勤的为他端茶递水,还有个肌肉特别发达的壮汉甚至红着脸对他说,“小沉,你刚刚回来一定很累了吧?要不我帮你把衣服洗了?”

“谢……谢。”白沉好歹也是被亡者之国的臣民们侍奉惯了的,面对这种阵仗,他表现的无比淡定,只是……为什么他觉得这群汉子们殷勤过头了?他的人缘有那么好吗?

肌肉男得了首肯,兴高采烈的抓起白沉的衣服就跑了出去,那个兴奋劲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发大财了。

“卑鄙!”

“无耻!居然一个人带走了小沉的衣服!快分我几件!”

“等等,还有我!”一群剑斗士们疯狂的追了上去。

白沉看向了仅留下来的几个,问道:“只是洗个衣服而已,为什么要那么积极?”

被问到的人有种被揪中小辫子的感觉,整个人心虚的不行,“这个嘛……可能他们最近很想洗衣服?”

回答完,剩下的几个剑斗士也落荒而逃了。

白沉:“……”

为什么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他是不是应该把衣服拿回来?不,还是把衣服扔掉算了。

远在天边的白虎:鱼唇的主人呦!难道你就没有发现你人际关系那么好的原因是占了脸蛋的便宜吗?在一群只有壮汉、壮汉、壮汉(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的宿舍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比女人还要貌美(?)的男人,是个纯爷们都把持不住好吗?呵呵呵呵(咦?为什么他最近总是在呵呵?)

至于那些衣服究竟被用来做了一些什么事情,那真的只有天知、地知、白虎知了。

白沉自以为可以适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环境,但他在这些动不动就脸红,时不时就猛献殷勤的壮汉们面前,他还是感到了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别扭感,最后他只能搬离了宿舍,在角斗场的附近租了一间房子。

既便如此,他的日子还是不得清净,因为这具身体之前已经暴露了长相,这导致就算现在隐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了。

当然,如果使用大规模的魔法修改记忆还是可以的,但如果他使用了这种程度的魔法,那么被雷姆帝国的magi发现简直是分分钟的事情。

无奈之下,白沉只能暂时接受了这样的生活,不过那些剑斗士们也不全然是麻烦,从他们的嘴里,白沉得到了不少有关雷姆帝国的信息。

“小沉!今天角斗场有新人的比赛!”

“新人?”

“对!好像是馆主新的徒弟,从辛德利亚来的,名字叫什么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白沉有些意外,他居然来了这个国家吗?根据他这几天调查的消息,在巴尔巴德的暴动之后,通过辛巴德的交涉,煌帝国承认了巴尔巴德作为自治的共和国存在,但依旧由煌帝国统治,可以说是煌帝国的附属国之一。

煌帝国不可能放任前王族的血脉留在自己的国家,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叛乱,阿里巴巴这个王子很可能是被放逐了,例如永远不能再回自己的国家之类的。

以辛巴德的个性,应该会笼络拥有魔神的阿里巴巴以及身为magi的阿拉丁,两人应该受邀在辛德利亚待了一段日子才对,但最后阿里巴巴却没有选择留在辛德利亚,而是来到了雷姆帝国……

剑斗士……魔力操作……魔装,原来如此,白沉很快就找到了阿里巴巴来到这里的理由,正好,他也想看看当年布下的局有没有起到效果。

第131章

白沉和前来邀请他的剑斗士一起去了角斗场,他们到那里的时候,比赛已经开始了,观众席人声沸腾,情绪高涨,显然这是一场能让大家全身心投入的比赛。

白沉和同伴作为内部人员,很快就凭借特权挤到了最前面。场上,一头金发的阿里巴巴正用短刀狼狈地抵挡着对手的攻击,而他的对手……喜闻乐见的连人都不是,是一只非常凶悍的、类似于迷宫生物的野兽。

野兽的智力不高,基本只会横冲直撞,但它的破坏力很强,一旦被击中,那么就必死无疑了。不仅如此,野兽的防御力也很高,阿里巴巴落在他身上的刀简直就和挠痒痒差不多,完全割不开他的皮肤。

如果阿里巴巴能够使用魔神的话,或许还能赢这头野兽,可竞技场的比赛规定了只能肉搏,这让阿里巴巴完全处于不利的地位,看上去险象环生。

与之相比,野兽就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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